离婚的双方,为什么会出现双方都斩断联系的情况,即使有孩子,也可以断联得像从未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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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了联系的都是离婚时闹得很僵,一方霸占财产太多,另一方受损太严重。一般,和平离婚的,一方大度出让财产补偿,或是财产基本公平的,有孩子,离婚后还是会联系的,为了孩子联系,见面也会打招呼,甚至会问过的好不好,亦或是有困难会帮忙,比如做生意,还会互相关照。老死不相往来的也有,一个是生活变化很大,一个是出国或是去了其他地方。


音乐之声possiblle


这种情况,可能是在婚姻中真的是伤透了心,感情完全破裂。为了不相互打扰,直接一点,要断就断彻底,不留一丝情面,以免触景伤情吧!



前几年,无意中和二婚很要好的朋友聊天,他给我讲起了他的前妻,看他的样子,好象有点后悔,但他并不承认。他说,就是有点想儿子,不过,这样更好,眼不见为静。

他和他前妻是自由恋爱。以前在同一个单位上班,并且两人的家同在一小区。朋友先两年到单位,而他前妻来的时候,朋友由于工作能力强,就已经升级为处长了。前妻是他的下属,一来二往的,他们有了感情。

但他前妻的父母,并不同意他们的婚姻。前妻是独身女,他父母希望找个入赘女婿。朋友虽然还有一个弟,一个妹,但他不想到前妻家。而那时前妻已有了他的孩子。没办法了,前妻父母只好免强答应了他们的婚姻。

婚后,他们生了两个孩子,一儿一女。那几年他们的婚姻生活还比较幸福,前妻父母虽然心里有疙瘩,但看在朋友对他们很有孝心的份上,也就接纳并承认这个女婿了。

工作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由于单位改制解体,朋友下岗了。不甘平庸的朋友,想带着单位给的遣散费,一个人南下打工或者是做什么小生意。但他前妻并不同意,前妻希望他就近找工作,而他又不愿意。就这样,他们大吵了一场。心己决的朋友,后来还是去广东了,只带了一点生活费。

南下打工并不顺利。他找了几个小公司,都没做多久。眼看生活费会用完,他想再找一个公司,先把生活解决了再说。好事却总是在人束手无策的时候,悄悄降临。他找了一个合资公司,公司里的一个公关,刚刚被香港老板抄了鱿鱼。朋友去刚好是老板的小舅子面试。老板小舅子看朋友长得一表人才,又有文化,直接要他上岗,公关和代管后勤。



但是,朋友这个公关加后勤并不好做。原来公司是家族公司,老板小舅子与老板之间并不和睦,他处处都想捞公司里的钱。招朋友去,就是为了找个同伴,与他同流合污。朋友没办法,只有这样了。

从这以后,朋友每月都有大笔的钱寄回家。前妻看在钱的份上,也就原谅他了。而他每天都陪小舅子老板,酒吧里醉酒当歌。男人嘛,在那种场合下,难免不会犯错。那几年,连春节都不回老家。

纸永远包不住火。朋友前妻知道了他的风流韵事。希望他回来,反正已经有了很多的钱了。但朋友不愿意,在那里有好吃,好玩的,又有女人陪,更主要的还是每月都有“外水”。前妻决定亲自南下,要挟老板辞退他。

但无用,老板小舅子怎么会辞退他呢?他们是穿一条裤子的人,他退了,他怎么办?前妻受不了朋友的那种做法,说,只要朋友答应离婚,她就回去。朋友那时,也没想什么后果,直接找公司法律顾问拟了一份离婚协议,签字离婚。儿子跟前妻,女儿是他的。

自由后的朋友,在公司又做了两年,直到公司倒闭才带着几十万块钱回家。回来后经人介绍认识现在的老婆结婚了。二婚的朋友,与老婆没有生孩子。去年,他与前妻生的女儿出嫁了。前妻没有来。

听朋友说,自从他们离婚后,前妻就搬走了,问周围的人,他们都不知道。但是,在他刚与现在的老婆结婚后,有一次在街上,却意外的碰见了前岳母,前岳母把他大骂了一顿,说是他害了她的女儿。但朋友没搭理她。



有一次,我问朋友,你儿子还与你联系吗?他说,都有20年不见了,他的模样我都记不清了,他大概大学已经毕业,参加工作了!


