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漲價是不是得有根據?還得公示?

偲悅


物業公司及物業費目前是沒有人管的狀態!業主本來好不容易買了房子,現在成了物業公司的奴隸了!




遊子商


答案都是肯定的。

這個事情也是當下問答中物業問題的熱點之一,多是物業公司擅自漲價,老百姓不知情,不知所以然。


完全可以理解,如果你物業公司要降低物業費標準,那麼幾乎沒有爭議,老百姓會拍手叫好。

但是如果要漲價,這個事情就需要慎重的對待了:

如同其他涉及民生的,例如:水、電、天然氣、公交車票等等,在調價前必須召開聽證會一樣

物業費,這也是與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按相關法規,如果需要調價,須經該小區業主召開專題業主大會,且有雙過半的業主同意後(人數、面積雙過半)方可實施。


因此,從物業公司角度來說,你要想提高物業費標準,這個事情必須把程序走到位

要廣而告之,不要偷偷摸摸;要正大光明,不要暗箱操作。

但從實踐中看,那些所謂漲價成功的小區,基本都有貓膩,這個所謂的“雙過半”的票數

含有太多的水分。畢竟,多數老百姓,誰願意發自內心的支持漲價?

但是這個“道理”,大家都懂的,差不多就行了。


海風116067626


小法匠一直在法院上班,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物業公司上調物業管理費應該看前期物業合同是否存在物業費遞增條款,如果有約定,那物業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相應的上漲物業費。我們居住的商品房小區不僅有物業管理公司,我們還有一個維護業主權益的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可以代表業主與物業公司對物業費進行協商,業主委員會應該將相關協商結果和過程在業主大會上予以公佈或者公告並徵集業主的意見。當然如果物業公司漲價不合理,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對管理費協商不一致,業主委員會也可以與物業公司解除合同,重新聘請新的物業公司入駐。但是我們的業主委員會很少發生實際作用,就小法匠來看目前全國只有網上發給業主紅包的那個物業公司的業主委員會在正常產生作用(略顯誇張)。


小法匠


物業費的定價在當地的物價局和房管物業管理部門都有備案和公示


家在登封


物業就是吃業主的飯,鈔票加加加,停車5元,超3小時繼續加,電梯費停車費,衛生費等等。


橋上之師


需要召開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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