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性贿赂”是现代词,古代没有这个说法。古代流行的是美人计,“性贿赂”是禁止不了的,有的时候禁止的是官员进妓院。

美人计是中国古代政治家的杀手锏,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屡试不爽颇有奇效。中国古代一部著名的兵书《六韬》里,记载着这样一则兵家谋略:“养其乱臣以迷之,进美女淫声以惑之。”美女从来都是政治家的手中的棋子。

《史记》记载了不少这样的例子,如骊戎以女乱晋;荀息定计灭虢、虞二国;秦穆公用女乐计赚由余;黎向鲁国献美女宝马,从而驱逐孔子;张仪巧用美人计,几番愚弄楚怀王;吕不韦移花接木,使异人还归咸阳,拜他为相;匈奴冒顿单于以良马爱妻迷惑麻痹胡王,最后一举破灭东胡等等。

周文王被商纣王拘禁最终靠献美女脱身,刘邦白登之围也是靠美女突围,越王勾践靠美女西施复国,王允靠美女貂蝉杀董卓,吕不韦靠美女奇货可居,美女创造的奇迹在古代史上很是辉煌。“醉卧美人膝,醒握天下权”,在政治家眼里美女就是工具,达到目的的工具而已,不是禁止的问题,而是如何使用的问题。

妓院最早在管仲相齐的时代就出现了,但是历朝历代都严格禁止官员出入青楼妓院。在唐 朝设有教坊,是专业官署,其职在专管雅乐之外的乐、歌、舞,其地则是宫廷乐伎聚居之地,主要为皇家宫廷服务。官员们只能欣赏官妓的表演,如果有官员但敢去长安北里的妓院,那是要被抓到京兆尹衙 门的。到了宋朝,官员们可以与青楼女子来往,甚至可以与之调情,但是,绝对不能发 生性关系。朱熹当年严刑逼供妓女严蕊,目的就是要严蕊招认她与一位官员有染。

明清妓女泛滥,青楼文化盛行。秦淮河畔灯红酒绿,秦淮八艳柳如是、顾横波、马湘兰、陈圆圆、寇白门、卞玉京、李香君、董小宛,最终变成了高官名流的金丝雀。

“扬州瘦马”就是对女性物化的极端表现,“扬州瘦马”,与马无关。从明朝开始,在扬州一带,出现了大量经过专门培训、预备嫁予富商官员作小妾的年轻女子,而这些女子以瘦为美,个个苗条消瘦,因此被称为“扬州瘦马”。等到官员上任的时候,富商们按照惯例献上美女个给官员当小妾,称之为“献瘦马”。清朝后期,北平的八大胡同上海十里洋场那是妓院林立光怪陆离,官员们如果不去招摇过市的话那是很没有面子的。

所以说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这个问题基本前设就错了,古代从来就没有禁止过,不过是方式不同罢了。


非常道毕延河


想知道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就要了解色字头上一把刀的后半句,因为后半句才是这句话的精髓所在,当你知道了后半句之后才真正明白,受过性贿赂的人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的。

“色字头上一把刀,石榴裙下命难留。”

和这句话遥相呼应的还有另外一句话: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顾名思义,凡是以色舍命之人,都是把色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要的人。

换句话说就是:不求天长地久,只愿曾经拥有。

古代的“性贿赂”是无法避免和防止的,只因为“怡红院”的存在?

在古代因为贫穷限制的女人的思维,而没有多一些适合女人的岗位去为家谋生,从而产生了一些不劳而获的地方。

此楼中的女子多来自贫苦家庭,或是被人买卖至此。

明朝有对官员的明文规定,《大明律》:不论官员还是小吏,凡是嫖宿者,杖责六十,官员子孙如若如此,同父辈一同等罪责,且终生不可入士林。

清朝也有此明文规定,《大清律》:官吏凡是留宿青楼者,也是杖责六十,和青楼女子在青楼内聊天,吃饭也如此罪论处。

古代富家子弟或者平民去青楼的罪责处罚

如果非官员官吏的富家子弟,或是平民老百姓去逛青楼,则是关押处罚,或者缴纳罚款。

综合说来,古代“性贿赂”的行为无法避免,而且惩罚过于轻浮,没有太大的实际效果,但是很多公子哥为了一时的皮肉痛快,无论多大的罪责都有人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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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中简堂追溯传奇


