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中,設置“35歲”的門檻合理嗎?

多彩陽光


35歲如果還是一事無成的話,找工作確實不好找。首先年紀比較大,沒有經驗一般企業不想招;其次是年紀大了沒有有年輕人適應能力強,所以結合這兩方面應該成為很多企業在招聘的時候把35歲做為一個門檻來考慮是否錄用。



hiking775


35歲是人生的一個分水嶺,如果35歲前沒有發展好,之後的生活可能很難有起色。事實上,數據顯示也贊同這個說法。有研究顯示35歲決定一生收入的90%,這並不是說35歲前賺到的錢佔到一輩子賺錢的90%,而是35歲前的收入水平決定了一輩子收入水平的上限的90%。

事實上,30歲後找工作就比較困難了,畢業生一群一群地來,你是老闆也會選擇薪水低能熬夜的年輕人吧。所以,35歲前選擇對的職業跑道非常重要。

因此,35歲作為一個核心的檢查點。通常情況下在35歲之前你能夠去到的那個山峰,就是你以後在能夠去到山峰的一個同溫層。那基本上可以把35歲分成三個可能性:第一種就是35歲的時候還是停留在低薪階層,第二種就是在35歲的時候進入了中薪階層,第三種就是在35歲的時候已經進入了高薪階層。

如果你很不幸,35歲還在低薪階層,基本上很難有其他更大的發展,與其是這樣倒不如嘗試學一門技能,比如去做廚師、司機,擁有一項技能往往會活得更好,對比繼續停留在目前公司的低薪崗位。

如果是第二種,中薪階層,就要有這樣的一個覺悟:在35歲之後你是會繼續加薪的,但每一次加薪可能只有3%~10%,基本就跟整個市場的通貨膨脹保持一個平衡。這時就要想一個問題:你能不能維持這種中薪階層到退休?第三種,高薪階層,那加薪幅度就並不是按照正常比例,因為一般來說到了高薪階層就是你的老闆覺得你值多少錢就是多少錢。一般這種人,未來生活都會更好。

所以說,在35歲前要想盡辦法從中薪階層跳到高薪階層。如果你沒辦法在35歲的時候完成的話,那基本上中薪階層在40歲的時候,就已經摸到你的天花板。這時候你的職業生命就很短,只要在40歲的時候遇到一些大風大浪,比如公司在40歲時把你辭退,這就是所謂的中年危機。一定要警惕。


快遞逼哥


現實工作中,特別是一些企業招聘人員的時候,還有公務員考試的要求中,年齡都要求必須在35歲以下。這個限制條件,無疑把35歲以上的人拒之門外,我覺得對他們太不公平了,甚至有些不合理。難道說35歲以上的人工作能力有問題?35歲不正是人生的黃金年齡嗎?具體是什麼原因,我覺得有以下幾點。

1、身體條件和家庭因素。35歲說年齡不大,那要看跟誰比了,比如說,有些企業需要長時間加班,這就需要健康的身體做保證,你35歲以上的人能跟20來歲的小青年比嗎?特別是一些勞動密集型企業,加班就跟家常便飯似的,35歲以上的加班,說不定還會犯病啥的呢。

另外,35歲以上的,一般都成家立業了,上有老下有小,時不時就會有事,不能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工作中。

2、個人內心想法。初入職場的年輕人,一般都不會很滑頭,領導給安排的活都能不折不扣的完成。但是35歲以上的這類人,都屬於職場的老油條,如果你水平不高,很容易被他們玩弄股掌中,作為企業的領導,你肯定是想招真正幹活的人了。

就拿行政事業單位來說,你招個35歲的跟一個20歲的,人家35歲進單位,從科員做起,估計著就是來混日子的,為啥?因為35歲還是個科員,這輩子估計也沒啥出頭之日,一心就想著混退休了,人家真不幹活,你能拿人家怎麼著?20來歲的,肯定是要幹一番事業的。

在機關單位,年齡就是最大的優勢。

3、單位的成本考慮。你進入一家企業工作,企業肯定要培養你熟練工作。35歲的人和20來歲的人,培養哪個成本高些?答案肯定是35歲的。一方面,學習接受新鮮事物的能力不一樣。另一方面,20歲的人就是張白紙,35歲的人經過社會的打磨,想法逐漸形成,所以說企業更願意在白紙上畫東西。

這個社會現實就是這樣的,我們需要做的就是不斷的完善自己,更加適應這個社會。爭取變成個萬金油,不論到了任何時候,35歲對於我們只是個年齡,而不再是門檻。


等下一個雨天


你好,我正好也是接近35歲這個門檻的人,我來說說我的看法:

第一,以10年來看,25-35歲確實是一個非常黃金的年齡,剛剛步入職場不久,時間方面較35歲以後的充裕。

第二,25-35也一個敢想敢幹的年齡,很多新奇的想法都是在這個年齡上產生的,也是最有衝勁的年齡。

但是,我堅決反對這個門檻,理由有以下幾點:

第一,任何人都不能被一刀切標準來對待,應該有針對每個個體進行具體的評估!

