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前買房拒絕房本上加女子名,女子提出4個條件,讓男子低頭

男子婚前買房拒絕房本上加女子名,女子提出4個條件,讓男子低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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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相識到相知再到相愛,最後雙方談婚論嫁的時候,總避免不了提到婚房。傳統的國情是,婚房由男方購買,並付出一定數額的彩禮錢,才將女方娶回家。

如今,房價一天一個價,作為一名普通的上班族,想著辛辛苦苦的攢夠錢再去買房,卻發覺面對高昂的房價,只能望而興嘆。

結婚買房不知不覺中已經成為婚姻中的硬件設施,男方沒有婚房就會繼續打光棍,父母開始著急,無奈之下,為了兒子的婚姻大事,只有想東拼西湊支付一套首付款,不惜動用自己的養老錢。

買一套房子,需要兩輩人的積蓄才能付個首付,這也掏空了一個普通家庭的家底.

所以,男方就會擔心萬一以後日子過不下去而離婚了,買房子時女方沒有出一分錢,離婚時卻要分走一半的財產,顯然對男方不公平。

因此,很多男人會選擇在婚前買房不加女方的名字,房子也就和女方無關,離婚時,女方什麼也拿不走,而在婚後貸款由夫妻兩個人一起還,這樣一來,房子也有了,媳婦孩子也有了,男方可謂是“一箭三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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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房產證上沒有女方的名字,女方也不願意,為啥我前腳一踏進你家的大門,就要揹負一身的債務,錢又不是我借的,憑啥要我還?

才結婚,就要我還債務,房產證上又沒有我的名字,就憑夫妻二字就要我還房貸?

女方不樂意,男方不讓步,雙方各執一詞,最壞的結局是數年戀情戛然而止,兩人分道揚鑣,最好的結果是兩人各讓一步,執手步入婚姻。

我同事王潔和男朋友劉強的婚禮,就訂在今年的十月一號國慶節。他們一度因為婚房上的名字而冷戰,甚至提到分手,但最終雙方各讓一步,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王潔和劉強在大學的時候認識的,從相識到相愛,他們一起經歷了六年,可以說感情已經非常的牢固了。

就在兩家人談到婚禮的相關事宜時,王潔母親提出男方必須準備一套房子,不在乎大小,夠小兩口住就行,並支付十萬元的彩禮。

這可難倒了劉強家,十萬元的彩禮是當時的行情,肯定少不了,這個錢也一定會拿,可難就難在房子的事情上,目前武漢的房價均價在一萬多左右,就算買個小兩室的,光首付款也要好幾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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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強的父母都是在私人公司裡面上班的工人,收入並不高,也沒有什麼很好的福利待遇,更別談五險一金了。

父親更是早幾年前,因為工傷右手受傷幹不了體力活,公司雖然是小公司,好在老闆人善良,不僅支付了當時父親住院的所有費用,還給了一筆錢給父親,並留下父親在公司當保安。

劉強父母的意思是家裡有套兩室的房子,雖然是以前的老小區,衛生環境是差了點,湊合著也夠住。

結婚以後,暫時就住在一起,小兩口還年輕,結婚生了孩子後,自己可以幫忙他們照顧孩子,年輕人一起奮鬥一起拼搏攢錢買房子還房貸,同甘共苦的感情兩個人才會更懂得珍惜,有利於婚姻的長久。

可王潔的母親不樂意了,她說,老小區人口複雜,成年人還好,但小孩子住著一來不安全,二來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自己也是過來人,提出由男方家買房子,並不介意房子的大小,而是希望小兩口結婚以後單獨的生活在一起,避免啃老。

也讓孩子們意識到家庭的責任,更重要的有利於婆媳關係的和睦,牙齒還會咬傷舌頭呢,兩代人畢竟生活習慣不同,同在一個屋簷下生活,總有鬧矛盾的時候。

遠香近臭,保持一碗湯的距離,不論是對小家庭還是大家庭,都是百利無一害。

就這樣,兩家人互不退讓。而劉強和王潔這邊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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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強說,我不可能為了結婚就讓父母傾其所有的買婚房,雖然父親有工傷補貼的錢,但至今八年了,一直都沒有動過,那是父母最後的錢。

作為兒子,百善孝為先,絕對不能讓父母,為了自己結婚的事情而動父親的工傷錢。

王潔說,我不可能跟你結婚後就揹負一身的債務,有著做不完的家務,操不完的心,房子必須買。

兩個人意見不同,爭吵不斷,劉強說王潔蠻不講理,不為他著想,不為他父母著想,自私,只想到自己。

“你父母的不幸就不是我造成的。”王潔一氣之下說出了分手。

眼看著結婚的日期越來越近,小兩口還是持續冷戰,誰都不搭理誰,兩家的父母開始著急,想著他們畢竟這麼多年的感情,說散就散太可惜。

於是,兩家人找了個時間,坐下來心平氣和的談論婚禮事宜。

最後終於定下來,劉強的父親拿出工傷錢湊和劉強這些年的積蓄,買了一套小兩室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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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強母親說,自己家條件有限,手心手背都是肉,但總不能因此就委屈別人家的閨女吧!人家憑什麼一嫁到我們家,就要在我們家受苦受累呢?