说到“性贿赂”,很多人会想到男人,其实“性贿赂”是不分男女的,在我国古代,既有男性“性贿赂”,也有女性“性贿赂”。

男性“性贿赂”是比较常见的,比如三国时,王允为了拉拢吕布,就将貂蝉送给吕布。灭掉唐朝的朱温,也接受过“性贿赂”,朱温有一个怪癖,喜欢和自己的儿媳苟且,他的儿子知道后,争着用自己的老婆贿赂父亲。

女性“性贿赂”在唐朝比较多,太平公主曾经给武则天送了自己的男宠张昌宗来讨好武则天。

那么古代有哪些防止“性贿赂”的手段呢?


朝廷给提供女人,防止性贿赂。

既然是“贿赂”,那么受贿的人一般都是官职很高的人。对于这些人来说,最能吸引他们的并不是钱,因为他们已经有花不完的钱了。

有句话说的好,“男人使用下半身考虑事情的动物”,这句话还是有几分道理的,男人十有八九都是好色的。尤其是对于那些镇守边关的大将,他们妻妾都不在身边,久而久之,会觉得寂寞。在这个时候,如果有人为他们送来美女,他们很难拒绝。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古代很多朝代,都有军妓,当然军妓其实并不是卖身,就是凭借才艺,为军中将士解闷。不过军中大将如果想要一个军妓,那是很容易的。比如韩世忠的夫人梁红玉,原本就是一个军妓。

皇帝通过“性贿赂”,来减少“性贿赂”。

古装剧中,我们经常能看到,一些大户人家,尤其是朝廷官员,他们的府上,经常是妻妾成群。让人奇怪的是,为什么皇帝允许大臣府上养一群女人呢?

其实很多时候,皇帝是鼓励大臣纳妾的,甚至有些皇帝还会赏赐给大臣美人。

皇帝给大臣赏赐美女,其实这本身就是一种“性贿赂”行为,不过皇帝这样做也正是为了防止“性贿赂”。因为如果皇帝不赏赐美人,那么就会有其他人送美人,这样一来,腐败之风盛行,不利于皇帝统治。

为了让大臣忠心于朝廷,皇帝不但允许大臣三妻四妾,甚至会用“性贿赂”来制止“性贿赂”。

为了防止“性贿赂”,秦朝出现了重婚罪。

说到重婚罪,很多人会想到现代,现在我国一夫一妻,如果在一段婚姻未结束时,就开始了另外一段婚姻,就犯了重婚罪。

其实重婚罪,早在两千多年前的秦朝就出现了。秦始皇深知,在两国对战时,有些大臣,由于“性贿赂”,损害国家利益,所以他就搬出了“重婚罪”,防止性贿赂。

后来历朝历代,对于“性贿赂”的法律也都有,北宋时,著名文人王安石,就是朝廷里主抓“性贿赂”的官员。

“性贿赂”古代有,现在也有,但是对“性贿赂”的制止也从未停止。


斯幽说历史


2017年,有一部电视剧在全国范围内爆红,收视率一路高歌猛进的同时,口碑也与日俱增。这部电视剧叫做《人民的名义》。在这部电视剧里,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很多正面人物,而是高小琴。


胡静塑造的高小琴,其实第一眼看起来,并不给人一种惊艳,但却很耐看,而高小琴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做的事情,足以让人觉得,这个女人很不简单。

的确,能把一个官场老狐狸高育良拉下水,这样的女人,的确很不简单,而高小琴,也因此获得了极大的好处,用一个专业名词,叫做“性贿赂”。

性贿赂,顾名思义,通过生理快感,或者情感方面,满足对方需求,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和普通的贿赂一样,性贿赂的程度和获得的不正当利益是成正比的。

同时,性贿赂和普通贿赂有一些区别,最大的区别在于隐蔽性更强,和实物或者金钱贿赂不同在于,性贿赂如果没有照片或者录像,很难取证,绝大多数情况洗一个澡,什么证据都可以销毁。

对于性贿赂而言,同普通贿赂一样,也提现在贿赂程度和不正当利益的正比方面。很多案例可以看出来,一些官员的倒台,往往最开始,都是去过很多高档的会所,和各种色情服务场所,通过量变引起质变。

