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老家拆遷,開發商用他的0.85平方米樓房兌換百姓1平方米的民房,這公平嗎?

七色花666


不論是非,只講事實。拆遷,本就是一個敏感話題,一百個人就有一百個標準,想多獲取點補償是人之常情。至於題主所說的民房面積,是怎麼確定的,不得而知,按我個人瞭解到的,基本有三種情況:1、城中村的自建房,是在宅基地基礎上建的,面積較大,一般為宅基地面積四五倍以上的建築面積,更甚者十幾倍,滿足居住條件。2、農村自建房,一般多為一到兩層,建築面積為宅基地面積的兩倍以內,切房內滿足居住條件。3、農村自建房,只有一般為三層到四層,建築面積介於前兩者之間,只有部分面積滿足居住條件。還有個條件就是拆遷範圍內可用集體土地面積的多少。

第一種只能在自然村宅基地範圍內拆遷安置,沒有其他多餘土地,那麼,政府得批覆多大的容積率?這樣的小區,根本就沒有價值,也可以說是未來的貧民窟。但是,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就明顯個人吃虧了,因為有些人可能自建房面積也就百來平方。第三種就不說了,容易被噴。其實,拆遷安置,從根本出發是好事,各地政府都有相關的政策,只要按著政策走,又有什麼好說的。事先說明,我家也面臨拆遷,我從事的還是地產施工管理,家裡的親戚朋友好多也都是拆遷戶,日常工作中也經常跟拆遷戶打交道,總結出來的經驗就是,只要賠付標準符合該地區市政府制定賠付標準,那麼,大多數人都不會認為有問題。

從另外一方面講,城市是有容積率的,只有容積率小,才是高品質生活的基礎,高容積率的未來就是貧民窟。所以賠付標準也是要看容積率的。

以現在正確的拆遷思路,就是不能讓人拆遷暴富,也不能讓人因拆至貧。理性看待拆遷,合法維護權益,不能讓拆遷變成某些人非法斂財的工具。

對於題主所問,因為詳細信息未表達清楚,無法給出具體回覆,不知道你現有房屋面積,家庭人口,周邊環境以及其他方面的賠付費用,只有這些全說明白,才能知道是否合理。


小韓184764425


關於您這邊開發商用0.85平方米樓房兌換1平方米的民房是否合理,愛土拆遷律師團給您簡單的分析一下:

首先這0.85平方米樓房兌換1平方米民房這肯定是不合理不公平的。我們先來看看農村房屋補償標準是否合理.

一、農村房屋如何來判斷徵收標準是否合理呢?

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需要結合不同的補償安置方式來確定。

第一種是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就是給您一塊與之前宅基地面積相當的土地並給予與之前房屋材質相等的建設成本,即為合理。

第二種是提供安置房安置。拆遷方以建造或購買的房屋(安置房)與被拆遷房屋調換產權,並按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和調換房屋的市場價結算調換差價。差不多是一比一的標準,但是存在一些差價,還是要看房屋的地段和材質。

第三種是貨幣補償。農村房屋被徵收之後,直接對被拆遷房屋進行現金補償,由被徵收人自行購房解決居住問題。在這種補償方式下,補償給被拆遷人的現金,足以讓當事人在就近區域購買相同面積的商品房即算合理。

您這邊的房屋顯然是我們這裡提到的第二種,那麼第二種提供安置房安置我們提到的補償一比一的標準是比較合理的。

建議您這邊再和徵收方溝通一下,如果溝通無效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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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明徵地拆遷


這個沒有具體標準,按照國家政策執行的同時還要區分區域、用途……我們這邊小地級市,市區不同方位補償也是不同的,有1:2、1:1.8、1:1.2、1:0.5……

另外舉我們這的兩個例子,1.拆遷一棟三層小樓,房主要價400萬,開發商不願意,但是因小樓處於被開發小區的中央位置,沒過兩年,開發商花1000萬拿下,房價漲幅是一方面,被拆遷房子的位置才是關鍵……2.拆遷四套民房,房主所謂的“漫天要價”,開發商放棄,直接改規劃用圍牆隔開,因民房處於小區邊緣,現在賣沒人要,價格一落千丈,翻蓋又不被批准……


Heua2


依我之見:這近似於搶劫。

為什麼這麼講呢?

