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署名越多越好嗎,如何才能不吃虧?

周興健


很多人喜歡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勸都勸不住,實際房產證上的名字越多越不利,比如夫妻買房以後賣出其中一個人在國外或者忙於工作沒時間到場,就要授權委託書之類的法律文書才可以,l浪費金錢,還大大的延長了辦理時效,夫妻間購房哪怕上一個人名字,也是婚後共同財產;還有一種情形是夫妻也喜歡加小孩子的名字,以為是疼愛小孩,實際會影響未來小孩的購房資格,按照上海的限購政策,其實滿18週歲以後,小孩子可以獨立購買一套了,但因為在夫妻買房時產證上就加了小孩子的名字,可能導致他(她)未來被限購了。有時候剩下一個乾淨的首套首貸名額比房子還重要,所以崇向君建議產證上名字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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