锋语情29


我前妻看着很单纯,提出离婚。房子归她,再给65万(她说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把这房子供完)我当时给了45万,剩下分期帮她供完。孩子归我。不用给赡养费。(当时想着冷静些日子复婚啥的,没必要计较)领证前交谈还算愉快。领证后突然变脸。我还纳闷咋滴啦。后来知道原来是找到下家了。刚开始,我找她,不敢接。后来是她急着找我。反正就是为了钱。对于孩子只字未提。然后我爆发了。TMD,太欺负人了。婚姻期间,不上班不做家务不带娃。有时我问孩子会不会想妈妈。都回答不想。就这玩意。还联系干毛…… 感谢前妻对我的再造之恩


生态链z


离婚后,彻底断联,难道不应该属于正常吗?

离婚,就是解除两个人的关系,一切关系。从此桥归桥,路归路,各不相干,还有什么好联系。

做不成夫妻,做朋友?别逗了,曾经两个亲密无间的人,彼此都知道对方私密习惯的人,怎么做朋友?


从此消失于彼此生活,不交集,不打听,才能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也是对新生活和接下来新人的负责。

像我一个朋友,离婚后因为孩子的事,和前妻没断联系,一来一往中,两人旧情复燃,离异一年后,又复婚了。

但复婚一年后,彼此还是和以前一样,都没什么改变,自然对方也还是受不了彼此不曾改变的样子。

于是又离婚。

现在第二次离婚已经快三年了,但朋友一直找不到结婚的人,相亲彼此都看得上的女人,一打听到,他曾经和前妻复婚后又离的,都不敢谈下去了。

其实无论男人女人,你敢娶(嫁)一个离异后还和前任藕断丝连的人吗?

婚姻已经失败过一次了,谁也没有再在第二段婚姻上,明知是地雷,还非要去踩的勇气了。

对待前任的态度,决定了你下半场婚姻的开场顺利与否。

西方有谚语一句:不要为打翻的牛奶而哭泣。

前一段婚姻已经失败,收拾尸身,擦干过去,重新开始上路,才是正道。

至于那些还和前任你来我往的人,除非你后半生还想活在那个人的阴影下,否则就请干净抽身,及时上路。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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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一言说


第一,双方如果有共同的孩子,为了孩子以后心理不受影响,那怕夫妻没有任何感情都别离婚,为了孩子坚持走下去,等孩子大学毕业以后你们再离婚。

第二,如果你真想追求自己的幸福,不想自己一辈子都这样毁了,那就狠下心离婚,并且双方协议好孩子的归属问题,然后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彻底和孩子断绝关系,也不用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永远也不要再见面,只有这样,离婚的每个人才有权追求到自己的幸福,不被前任婚姻所束缚。那些离婚以后口口声声说舍不得孩子的人,你们别忘了你们是因为什么离婚的,是因为自己的自私自利和对前任不满而离婚的,所以既然选择离婚了,就彻底放弃过去,只有这样,再婚以后才会得到想要的爱情!


后宫无妃60845361


离婚的双方有时候,可能会出现斩断联系的情况,即使有了孩子,也可以断得,更从来没有认识一样。

想说,在这段婚姻里,大家应该受到的伤害比较严重,所以不想再跟彼此有任何联系,也不想想起两个人之间的所有事情。而孩子虽然是联系婚姻的纽带,但是如果婚姻破碎了,不想联系了,可能即使有孩子,也不想再跟对方有任何的瓜葛。

但其实在婚姻里,大家应该好聚好散,又何必有深仇大恨般,老死不相往来呢?

也许恨的切,才证明当初爱的深,有爱才有恨,但是如果当初这么深爱过,现在分手又为什么要这么决绝?毕竟对方是你曾经深爱过的那一个人!

但两个人的感情,旁人也不好多说什么。其实这样对大家也好,离婚了就断绝关系,不要再来找我。

就这样狠心的一刀两断,也不失为让彼此死心的好方法!

但失败婚姻里最可怜的就是孩子,孩子本来就是无辜的。两个人的错误,不应该归咎于孩子的身上,离开了也可以经常来看看孩子。

用平常心去对待这段婚姻,以避免自己今后重蹈覆辙,从这段婚姻中总结教训,让自己今后的生活能过得开心快乐!


