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讀懂財務並表概念、條件

一文讀懂財務並表概念、條件

並表是地產投拓人員經常接觸到的一個概念,也是在項目談判中經常會用到的一個概念。

所謂並表,就是合併財務報表的意思。在房地產集團公司的開發地產業務過程中,往往會設置各個區域公司(兒子公司),區域公司下面又有各個項目公司(孫子公司),有時候還會有收併購的某項目公司(重孫子),從而形成了集團通過控制兒子公司,兒子公司控制各級孫子公司和重孫子公司構成的管理體制。在法律上,不同輩分的公司之間卻又是相互獨立的法人主體,公司的管理層為了瞭解整個公司的經營情況,需要將各級公司的財務報表進行合併,以便提供全面準確的信息。

同時,為了方便外部管理者(投資人、金融機構、政府、債權人)瞭解公司,防止公司內部交易,人為操縱利潤,也要求合併財務報表。合併財務報表也是一個體現公司經營規模,吸收市場資金能力的重要指標,因此很多衝規模的企業都拼命要求並表。

相信大家在看地產排行榜的時候,經常會看到“合約銷售金額”和“權益銷售金額”兩個欄目,這就是並表的體現。舉個栗子:

萬科通過與某公司和諧取得了1、2、3、4、5個地塊,其中前兩個地塊佔股超過50%,後三個地塊佔股不足50%。萬科在2019年的銷售業績中,只能將前兩個地塊的全部銷售金額併入財務報表,我們稱為合約銷售金額。五個地塊總的銷售金額,萬科按真實股份佔比算出來的銷售金額稱為權益銷售金額。

一文讀懂財務並表概念、條件

說下並表的情形:

並表的核心條件要求,總結為兩個字“控制”,即一個企業能夠決定另一個企業的經營和能力,並從另一個企業的經營中獲利的能力。

區分兩個概念: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絕對控股指的是持股比例67%以上,相對控股是指持股比例50%及以上。滿足並表要求,只需達到相對控股即可。

控股又可以分為股權控股和協議控股,即承擔“大部分的風險”。

其中A股上市公司,因為沒有優先股,不允許同股不同權,有兩種途徑實現:一是持有有50%以上的股份;三是承擔50%以上的風險。

H股上市公司,港股在經歷阿里美國上市的慘痛教訓以後,也開始允許AB股,同股不同權的制度,兩種途徑實現:一是佔有50%以上的股份;二是持有50%以上表決權的股份;三是承擔50%以上的風險。

解釋一下承擔50%以上的風險是什麼意思。

我們舉個栗子吧,某公司有A、B、C三個企業法人股東,分別持有45%、35%、20%股份,如果股東C想要並表怎麼操作?

常規操作是C收購A、B兩個股東的股份,達到持股51%以上,但是這個操作對現金成本要求太高了。實操當中一般是股東內部簽訂一個協議,在約定某個期限C以特定的價格回購A、B的累計超過31%的股份,類似於“明股實債”的操作,在回購之前C公司決定公司的日常經營與管理。這時候金融機構也可以認定為具有相對的控制權,符合並表條件。

說了這麼一大堆總結一下並表的條件: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併財務報表(2006)》不管是你持股控股還是協議控股,下面幾個條件滿足其一即可並表:

1、有權決定公司日常經營和重大決策,從而把控整個公司的運轉;

2、擁有公司半數以上的投票決定權;

3、在公司的董事會或者決策機構佔有多數席位,從而能把控公司的經營決策;

4、能夠任免公司的絕大多數董事或者決策機構成員,從而能操縱公司的經營決策;

並表的前提,你必須是公司股東,哪怕是1%的股份。如果不是股東,則無法完成並表,比如純代建模式。

上述案例當中,A公司如果要並表,需要進行操作嗎?答案是不需要的,A公司是實際的大股東,自然符合並表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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