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發工資嗎?

culkm


這幾天恰好接觸到了一件事情,一位朋友,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他的社保一直都是以個人名義在社保繳納的,最近他想把社保關係轉到一家化工企業,人家告訴他說,你都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了,怎麼轉到我們這裡來呢?

這件事情說明一個問題,法定代表人是一種職務,法定代表人要對經營中的問題承擔責任。同時也享有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即便是簽訂合同,不蓋公章,有法人的簽字,合同也是生效的。

那麼股東呢?股東僅僅承擔出資的責任,還有股東有分紅的權利、撤資的權利,公司價值的剩餘求索權。股東對公司的權利和義務,是按照出資比例分擔的,當然,公司章程另行約定的除外。

不過大部分的私營小型企業,都是股東兼任法定代表人,只有大型股份有限公司,才會聘請專業的經理人,是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經營模式。也可以這樣認為,大部分的企業,老闆既是投資者,也是員工,所以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法定代表人是需要發工資的。從財務的角度來說,老闆的工資是公司合理的人工費用,為啥不用呢?

用公式來說明:

老闆=股東=投資者

法定代表人=員工

老闆=法定代表人=員工

所以老闆也是可以發工資的,老闆為公司業務產生了費用時,也是可以報銷的。


簡淨軒語


不僅僅是需要發,是一定要發。為什麼要這麼說,我們從幾個方面來分析下。

1. 從身份上的考慮。

不管股東是不是法定代表人,股東可以是公司的員工,在股東是公司員工的情況下,應該給股東發工資。如果股東還同時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那麼股東肯定是公司的員工,根據《勞動法》也是應該給員工發工資的。

2. 從稅費的角度考慮。

如果作為公司的股東不發工資,那麼從稅後利潤當中獲取分紅,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是20%,如果能夠在公司當中領取適當的工資,這部分費用是可以在稅前扣除的。我們的企業常常說利潤過高,找不到成本票,這個工資就是為數不多的不需要票據扣除的一項合法成本,為何不用呢。如果給股東發工資,有以下幾個好處:

(1) 對企業來說,工資薪金可以合法地作為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項目;

(2) 對於股東來說,可以扣除基本生活費和專項附加扣除,這是個稅的抵減項,要充分運用。

(3) 股東工資薪金個稅稅率是從3%-45%的累進稅率,而且現在還可以使用年終獎的優惠政策,綜合這幾項來看,股東作為員工發工資可能帶來稅費的節省。

所以,對於作為公司員工的股東來說,還是需要給自己發一份工資的。


財會小童


這問題很簡單,股東身份不是領工資的身份,關鍵看是否能與公司形成勞動關係。

股東如果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其與公司具有勞動關係,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因此,公司應當向其支付支付工資報酬。

如果股東只是投資者,未進入公司擔任實職,未對公司業務進行經營和管理,沒有勞動關關係,其不應該領取工資

如果股東與公司沒有勞動關係,可以領業務回款,但不應該是工資

以上是我根據法律法規綜合的回答,希望你能滿意



茉莉小姑彭冬雲


這個不一定。題主的本意應該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由實際出資股東來擔任,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代持。


實際出資人可以是公職人員,或者法律制度要求,其控股的公司之間不能存在同業競爭。出於種種避嫌的原因,實際出資人會選擇一些遠親或者是朋友,私下打好招呼,選擇其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這類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會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在公司當中沒有任何實權,由實際出資人來負責公司的實際業務。

法定代表人由遠親來擔任的話,如果他在別的單位任職,並且已經在另外一個單位繳納了社保,都是親戚關係,沒有需要發什麼工資。

如果選擇的是一些年紀比較大的親戚擔任法定代表人,無論他有沒有工作,因為年紀大了,已經交滿社保了,也是不存在強制要求發工資的。

如果法定代表人選擇的是公司一些比較靠譜的,比較鐵的關係的員工來擔任的話,因為單位本身就要為這些員工繳納五險一金,相應的工資也需要符合最低工資的要求,給工資肯定是要發的,另外需要考慮到下約定的違約風險,提供一定的報酬加到工資總額中。

如果題主只是單純的,想知道股東擔任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發工資,在單位繳納社保的話,就要發工資;不在單位繳納社保,在別的單位繳納社保,在本單位兼職,就可以不發工資。另外,還可以選擇為股東報銷一部分費用的形式,來作為兼職的報酬。


財經奧迪特


發工資首先你要看公司有沒有剩餘的淨利潤(淨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各種費用-資產減值損失+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所得稅費用)從這個公式中可以看出公司是否盈利。這是淨利潤也可以叫可供分配淨利潤,這不可以直接分配給股東(投資者)。讓後用可供分配淨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其次組合,提取任意盈餘公積。最後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現在算出的利潤才是剩餘的淨利潤。股東分為有限制責任公司的股東和無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連帶責任,而且股東人數一般較多。無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公司的股東數較少。相比有限責任公司來說公司的與自己是肉骨相連,多數股東還會將剩餘淨利潤繼續投進公司給公司注入新的血液。


夏風畫骨


股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發工資嗎?這個問題的提法並不十分嚴謹,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也就是說,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

根據公司章程賦予的權限行使職責。法定代法定代表人是企業的負責人。股東只是公司的資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享有經營管理的權力,而股東只是投資者,不能對公司業務進行經營和管理。

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由股東兼任的話,那麼在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也就是勞動者。根據《勞動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及取得勞動報酬等各項權利。

由此推理,既然股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那麼其與公司就是勞動關係,就應該享有勞動者的權利,也就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因此,公司應當向其支付支付工資報酬。






劉軍談股論金


作為法定代表人的股東有許多具體工作要做,當然應該由公司發予工資。


隆中渭水


需要,工資是工資,分紅是分紅。


十年鴻遠


需要,例如董明珠


木子木易


可發可不發,具體看你們股東之間如何協議的。當然了,出於公平以及稅務方面的角度出發,還是建議給全職的股東發放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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