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已經領證,但是並沒有辦婚禮,男方要求女方必須跟他回家過年,這樣錯了嗎?

康復科李醫生


去誰家過年,到那裡過夜,跟領證不領證沒關係。倆人要相互包容,理髀和相互尊重,並要商量解決,誰也不能強迫誰。


張樹林106266181


錯了!我和老公就是領證後,我們是住城裡,平時就我們倆,白天都上班。過年時,就各回各家,因為沒有辦婚禮啊!村裡人才不理會你們有沒有結婚證呢!沒有婚禮,就不算結婚。第二年辦婚禮後,我才作為新媳婦回他家過了年。

你讓你媳婦必須去你家,你太不尊重她了。身邊親戚朋友鄉里鄉親,誰知道你們領證了啊!難不成,你見一個人就說一次你有結婚證嗎?太搞笑了吧!!!

還有什麼未婚先孕的,不辦婚禮,我是不會讓我懷孕的,我不想到處解釋,讓外人對孩子指指點點,私生子什麼之類的。女人,你不愛自己,別人更不會愛你。


小女子183232003


沒有錯!禮儀上行不通。①領了證,法律上你二人是合法夫妻,不在家裡,兩個人因互相愛慕,住在一起,無傷大雅。城裡人開放,隨便,不注重傳統的禮儀。剛談對象就領回家住,有一些不負責任的女朋友,乘著對象不在家,能把以前的男友領到現男朋友家,差一點造成血案。②沒有辦婚禮,在農村舊風俗,就是兩家人。縱然你思想開放,恐怕你的父母和女方父母都不會答應,你這種行為叫剃頭挑子一頭熱。老人的習俗,結婚前一週至半個月,老人就不會讓你二人來往。想把愛人領回家,只有等到酒席辦罷,心上的美人才正式歸你。舉一個例子,我妻子的孃家在農村,過年回去拜年,兩口子都不能同住一個臥室。全家人都睡在上房的大炕上,才顯得紅紅火火,熱熱鬧鬧,其實一家人,那裡有那麼多講究,但是規矩不能破!③什麼都想得挺美的,要和現實接軌。上千年的良好生活習俗一樣不能丟,什麼習慣都沒有了?過年回家還有意義嗎?和自己的大人講一下,大人是通情達理的,不會和娃娃們計較。再去和岳父母說一下,初二,兩口子回一次父母親的家,算是新兒媳給公公婆婆拜個晚年吧!明年過年就不會這麼麻煩了。


雲遊四海578


1.雙方已經領證,說明雙方已經完成法律手續,是合法夫妻。無論怎樣,在法律層面上,雙方都要被作為夫妻對待,包括享有夫或妻權利,當然也要盡夫妻義務。2.辦酒席雖不為法律所承認,但在許多地方,這個儀式不可或缺,屬於結婚之風俗。只有走完這個儀式,雙方的夫妻關係才會被親戚朋友所承認。3.男方要求女方一起回男方父母家過春節,在法律上無障礙,但在地方風俗上卻可能遇到障礙。因為在某些地方,人們的觀念意識裡,辦酒席比領證更重要。4.基於上述分析,男方若違背風俗強行要求女方陪自己一起回父母家過春節,很可能帶來相反的效果。因此,建議男方慎重考慮一下,一定要尊重女方家庭所在地區的風俗習慣,而不可一味地要求女方。5.依據民法及婚姻法,法院在處理個案時,不但要依據法律、法規,還要參照當地的風俗習慣。這個就是法律上稱作的公序良俗。


菅峰律師


領證了就是結婚了,至於回誰家過年,我想我想知道,是你嫁人,還是你老公嫁人,如果是你嫁人,不是你老公入贅,第一年春節,我覺得去老公家過年無可非議,也算傳統,當然,你不願意,也不能強求。如果你老公入贅,那他要求你去他家過年你可以拒絕,並可以提出,第一年在你家過年。凡事好好商量,剛結婚,以後日子還長,有矛盾額事情會接瞛而至,大家都相互換位思考一下。


好兒姐姐


錯了,肯定錯了!