因為開發商從拆遷戶那兒換過來‘’地皮‘’,是進行商業開發是拿來發大財的,比如老百姓的平房含地皮,以一百平米為例,老百姓的平房加地皮面積就只有一百平米,可是開發商拿去修商住樓就可以在原拆遷戶的‘’地皮‘’面積上蓋二十多層丶或三十多層個一百平米的新樓,也就是說原一百平米麵積就變成了二十多丶三十多倍。而這暴利 難道不正是老百姓這原一百平米‘’地皮‘’增的值嗎?現在開發商還要將老百姓的一平方米只折算0.85這與搶人有什麼區別?

兩相比較你說這公平嗎?


唐先明75443043


您好,根據法律規定,這是不公平的。


首先,根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對被徵收人的徵收補償要保證不低於被徵收人的原有生活水平。換句話說,對被徵收人的的補償標準至少要保證1:1的補償比例。低於這個補償標準比例的,都屬於偏低的補償,對被徵收人是不公平的,被徵收人可以進行維權救濟。


其次,《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也就是說,對於到底是要一次性的貨幣補償,還是要安置房補償,被徵收人是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最有利於自己的一種補償方式。該條款也同樣適用在集體土地上。所以說,開發商用平房兌換民房,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被徵收人的選擇權,被徵收人也是可以拒絕的。


再者,對於徵收拆遷,是由地方政府組織實施,其補償標準也是由地方政府的相關部門統一制定符合地方經濟水平的補償比例,然後交由拆遷部門施行,開發商是無權自主決定與被徵收人土地房屋的兌換比例的。如果開發商直接以自己的名義介入拆遷過程中,參與補償標準的協商或是制定,很可能涉嫌以租代徵或者是以公共利益之名行商業開發之實的違法徵收。對於這樣的違法徵收,被徵收人一定要警惕,並及時提起維權訴訟,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我們這農村拆遷200多平米的四間房子,各種加上才賠12萬多點,再花9萬買30個平方,剩下的錢還不夠裝修的。(兩套房子130平米剩下的30平按3000一平米買一共160平米)


平常心677886


告訴他,1:2換,一平米平方換2平米樓房,院子也算在內。

在拆遷後等待新樓房交付入住期間由開發商承擔租房的租金,這個租金可以參考當地的租房水平商定。


藍湖閒人


0.85換1,不是房子建築面積吧,房子建面的花園這樣老百姓虧死了,應該是算上院的宅基地面積吧。怎麼說呢,合理也不合理。


隨波逐流147277533


怎麼也得1:1或者1:1.3這是我這邊的標準,您這拆了還虧了哪能行


優築門窗系統


我們城頭鎮不想搬遷!最主要幾點,一住家鄉里很好,農民剛吃幾天飽飯,這樣下去肯定會哀聲鳴冤,你可以去調查一個村裡百分之九十九不希望拆遷,二,農民以農為生,沒有土地怎麼活,怎麼保障老百姓養老問題!都住上樓以後,務農的工具放哪裡,不切實際,三,安置房十有八九小產權房,對以後保值率是一大挑戰!四,賠償問題,有其他莊賠償金額過於低下,導致拆房不夠買房!買房沒錢裝修入住,五,拆遷安置後,老房主要做哪些項目不明晰,六,拆遷補償與臨時安置問題與理想之間產生很大落差,給你們建議,你們想建樓我們不反對,不應該拆東牆補西牆!建好後誰願意誰去,不是說是民生問題?不要強加給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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