小惜的情感语录


因爱生恨,因恨分离,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此!最苦就是“伤别离”;离婚不全是“为了”脱离苦海,更多的“是”忘记痛苦,从新开始新的生活。

相爱时的浓情蜜意,难舍难分,到离异时的仇深似海,绝情永别,让人怀疑人间是否有真爱!

一句: 人在情在,人去情义烟消云散,让人蚀骨透心凉!这就是“现实”的真实写照;即使曾经,肉灵交融,创造过生命的奇迹,也抵不过,一纸一笔勾销。

食色性也,是人之本能需求,自然法则,又有几人逃过;尝试新事物,开始新感情,不容藕断丝连。

这就是生活,让过去完美的“画”上一个句号,让未来“蹦出”无数个问号。


切随风9


婚姻关系也是一种契约关系。合同期内,大家共同享受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合同结束,没有售后服务的情况下再联系是想重新下单吗?

如果不想复婚,真的就没有联系的必要。有孩子的,牵挂孩子的,该看看该教育教育。难道非得通过联系前任才能完成这些?怕是为了某些不上不得台面的目的找的借口吧。

现在离婚证上有什么内容我不知道,看看下面民国时的离婚证书内容:

凡为夫妻之因,前世三世结缘,始配今生之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故来相对……既以二心不同,难以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原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扫峨嵋,巧呈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赠。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这样看来,离婚也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它能把你从黯淡无光怨念丛生的生活中解救出来,让你有机会接触新的环境,追求更美好的生活,确实很好。

如果婚姻最终走到离婚的地步,那么请你一定要斩断前尘轻装上路。即使做不到云淡风轻,也要学会放下,优雅转身,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燕小六的燕


不斩断联系怎么办呢?难道还要藕断丝连、暖昧不清吗?既然已经离婚了,就应该离得干干净净、清清楚楚。该放手时就果断放手,该珍惜时就好好珍惜!

但是该斩断的是情感上的、情分上的联系,而不是表面上的、外露出来的联系。是斩断情丝,彼此之间都不再对对方抱有非分之想。俩人之间除了孩子,已不可能、也不应该再有其他更多的纠缠。

孩子已不再是你们之间相互联结的纽带,而是为了孩子的成长与需要,你们之间会有着一定联系的必要。你们之间的每一次联系,每一次沟通交流,都是因为孩子,除此之外,不可能再是因为其他的原因!

假如离了婚的夫妻间还有孩子的存在,也能彻底的斩断与对方的联系,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沟通交流,那么只能说你们都是铁石心肠的人。竟然可以做到对孩子不闻不问。除非是不用通过与对方联系就能看到孩子,就能达到与孩子交流的目的。否则,一般的人可能还是很难彻底的忘记孩子的。

难道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真的永远都不会想念孩子吗?一天两天可以,但是时间长了可能还是会想念孩子。想念了就应该去探望一下,每个父母都有着对自己孩子的探视权,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剥夺的权利。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还是应该放下所谓的“面子”,主动的与前任进行适当的沟通与交流吧!那样,至少在孩子需要你的陪伴时,前任也能够及时的与你取得联系,让你得以及时的出现在孩子的身边。





1只讲述情感的猫咪


离婚即宣告二人的夫妻关系结束,在这中间的角色扮演如同剧终,自然走下舞台,双方都需要把这一人生段落分割开来。站在这层关系的角度上来看,断开联系是正确的选择,因为双方都会在恰当的时间点选择自己的新生活,中断这层联系,即为自己负责,也为他人负责,耦断丝连,不清不楚,为自己带来困扰的同时,也会为新的角色带来冲突。

上面表述的中断联系,更多的是指婚姻角色和情感上的断联,而非社会角色的断联。如题主所述的变成陌生人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多见,除非二人因物理距离,此生都不相见,这并不是断联成陌路人,而是自然条件所限。

还有一种情况,应该是当事双方刻意为之,这其实并不能算是真正的断了联系,只是人为的制造了疏远的距离,但这一点恰恰说明了,彼此在意识层面上依然保留着相互的联系,只不过,这种假意的断联,制造的陌生感,反而是对当事双方的又一种伤害。

双方有了孩子后离婚,断联的情况更是少之甚少,这已经不是社会范畴,而是人伦道德的问题,是血脉的问题,如果这种情况存在,至少说明一点,这段婚姻中的当事双方,本就不适合婚姻,离婚自然是必然的结果,因其冷血程度超越了低等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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