这些都只是很低级的性贿赂,而想高育良这样的人物,高小琴的手段,更为高明。高育良是一个十分谨慎的人,没有什么特殊嗜好,唯独喜欢读明史,于是,高小琴做足了功课,熟读《万历十五年》,这些功课是有用的,高育良果然把高小琴当成红颜知己,并一步一步走向堕落。


对于肉体上的快感而言,性贿赂更体现在精神上的慰藉,这是更加难以防备,更加隐秘的手段,而高小琴的手段,不可谓不高明。

而历史上,这样高明的性贿赂也并不少见,战国时期,吕不韦把自己的爱姬送给赢异人,这就是一种很高明的性贿赂。

有人可能觉得,吕不韦给了赢异人数不清的金钱,帮他打通了无数关系,让他在赵国和秦国有了更高的地位和很大的名气,这样难道还不够吗?为什么要多此一举?

这就要从心理学角度来分析了,根据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我们可以看出来,人类的需求,是有层次的,当一个人满足了生存需求,就会有更高的需求,吕不韦给赢异人性贿赂,是因为赢异人需要第三个层次,情感的需求。而高小琴给高育良的性贿赂,则满足他的第四个层次,成就和被他人尊重。

可见,性贿赂更难以抵抗,难以防备。

值得一提的是,性贿赂,并不一定都是女性,因为性,是一种双方行为,这个就可能会稍重口味一些。

我们先看看男性的性贿赂。还是秦国,还是吕不韦,而性贿赂变成了一个叫嫪毐的猛男,行贿的对象,是秦始皇的老妈,赵姬。可见,需求不分男女,性贿赂也不分男女。

那么,男的和男的,可以吗?历史证明,可以。因为古代曾经有过龙阳之宠、断袖之癖。简而言之,皇帝好男风,所以,一些长得漂亮的男人,就会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而现身,这也是一种性贿赂。

那么,女的和女的可以吗?理论上讲,是可以的,因为只要有需求,那么就有性贿赂和被性贿赂的可能,只是,在正史上这种事情不多见,因为,性贿赂的前提是一种需求和实际利益的交换,中国古代掌权的女性虽然不少,但很少有听说她们喜欢女人的。因此,女的和女的理论上肯定会有,但没有足够证据证明。

综上所述,性贿赂古已有之,以后还会有,而且是很隐秘,很难防备的贿赂。当然了,如果你不值得别人对你性贿赂,或者你的容貌学识不足以贿赂别人,也就无所谓性贿赂了。而如何防止性贿赂,以上我也说了,这种性贿赂,很难防备,因为性贿赂攻击的是人类的生物本能,而防止这种贿赂的根本方法在于,能不能抵挡住生物本能,抵挡住了,就可以防止,挡不住,就容易上道。古今同理。


小小嬴政


“性贿赂”起源很早,而且意义很广,基本上包括了大家听闻的一些不正常的、有利益关系的男女关系。

在夏朝开始,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就有了应对“性贿赂”的对策。此后,历朝历代均有严格措施。夏朝,对待“性贿赂”的态度,直接采用法律手段,以律令的形式,对性贿赂定罪。

商朝时期,开国国君成汤制定了“官刑”,以期惩罚、禁止三风十愆。这里的官刑,便是商朝惩治官员违法的方法;三风十愆中的三风,就包含了淫乱之风,对于犯了此风的卿士,臣子,都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尚书·伊训》一书中,对此有明确记载。

秦以后,对于“性贿赂”的态度,越趋于严格,各项条款更加清晰明了,并且进一步扩大了对于男女关系的管辖范围,只是惩罚措施,在历朝历代有所不同。如在秦朝时期,犯了重婚罪的人,就会被判以死刑;而到了元朝,犯了此罪,官员只会被被罢官;清朝时期,官员则会被降级。

遍观古代历史,对于性贿赂问题,古代也一直采取各种措施,严格明确男女关系,惩罚违法的男女关系,力求维护封建伦理纲常。但对于老百姓、官员往往都是两面制度。一般情况下,官越大,按照媵妾制度,妻妾也可以越多,至于性贿赂之类的,那也就层出不穷了,只不过高官权势大,往往难以被监察御史之类监察机构的扳倒。而无权无势的老百姓,就只能照章办事了。

