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繼承人沒有村子裡的戶口,還能繼承房子和宅基地嗎?

郭卓鑫


農村房子的繼承人沒有農村戶口,繼承房子沒有問題,但宅基地無法繼承。

隨著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深入,農民進城買房落戶,不再是農村戶口,父母去世後房子怎麼繼承問題越來越受到關注,下面簡單介紹一下相關問題。

農村宅基地是本村集體組織成員,根據一戶一宅政策申請到的一項福利,為的就是保障村民的居住權,做到戶有所居。

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所有權歸村集體,資格權是符合條件的村民,使用權是獲得宅基地的村民。

村民在宅基地上蓋房子,房子屬於個人財產,根據《物權法》和《繼承法》,繼承人當然可以合法的取得地上房屋的繼承權和使用權。

但是宅基地的資格權隨著老人的去世,也就不再存在了。

宅基地的使用權按道理來講也已經不存在,但是“地隨房走”的政策,你已經取得了地上房屋的所有權,宅基地的使用權在有限的時間內還是歸你所有的。

只要房子沒有倒塌、無法居住,現實中房子、宅基地就都還是你的,放心住,放心使用就行。

不過,既然是有限的宅基地使用權,根據規定,這類房屋不得加建、翻建和擴建,那就好好的對房屋進行日常維護,只要房子完好,居住使用多長時間都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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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繼承人沒有村子裡的戶口,還能夠繼承房子和宅基地嗎?

農村的房屋是用於戶口在農村的人居住的。不過,大多數人覺得:家裡老人留給自己的房屋和宅基地,自然屬於繼承人。房子的繼承人沒有村裡的戶口,還能夠繼承房子和宅基地嗎?山村梅花來說明一下。

農村老家的房屋,在老人百年以後,房屋自然可以轉移到繼承人的名下。據繼承法規定,繼承人可以依法對房屋享有繼承權。而宅基地使用權不屬於遺產,不能繼承。雖然繼承人戶口不在村裡,不能繼承村裡的宅基地,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個人財產是可以繼承的。現在國家施行“地隨房走”政策,只要繼承過來的房屋不倒塌,那麼你依然具有宅基地使用權的。

不過,雖然繼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房屋卻是不能再重新修建的,等房屋自然倒塌、不施再居住使用後,將被村集體收回。 《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確的規定,宅基地是屬於農民集體財產,村民個人只有使用權,而且這一使用權具有很強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資格,戶口不在本村的,不屬於這個村的村民。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個人財產,是可以被繼承的。

因此,山村梅花認為:房屋可以繼承,宅基地不能繼承,且繼承後的房屋不得再修建。


山村梅花


呵呵,遇到過這類問題,在我們這邊很多外嫁女戶口遷到男方家裡了,孃家的房子她有了繼承權,就回來鬧著要生產隊的土地分紅,為了這政府的農村部門專門來做過普法解釋,沒有戶口繼承房子可以,但沒法繼承宅基地,宅基地是屬於本村民集體的,村民只有使用權,戶口不在村裡就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權的使用條件,但是房子在這個土地上是屬於你的個人財產,可以繼承,不過繼承來的房屋不得重建、修繕,也就說你可以住到房子倒了,房子一倒你就得拍屁股滾蛋,那塊宅基地就被村集體收回了。


美好的七十三


作為曾從事過多年農村宅基地及農房管理工作的筆者,特結合現行政策和工作實際作答。本答覆的核心觀點有二:

  1. 戶口遷出人員能繼承農房,只要農房不垮塌滅失,根據“地”隨“房”走原則,就可繼續使用承載該農房的宅基地。
  2. 戶口遷出人員不能繼承和使用無房屋的宅基地,就是無“房”即無“地”,沒有房屋宅基地將收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

下面,就簡要說說相關情況。

第一,產權農房是公民合法同財產,其繼承受法律保障。由於筆者從事這一方面的工作,在涉及農房繼承時,首先是要弄清楚農房現狀與產權登記是否一致,若房屋現狀與產權登記大體一致,沒有大的出入,才可進行房產繼承的相關程序。至於繼承人的戶口在何處,與能否繼承沒有直接關係,不管是戶口遷出的,還是轉成了城鎮戶口的,只要符合《繼承法》的規定都能按程序繼承。

