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了單位補發年終獎如何計算?

咖啡285635937


退休了單位補發年終獎,單位補發也只能補發到在職期間月份,假若中途退休就補發中途中某個月,退休後就不在享受在職待遇,在職辦理退休後,單位將其辦轉入社保局領取養老金。


胡楊林中綠洲


這也要看單位領導是人不是人。如我退休那年,我是10月退休,我一同事是11月退休,按原來,單位把全年獎金按12個月計分,你11月退休給你11個月獎金,有時遇上好一點領導,見已幹了11個月退休了,就全發獎金。可我退休那年,在職發2萬,退休的不管10月還是11月退休,一分都沒給。所以我才說看領導是人不是人的話。


山老頭123456


你問的問題不太清楚。單位是指機關機關事業單位,還是企業單位?定義不太清楚回答就不一樣了。企業我不瞭解,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而言,年終獎只有兩種情況,一是當年退休的,按月計算;二是對上一年退休的,沒有什麼計算的,就給個整數。去年我們在職3萬多,退休人員就是5千。


用戶閒聊趣事


我實在對你們說的不敢苟同,可能我是在偽機關事業單位,我80年工作至今,一直在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沒有見過一次獎金,前幾年過年,過中秋節給過100元.200元,最多一次給過260元。最近幾年除了工資一分錢沒見過。你們獎金髮那麼多,是寫在手機上不報稅,還是痛快痛快嘴啊?


摯友158300335


用人單位對員工的獎勵分為月獎、季度獎、年終獎。退休了單位如何補發年終獎?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具體問題具體對待。

一方面,要看該員工退休的時間。一年有12個月,如果該員工是當年1元月份退休的,且又領取了當月的月獎或者退休前的獎金,就沒有補發年終獎一說了。

另一方面要看用人單位執行的獎勵制度是怎樣的。有相當一部分用人單位是按月或者按季度對勞動者完成工作的數量和質量進行考核,按月或季度給予獎勵,而不再計發年終獎,也有一部分用人單位是按照勞動者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及產生的經濟效益計發一次性獎勵,當然還有相當多的用人單位在計發了月獎、季度獎和一次性獎勵之後,年底了再計發年終獎。如果計發年終獎時,員工已經退休了,單位應當將應發的年終獎平均分為12份,按照員工當年內在本單位實際工作的月份及每個月的考核情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計算並且補發給員工。

退休後,員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已經終止了勞動關係,不再屬於用人單位的在職職工,而年終獎則是用人單位對在職職工一年來工作、年終計發的一次性獎勵,所以退休了不存在補發或怎麼補發的問題,如果單位考慮到老同志以往的貢獻,年終給予一定的獎勵也是額外施恩的大好事了。


放眼世界147


退休者,若在每年的某個月份退休,則按當年截止退休月之前(含退休當月)實際月數計算,以每人年終獎總額÷實際工作月(個數);退休者退休後,則不再屬原工作單位(行業)人員,其收入為養老金,隸屬於人社部門,由人社部門發給。在重大民俗節日,重陽節時,享慰問品(或現金,或賀卡),不再亨原工作單位福利等。


三角梅35


您好,很願意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所謂的年終獎,說白了就是對一年績效的考核,是企業或者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的一項福利待遇,但是它的發放是由單位自行決定的,尤其在企業裡體現的更為明顯,有的單位可能有年終獎的待遇,有的單位可能沒有這個年終獎的待遇。

其次,年終獎的待遇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也就是說勞動合同法中並沒有明確約定企業單位要給自己的員工發放年終獎,這個發放最終還是取決於單位的經營利潤來決定,業績好,年終獎相應的高,業績差,年終獎不放也是正常的事。

最後,對於退休人員來說,自從您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你就已經不屬於單位的在職員工了,所以即便您單位補發年終獎,只會補發您在職期間的,離退休後就不能再享受企業在職職工的年終獎待遇了,只能享受社保部門發放的退休金待遇。

希望以上建議對您有所幫助!





迷彩的玲子


這主要看你單位的財力,有財力就多發,沒財力就少發。當然,必須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才能發,否則就是違規違紀。


姚黃魏紫798


退休了以後就什麼獎金也沒有了。這也是很正常的。有個別企業經濟效益比較好的,給退休職工到年終的時候能可能發個二三百塊錢獎金。發了大家高興。不發了你也別沒怨。一切都很正常。像我原來所在的企業。每個月給我們發七八十塊錢。我們也很感謝企業,還記住我們這些退休的老職工。


孫明55984291


退休了,能及時拿到z資就不錯了,還什麼年終獎,聽都未聽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