所以,古代虽对性贿赂做出了很多防范措施,但因为权力结构、社会风气等等因素,效果不甚明显,反而越发使得性贿赂更加隐蔽、难以觉察。


守护初心


先说答案,没法防止。性贿赂,不管是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有之,都很难防止。总体上逃不过“权色交易”这个套路。

春秋时期的西施,虽然以美貌著称,但她本质上就是作为性贿赂的工具

现行的司法制度,可以有效识别性贿赂,只要存在“权色交易”,就会被认定是性贿赂。但是没法防止性贿赂,就像没法防止贪污腐败一样。

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

现代科技这么发达,都没法防止性贿赂,至于古代,就更不可能了。

和现代有所不同的是,古代对性贿赂是分情况处理的:嫖宿性质的性贿赂、包养情妇性质的性贿赂,处理方式不一样。

不管是文化上,还是制度上,古代对嫖宿性质的性贿赂的态度是比较宽容的,不会明令禁止性贿赂,当然也不可能明目张胆地提倡了。只是不允许官员包养情妇,这是严重罪行,会被罚俸或降职。

古代官员最常见的“性贿赂”,基本都是嫖宿,也就是请去逛青楼。只要不是特别过火,一般不会深究。一旦过火,当然也会受到处罚。

根据《东京梦华录》记载,东京汴梁城内遍地妓女。向晚灯烛荧煌,上下相照,浓妆妓女数百,聚于主廊槏面上,以待酒客呼唤,望之宛若神仙”。宋神宗熙宁年间,“拗相公”王安石主政,为规范官员的行为,曾经搞了几次“扫黄运动”。结果两浙路张靓、王庭圭、潘良器等3名官员,因为“赴妓乐筵席”,被罢官问责。

这种过火的情况,虽然有,不过很少见。

总体来说,古代没把“嫖宿”性质的性贿赂当回事,只是不提倡。但是对于官员包养情妇的性贿赂行为,处罚会比较重。


袁卫宇


在中国历史上,性贿赂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遇到“寡人有疾,寡人好色”,为达目的者必然会送上美女。不过最奇葩的事应该是向女性进行性贿赂,这其中最著名的代表就是武则天的两个女儿。


武则天成了大周王朝的开国女皇,这“寡人好色”的毛病就表露无疑了。在她看来,皇帝可以有三宫六院,则天大帝虽然身为女子,但也必须享受这个待遇。这不仅是身体的需要,更是权力的象征啊!

俗话说“知母莫若女”,最了解武则天心思的,还是她的两个女儿。

咱们先说千金公主。这位公主本来是唐高祖李渊的亲生女儿,按照辈份来说是唐高宗李治的姑姑,自然也就是武则天的姑姑。武则天对李唐皇室人员大肆杀戮,这位公主心惊胆战怕自身难保,干脆一咬牙一狠心,自降三辈拜武则天当了干娘。武则天杀李唐宗室杀多了,也想缓和一下和老李家的关系,就顺水推舟认了这个干女儿。


当了干女儿,千金公主还是不放心,一门心思想着取悦于武则天。她身边有个侍女比较风流,勾搭上了市场上的一个货郎,此人就是大名鼎鼎的冯小宝,也就是后来的薛怀义。千金公主发现了侍女的奸情后,自然见到了冯小宝。话说这位冯小宝虽然是个走街串巷的货郎,但生就一副好皮囊,不仅容貌俊俏身体强壮,更是甜言蜜语张口就来。

千金公主发现了这样的人才,自然是不能放过的。干娘已经富有四海,还能缺什么,不就缺眼前这样的俊俏郎君吗!不过千金公主在行贿之前还是很慎重的,既然是送礼的东西,自然要自己用过才知道好坏,结果千金公主对试用结果很满意,于是就把冯小宝送给了干娘武则天。推荐理由是“小宝有非常材用,可以近侍。”


冯小宝的确是真材实料,武则天十分满意。为了方便他出入皇宫,干脆让他剃度出家并改名薛怀义,至此宠爱备至。薛怀义后来做了行军大总管出征突厥,还封了候,可以说是青云直上了。不过最后因为他过于嚣张跋扈,又厌倦了服侍女皇,还火烧了象征皇权的明堂,最后被无情地做掉了!