男方應該紳士一點,應考慮女方的感受!

領了證,你們是受法律保護的合法夫妻,但,男方必須要考慮到社會現實的一些情況!

兩情相悅領證是很容易的事,就是自己的父母也是難以阻攔的。但是,你必經考慮親人及朋友的感受!在中國現實的情況下,沒有一個議式,女方與你領證後,馬上就到你家去,是私奔?還是怎麼回事?人們背後會怎麼想?

作為男方你是沒有什麼,甚至還可以厚顏無恥地自誇自己的魅力。但是此舉確絕對損害了女方,及女方家庭的名聲!

你們是相愛的人呀!這是你想要的結果?中國數千年的民風習俗,是你一朝一夕所能改變的?損害了你愛人的名聲,日後你就會在社會上好做人?你當忍著點,不要讓你故鄉的人說閒話!目前的世態常情還未開放到如此境地!

現實告訴我們,在民俗的眼裡,婚禮議式都比領證重要!建議你們儘快體面地舉辦婚禮。名不正則言不順。你懂的!男方為百年之計好想想吧。兩情若在長久時,一豈在朝朝暮暮!


南樓聽雨生


錯了!不論是否已領結婚證,也不論是否已舉辦婚禮,同時也不論某些地方的習俗如何,男方均不得要求女方“必須”跟他回家過年,只可建議或勸說某方到另一方去或今年去男方明年去女方的輪流式、抑或就在自己小家庭定居處單獨過年(可將雙方父母接過來或輪流接某方父母過來)等。

現代婚姻理應依法自始自終、時時處處秉承和堅持男女平等、自由戀愛、婚姻自由(自願)、相互尊重、和睦文明的原則。即使已經結婚,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平等的,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一切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違背的“必須”行為均屬於違法行為,更是違背了道德準則。

某些地方有婚後兒媳只能在婆家過年的習俗,這從根本上說就是一種男尊女卑、男權至上、封建“三從”思想的遺毒和陋習陋俗!這種糟粕早該掃進厲史的垃圾堆去(我國《婚姻法》本已有相關條文,但在部分人的腦袋中依然頑固地存在著)!


尋常人家53728838


依照法律規定,既然你們“領證”了,從法律層面來講就是合法的夫妻了。在你倆達成共識的前提下無論去你家還是去他家都沒有錯與對之說。

首先說這不是錯與對的問題,是合適不合適的問題。因為很多很多地方的人們依然在對待婚姻此方面的態度上,還是秉承著傳統習俗——明媒正娶(如舉行結婚儀式及舉辦婚禮),在人們的婚姻觀念中,不舉辦婚禮和喜宴的婚姻,沒有得到親朋好友的祝福,這樣的婚姻是不幸福的。而大多的父母認為自己的女兒或兒子就這麼“灰頭土臉”的跑男方或女方的家裡去過年,是不認可的。認為婚姻是神聖的、是莊重的,必須通過她(他)們認為的這種舉辦婚禮和喜宴的流程後,才認為是“名正言順”的嫁或娶了。

在上述的理念下,如果女方以及女方父母對於只領證而還沒舉辦婚禮就被男方強行要求到男方家過年,偶認為是不合適的,並且是嚴重的不合適😊!男方沒有學會尊重。如果女方及其父母不同意強行的做法只會生出不應有的矛盾。

在我國各地的很多強大習俗傳統還是盛行,想減而化之,仍有些許的無奈。在和諧裡尊重佔很大的比重。合為貴哦,尊重你的妻子吧!來日方長,祝幸福久久🙏!


迷糊人生515


年輕人,彆強迫,好好協商,就說時時刻刻都想媳婦陪伴,女人最好哄了,多說甜言蜜語,就跟你回家過年了。不過你也要做好在岳母家過年的準備,因為現在不分男孩女孩,特別是獨生子女,人家就一個女兒,你在岳母家過年也未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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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兒過年,女方有自主權。難不成結了婚,女人就無行動自由了?笑話!我結婚25年,想在哪兒過年就在哪兒過年,平時想去哪兒就去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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