由於筆者工作所在地處於工業園區的拓展區,戶口外遷的,以及戶口轉為城鎮的,都能按規定辦理繼承手續。其中最為經典的一個案例是,一老人家的房產由戶口不在本村的他的四個子女進行了繼承,都按規定辦理了產權登記。

第二,無房屋的宅基地按規定應由集體收回,任何人都不能繼承。這是因為宅基地的所有權為集體組織,村民只有使用權,且是符合條件的村民才能申請。同時《物權法》也有相應規定,《物權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的規定: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

筆者在工作中,也曾碰見過來諮詢宅基地能否繼承這一問題的群眾,答覆的口徑就是若承載有房屋,就可因繼承房屋而繼續使用宅基地;若無房屋,單純的宅基地地塊不能繼承。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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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房子:

房子屬於公民個人財產,也就是私有財產。無論您有沒有村子裡的戶口,只要房子有合法產權,都可以根據我們國家的《繼承法》繼承。這個,農村和城裡是一樣的。

再說宅基地:

農村的宅基地與城裡的住宅用地是不同的。前者,屬於村集體所有,無償分配給符合條件的本村村民建房使用;後者,是購房人花錢買的。

城裡買房子只有一個證——產權證,它包括房子和房子用地。而農民的房子有兩個證,即房產證和宅基地證。

我理解,農村的宅基地帶有福利性質。是村子裡發給本村村民的福利。您不是這個村子的村民,當然就不應該享受這個福利。


再說繼承

上面說了,按照《繼承法》您可以繼承房子,無論有沒有村子裡的戶口,只要房子有合法產權。但是,按照宅基地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條例的規定,您不可以繼承宅基地,即使您戶口在村子裡,原則上也是不可以的。也就是說,您可以依據《繼承法》辦理房子過戶手續,把房產證改成您的名字。但是,宅基地不允許過戶,改不了名字。

按照現行的政策規定,您戶口不在村子裡,繼承房子後您可以住,也可以出租,但是不能翻建。等到房子自然倒塌報廢以後,村子裡收回宅基地。

您繼承房子以後,如果要處置房子,比如把房子賣了。政策規定:您不得賣給村子以外的人。賣給村子裡的人,賣的也僅僅是房子,而不是宅基地。賣給村子以外的人,無論是房子還是宅基地,都辦不了過戶手續。



二胡的世界


宅基地使用權是以戶為單位,是家庭共同共有財產,《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原則,一戶居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所以對於宅基地使用權是否可以作為個人的遺產繼承,一直存在爭議。

不過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第三條第一款,嚴格落實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法律規定。除繼承外,農村村民一戶申請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的,不予受理

從該規定來看,宅基地使用權是允許繼承!因繼承原因繼承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不受一戶一宅限制。

國土資源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部、農業部《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第六條,“非本農民集體成員的農村或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佔用農村宅基地的,可按規定登記發證,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註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從這規定來看,即便繼承人是城鎮居民或者非本村集體成員的情況下,宅基地的使用權似乎是可以繼承。

雖然對於宅基地的問題存在爭議。但是,有一點基本是確定的,那就是房產是可以繼承!

即便宅基地不能繼承,但是繼承了房產,也享受了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這種情況繼承所得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擴建,待處於不可居住狀態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


葉律師


房子的繼承人沒有村裡的戶口,還能夠繼承房子和宅基地嗎?

首先說明,不論你有沒有戶口,都不可能繼承宅基地,因為宅基地不屬於任何私人財產。至於說房子,無論在村裡有無戶口,都可以繼承,只要不扒了重新翻蓋就行。只要房子不倒,你就可以放心大膽的一直住著,直到永遠。

在農村,像一些沒有兒子只有閨女的家庭,閨女長大結婚後,戶口一般都不在孃家,都隨著遷入了婆家。像這種情況,雖然閨女的戶口不在孃家村了,可父母的房子當然還是屬於閨女的,閨女照樣可以繼承父母的房子。就算閨女不回村裡住了,也可以轉賣給本村的村民,我們村就有這樣的情況。由於現在村裡,很多有兒子的家庭,到城裡買不起樓房,蓋民房又沒有宅基地,只能買一些二手房。