但千金公主的这次贿赂显然是成功的,她获得了武则天的欢心,保全了自己和家人。

千金公主作为干女儿在行贿上如此卖力,身为亲女儿的太平公主自然也不甘落后。

太平公主是高宗李治和武则天的小女儿,一向很受武则天的宠爱,太平公主看到母亲如此成功,自然心里也渐渐有了登顶的野心,十分在意如何讨好武则天。

太平公主有过两次婚姻,第一次是嫁给了表哥薛绍,结果薛绍因为牵连到了李唐宗室谋反案,被武则天打了一百大板,最后扔进监狱饿死了。第二次她则成了李、武两族和亲的代表,嫁给了武则天的堂侄武攸暨。从第二次婚姻开始后,太平公主性情大变,不仅和朝臣通奸还包养男宠,而她的男宠里面就有著名的张昌宗。



太平推荐必属精品,张昌宗果然让武则天“龙颜大悦”,他又顺势推荐了自己俊俏无比的哥哥张易之,武则天更是欢喜不已。张氏兄弟不但成为晚年武则天的男宠,更形成了左右朝政的势力,以武则天之英明而纵容他们到如此地步,足见对这哥俩的宠爱了!

太平公主通过行贿,更加巩固了在母亲心中的地位。

总结两位公主的贿赂手段,不愧是高手中的高手,不仅看到了皇帝的现实需求,更深刻地了解皇帝的心理述求,实在是难能可贵,更是防不胜防啊!


李飞叨


“性贿赂”我们多在近现代题材的影视剧和贪污犯罪官员审判中出现,以心机规划美色为诱饵对目标人发生不正当关系作为交易,从而达自己的目的。往往结局基本都会受到严厉应有的惩罚,这并不是编剧穿剧本而是真实的结局,也不经让人感慨。

“色字头上一把刀,石榴裙下命难留”

而古代“性贿赂”要比现代直接的多,一般“性贿赂”多在王公大臣中出现。虽然我们在现在古装剧中看到古人三妻四妾,其实古代也是对家室有法律要求的,一般皇帝是鼓励王公大臣进行纳妾,不过也是有前提和要求的。皇帝会专门圈养一批美女专门对王公大臣进行赏赐,直接了当的方式进行“性贿赂”,以此拉拢王公大臣。而且王公大臣也不会担心法律制裁和道德的惩罚,美其名曰“陛下送的,安心!”

同时皇帝进行赏赐美女,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王公大臣的需求,有效的防止其他人进行“性贿赂”。除此之外对于朝廷官员、富甲豪绅、平民百姓进行纳妾也是有着严格的要求,必须合法合规的进行,这也对“性贿赂”防止。古代对于去我们比较熟知的“怡红院”这种会所也是有法律规定的,尤其是作为国家运装机器的部件朝廷官员,要求更是严苛。

如:

“《大明律》:不论官员还是小吏,凡是嫖宿者,杖责六十,官员子孙如若如此,同父辈一同等罪责,且终生不可入士林。”
“《大清律》:官吏凡是留宿青楼者,也是杖责六十,与青楼女子或青楼内聊天、吃饭也如此罪论处。”

对于富甲豪绅、平民百姓,入青楼者会被抓判刑或者缴纳罚款。

早在秦始皇时就出台《重婚罪》律,用来防止“性贿赂”。

虽然有着看似全方位的防止,但是在封建王朝2000多年里,“性贿赂”是没有停止,直到新中国成立宪法确定了一夫一妻制,宪法明确女性权利,对卖淫嫖娼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性贿赂”得到最有力的防止,但是“性贿赂”依然存在,也对应了一句老话。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历史知识


说起少女破处的事,就很容易联想到历史上的著名事件。《南渡录》的作者是非东林人士李清。《南渡录》入选《第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据《南渡录》记载,朱由崧是被马士英勾结宦官黑的。弘光皇帝的荒淫根据李清《南渡录》所记载并非是真实的,据记载马士英勾结宦官把那些接蹱而死的宫中女人(估计是被马士英一伙虐待死的)都说是弘光皇帝干死的,抓蛤蟆的事也是马士英制造的谎言。\r

根据李清《南渡录》所记,弘光皇帝整日以泪洗面,很少接近女色但是很爱喝酒。有一次马士英告诉他要是不听话,就把他皇帝位置废了,弘光皇帝听了以泪洗面,痛哭不已,从此一切权力都任由马士英把持。\r