每個當母親的都希望自己的子女,結婚後有個安逸的生活,我也是母親,能理解親家的感受。

王潔的父母也是通情達理的人,說雖然我們當地的彩禮行情都是十萬,但是既然親家同意給他們小兩口買婚房,我們就打破彩禮錢,10萬彩禮改為6666,寓意六六大順,意思一下就行。

雙方父母都是講道理的人,有了父母的各退一步,小兩口也就和好如初了。

本以為他們的婚禮會如期進行,可沒想到,才過幾天風平浪靜的日子,兩個人又開始吵架,事情的起因是,雖然劉強家購買了婚房,但房產證上面卻只有劉強一個人的名字。

王潔說,“以後一起生活,還要共同還房貸,為什麼不寫上我的名字?”

“首付是我和我父母出的,你家又沒有出一分錢,憑啥要寫你的名字?再說了,要是你家買的房,會寫上我的名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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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既然不在房產證上寫我的名字,我也不強求,但請你一定要答應以下我的四個要求。

第一、我只負擔我們兩個人生活開銷的一半,家務輪流做,涉及一切經濟方面的,全部AA制。

如果你因為還完房貸後沒錢用找我借,我是不會借給你的。我臉皮薄,不好意思叫你還。

第二、家裡所有瑣碎的雜事,必須兩個人共同分擔,比如我做飯,你洗碗,我洗衣服你拖地,諸如此類等等

我不是你請的免費保姆,沒有義務犧牲自己的個人時間來照顧你。

第三、我重點說明,以後有了孩子,我會一直堅持上班到休產假,孩子出生以後,要一起照顧。

孩子是我們兩個人的,我不接受辭職專門照顧孩子。

第四、如果你父母生病需要人照顧,作為子女,由你親力親為,我不會阻止你去孝順他們,也不會照顧你的父母,因為我沒有義務照顧他們。

你的父母生養了你,並沒有生養我。我要照顧生養了我的父母。

如果你覺得沒問題,房產證上可以不用加我的名字,我自己會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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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這麼說,結婚是自己過自己的?我沒錢就活該自己捱餓?”劉強聽完反問道。

“是的,因為你還的房貸是你自己的房子,和我沒有任何關係,我不應該為你買單。”

王潔一席話說下來,讓劉強也反思自己的行為,他意識到在這件事情中,是自己計較得太多,太自私,一味的只想著自己和父母,而沒有站在女方的角度去考慮問題。

試問,如果自己也為人父,怎麼會忍心眼睜睜的讓女兒在婚姻中受苦?

最後,劉強誠懇的向王潔道歉,並在房產證上加上了王潔的名字。

婚禮那天,劉強當著所有的賓客的面向岳父岳母保證,一定會給王潔一段美滿的婚姻,一個幸福的家庭,同時孝順雙方的父母。

事情到這兒,也就告一段落了。所幸的是,兩個人最終步入了婚姻。

有很多人在結婚前因為房子的事情而分道揚鑣,說句實話,兩個人從相遇到相愛一起經歷的風風雨雨,最終因為房子而分手,這段感情留下的只有遺憾。

要知道,這世上,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和自己相愛的那個人攜手共度一生,生兒育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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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就此放棄這段感情,實在太可惜。天無絕人之路,凡事都有商量和改變的餘地。

就像劉強和王潔的父母一樣,他們改變了之前強硬的態度,用換位思考的方法來挽回了子女的感情。

看著子女吵架,作為父母,他們並沒有攙和其中,而是以過來人的角度,採取各讓一步,引導並幫助子女度過感情危機。

過來人,他們有著生活沉澱下來的經驗,對於子女之間的矛盾,不攙和,不偏心,而是站在對方的角度,換位思考卻又做到不袖手旁觀。

天下沒有哪一個做父母的不心疼自己的子女!

女方提出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也是因為婚姻的違約成本,女人比男人高太多。

房貸一起還,一旦離婚,女人什麼都沒有,如果因為要照顧孩子而辭職在家的,離婚連孩子的撫養權都沒辦法爭取,這是女人的軟肋,也是女人最害怕的。

而男人,首先考慮的卻是房子是自己家買的,女方沒有出一分錢,這是表面上的冠冕話,其實暗地裡就是擔心一旦離婚,女方就會分走一半的房產。

男子婚前買房拒絕房本上加女子名,女子提出4個條件,讓男子低頭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男女雙方,各有各的小心思,但也各有各的道理。

所幸的是,新郎拒在房產證上加新娘名,新娘提四個條件讓新郎如夢初醒。這段感情最終因為雙方父母的明理和夫妻二人的換位思考畫上一個完美的句號。

我借這篇文章想要告訴那些,因為房子或者彩禮一些外在因素,而徘徊在婚姻大門之外的戀人,任何事情換個角度去考慮。

捫心自問,什麼對自己最重要?是錢還是情?任何事情都有解決的方法。

一轉身,一輩子,別因為一時之氣錯失最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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