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互保的保險合同,離婚時如何處理?

jianfeng_fm


這個處理起來並不難,只需要到保險公司進行投保人變更,分別設置自己為投保人就可以了,關鍵問題是是否涉及到財產分割。對於保障型人壽保單(例如重大疾病或年金),通常保單歸被保險人所有,夫妻對已支付保險費或者保單的現金價值進行分割(也就是被保險人補償對方已付保險費或保單現金價值的二分之一),對於理財或投資型保險通常按賬戶價值進行分割。當然,還有一種處理方式是退保,直接對退保現金進行分割,但是這種往往會給夫妻雙方帶來重大經濟損失,是損人不利已的行為,所以通常不採用。這些是基本原則,具體問題還要具體分析!


歪哥119


一個是保單本身的分割,一個是附加投保人豁免的處理。

如果關係到了魚死網破的地步,那就直接退保平分現價價值。

如果好說好商量,給於現金價值低者補償點兒現金,變更投保人為自己,然後各自交各自的保單,如果身故受益人是對方的,要變更身故受益人。投保人豁免的附加險當然做退保處理了。

如果一日夫妻百日恩,也可以繼續為對方投保,繼續為對方繳納保費,但身故受益人就需要變更了,離婚後身故受益人是原配偶沒別人的視為沒指定受益人。


侯會軍


一種是各自更正投保人或受益人,

又一種是感覺經濟負擔大的被保人一方或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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