我們村有一戶村民,很多年前去闖東北,幾十年沒有回老家了,戶口也早就不在村裡了。有個鄰居住在他們房子裡,幫他搭理房子。前幾年,這人從東北迴來了,雖然幾十年過去了,村裡也沒了這人的戶口,可房子依然是人家自己的。回到村裡以後,他把房子重新修繕了,然後又住了進去。所以說不管有沒有村裡的戶口,只要你是房子的主人,你就有繼承房子的權利。不過只能繼承土地之上的房子,不包括房子下面的土地。土地是集體和國家的,誰都無權繼承。



如果房子的繼承人,不想繼續住在村裡。打算將房子賣掉,那麼提醒大家,房子只能賣給本村村民。如果一定要賣給外村村民,那麼即使雙方簽訂了合同,合同也無效,那樣的合同不受法律保護,而且也過不了戶。如果賣給本村村民,可以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但是買賣合約一定要記錄詳細周全,以免留下麻煩。


一品小十六


您好!

可以繼承房子,不能繼承宅基地

簡單來講,房子屬於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是可以由繼承人繼承的。宅基地是集體所有,不屬於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其只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分兩個方面展開說一下:

1. 繼承人戶口已遷出,因此,不能享有集體土地的使用權。但是因為老人的房產建在宅基地上,按照“地隨房走”的原則,繼承人在繼承了房子之後,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

2.同時,繼承人繼承房子之後,只能使用,不能重建、修繕等。直到房子沒法繼續使用居住(相當於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消耗完了),土地就被集體收回。


一紙家書


房子的繼承人沒有村子裡的戶口,還能繼承房子和宅基地嗎?

戶口遷出村上以後,合法繼承人可以依法繼承老家的房子,宅基地不屬於個人財產,不能作為遺產來繼承,在繼承了房子以後,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但是不是繼承。



現在,許多農村人由於各種原因,將戶口遷往別處,在戶口遷出後,大家最關心的就是家裡的老房子和宅基地到底能不能繼承,能不能繼續使用的問題。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房子可以依法繼承,宅基地可以繼續使用。在農村,不管我們的戶口遷往何處,我們合法建造的房屋屬於個人合法財產,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可以依法繼承。



宅基地是村集體提供給本村村民用於建設住房的用地,只有本村村民才能使用,宅基地農戶只有使用權,所有權屬於村集體。這個規定就決定了農戶只能無償永久的使用宅基地,不能作為私人財產隨意處置,當然,也就不能作為遺產來繼承了。宅基地不能繼承不分戶口遷沒遷出,戶口沒遷出的需要對宅基地使用權進行變更登記,戶口遷出的,按照地隨房走原則,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在房屋倒塌或者已經失去居住功能後,村集體就有權收回你的宅基地。


甘肅清水大小事


房子你可以拿走,或繼續住,只要宅基地不被收回,宅基地屬於各村集體所有,不屬於任何人,你戶口不是當地農村的戶口,既無法享受當地農村這個村的集體所有財產,所以有可能出現,你的父母去世後,宅基地被集體再次利用,如果是遇到房屋的拆遷問題,可以有補助,如果宅基地不被當地村委會以集體所用,那麼你也可以繼續做,但你沒有所有權,如果你在當地有很強的關係,當地村民又不舉報,比如當地農村黨員,沒有人反對!可以!

現在的問題呢,就是八零後有一批農村大學生考學,當時大學生考學相當於農村轉城市,轉出了農村戶口,改成了農轉非,那時候還包分配,但是制度的轉型有點慢,因為在2000年以後就不包分配,可是之前的那些大學生戶口調出去的,就一直沒有落回農村,現在要落回農村,非常難,必須得是市省級審批,由村委會,黨委會,村民集體代表證明,簽字去縣級申請在申報!基本上說很難!2005年後大學生畢業就會提醒大學生是否留農村戶口還是轉出?而之前都是一次性轉出,那時大學生也不懂,所以呢,這一批人其實挺冤枉的!在農村無根的,城市還邊緣的,這也是沒辦法😞不僅是宅基地的問題,土地確權的問題也是一樣

我是孫洪鶴,每天給大家分享創業相關的短視頻,希望我的回答@ 能夠跟大家互動成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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