南明时期马士英借皇上选皇后和妃子的机会,大肆搜刮美女,在传统戏曲《桃花扇》中,都有所反映,由于他只要没有结过婚的美貌少女,很多被抓进宫的少女,都被糟蹋死了,害得少女人人自危,有的投井自杀,连这些少女的母亲也自杀了,有的到处拉郎配找男人。这些在史书上都有记载。从历史上看,有了权力的人找女人还真是不得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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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性贿赂,这三个字在我国最早的记载,是来自商朝时期。

那时候,商朝的九候为了巴结商纣王,于是把自己的亲女儿献给了商纣王。九候的这个亲女儿那可是出了名的好看,有着沉鱼落雁的美名。结果商纣王玩了一阵子之后,却觉得她虽然很好看,却又不会卖弄风姿,有一股大家闺秀的气质。

慢慢的,商纣王开始嫌弃起她来,最后还把他的父亲给做成了肉酱,后来这个事情慢慢的被传了开来,很快周文王就得知了这个消息,他得知这个事件后非常气愤,说商纣王实在是太暴虐无道了。结果他的这句话不知道被谁打了小报告,商纣王一气之下就把他关入了大牢。

后来姜子牙得知了这件事之后,便开始想办法去营救周文王,他思考到商纣王既然会嫌弃大家闺秀的女子,那么他肯定就喜欢那种擅长卖弄风姿女子。于是姜子牙很快就找来了几个妓院的风尘女子,赶紧送到了商纣王的面前。商纣王收到美人之后就玩了一阵子,结果没过几天就把他高兴坏了,连忙派人就把周文王给放了。

这件事就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性贿赂,先是九候利用自己的亲女儿来贿赂商纣王,后是姜子牙利用风尘女子来贿赂商纣王。这些无一例外都是一种利用美女来贿赂高层的一种黑暗做法。

但是由于这一现象在商朝时期非常普遍,所以在商朝的成汤时期,就专门定制了一种了“官刑”来严格打击这种现象。在官刑里面,只要你触犯了“性贿赂”这一条,不管是贿赂人还是被贿赂人,结果都是悲惨的。

只要涉及,轻则丢官,重则斩首示众,这也是古代为了预防性贿赂采取的措施和手段。但是说归说,想要阻止这种性交易还是非常之难的,这也是为什么后来还会有越王送西施的这种事情发生了,即便是一国之主都要靠女人来保全自己,更何况是下面的贪官污吏呢?

所谓“食色性也”,历史上真正能做到像柳下惠这种抱着一个赤身裸体的大家闺秀,却还能坐怀不乱的男人并不多。除非是宫里的太监,要不然有哪个当官的,看到有人送自己美女了,还能忍住不肯要的?即便是唐僧,当初在拒绝那些美女妖怪的时候,不也是扭扭捏捏的,想要又不敢要的么?

但是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啊,要是送几个美女就可以贿赂到官员了,那国家还不得乱了套了啊?所以,历代王朝都对这种“性贿赂”的行为十分严打,可始终是抵不过人性,慢慢的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可是这一切到了宋朝的时候,终于是做出了一些改变。据说当时宋朝有一个大官,他本身就是柳下惠这种的,所以对“性贿赂”这种事就比较上心 一直思考着要怎样防止“性贿赂”的发生。

终于有一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废弃“一夫一妻多妾制度”。这样一来,那么朝廷上的官员们就不能同时拥有一个老婆和一个妾了。不得不说,这个方法确实是很好用,很快,“性贿赂”的这种风气就慢慢的被减少了许多,封建王朝普遍的“淫风”也因此而下降了,不少人都变得文明了起来。

但是,虽然说这个方法确实是很好用,却也有着他的弊端。因为“男人本色”这个成语可不是随便写出来的,他也有本事的一些道理。要是想让一个身居高位或者是拥有大量家产的人,成天只守着一个老婆很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他们就会去选择包养二奶和找小三。为什么说这是一个弊端呢?因为这对于那些小三和二奶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她们没有一个正当的名分,做起事情来也要偷偷摸摸的,一旦被发现了就是破坏人都家庭,被视为社会上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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