第二,35-45我認為才是最好的年代,能夠更加腳踏實地,同時又不缺想法。

第三,天馬行空誰不會?35以後的人只是會更多考慮可行性!

第四,看看企業董事長等搞戰略的,有低於35的麼?企業大事都沒問題,何況你小小的企業呢?

第五,我非常懷疑這是企業降低成本的一種手段,刺激企業內部競爭的一種手段,而非說你35歲不行了!!

一句話都是企業套路而已,一些不明就裡的企業瞎跟著起鬨!


神操作系列


我認為,很不合理!

35歲不是職場的終點,而是黃金點。

如果你22歲畢業,60歲退休,工作時間有38年,而到35歲只工作了13年,都不到你人生工作時間的一半,憑什麼那麼武斷,你的職業生涯已經到終點,你接下來的人生再怎麼努力都沒有意義,你被教練罰出局,永遠失去參賽的資格?!

就像“不以成敗論英雄”,職場也不應該“以年齡定成敗”,應該以“能力定成敗”。

35歲是技藝的成熟期,多年的摸爬滾打,你已不再青澀,很多事情都得心應手。就算35歲,也應該獲得公平晉升權利,以“能力定成敗”!

有些人剛出生就死了,而有些人活到老學到老,只要不服輸,80歲的摩西老母也能成為世界名畫家。

所以,我認為以35歲定職場終點很不合理!


R笑笑傾城


“35歲現象”表面上是個人職業發展的困境,從深層次來看,也和職場生態、社會輿論等外部環境分不開。
在充滿變化的時代,未雨綢繆不失為明智之舉。但除了個人端正心態、自覺加強學習外,也需要政府、社會、用人單位形成合力,為個人職業發展提供良好條件。要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抓好落實,創造更為公平的就業機會,也要通過政策引導技能培訓制度化、規範法、長期化,開拓更多職業發展渠道。用人單位需在激勵和培訓機制上下功夫,幫助員工紓解職場焦慮。


用發展的眼光看問題,我們大可不必放大職業焦慮。早在2018年,國務院就印發了關於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的意見。面向未來,一整套人才培養機制必將為更多人實現人生出彩提供廣闊空間。

身處信息化時代,知識、技能以及各類生產要素加速迭代,對個人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不論是35歲左右的職員,還是初入職場的年輕人,都難免會遇到本領恐慌。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才能適應不斷變化發展的職場要求。這一點,我在基層法院工作,深有體會。
當前,司法領域的改革持續深化,人民群眾對更好司法服務的期待與日俱增。在一線從事法律工作,不斷提升能力素質,才能適應司法實踐的要求。比如,在新領域新業態出現了一系列新型違法犯罪和民事糾紛案件,又如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信息化工具在司法環節的深度應用,等等。這些新現象、新問題,都在倒逼司法從業者構建匹配工作崗位需要的能力素質。
人的一生只充一次電的時代已經過去,只有成為一塊“高效蓄電池”,不間斷地充電,才能持續地釋放能量。終身學習不僅是突破職場危機的根本途徑,也是每個人應該培養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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鯉魚煊


毋庸置疑,這肯定是不合理的,除去一些特殊職業外,設置諸如性別或年齡的限制,既不合理更不合法。但我們作為求職者,相對於招聘方,處於弱勢地位,面對這種歧視和不公,更多的是選擇接受,但是這並不代表我們無能為力,我們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讓企業認識到這種偏見和錯誤,採取更有效的方法去扭轉這種局面。

首先我們應該認真分析一下崗位要求,思考為什麼企業會有這種限制,其背後的擔心和顧慮是什麼,那你要做的就是通過列舉事實和招聘方進行交流,想辦法讓其打消顧慮。如果不明白,可直接問招聘方,35歲,為什麼這樣設置,你們想招什麼樣的人。其實很多hr都不是很專業,很多都是通過表面特徵去判斷人,沒有認真分析所需崗位的核心素質要求,或者是一種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心態,思維定勢,從而把一些優秀的人拒之門外。

其實更為重要的是,我們要想辦法把這種年齡偏大這種不利因素變為我們的優勢,比如相對於二十多歲的年輕人,心態更穩定,職業定位更清晰,流動性不大,更有助於公司發展。公司人才梯隊建設,每個年齡段的人都應該有,因為確實每個年齡段都有各自不同的優勢。

總之,面對這種所謂的門檻,不能消極、被動的接受,而是要想辦法去解決,積極的去推薦自己。很多情況,這只是一個障眼法,並不是選人真正的核心素質要求。


職業發展研習社


不合理也合理,這是一個自由開放的世界系統。雖然企業超過35不招聘,也是一種年齡歧視。但這樣做的企業 也是為了自身的生存。更替保持員工團隊的低齡年輕,目的不算錯。只是對於有胸襟和遠見的企業家,年齡從來都不是問題。

因此,企業的35歲規則反應了老闆的層次和胸懷。

對於當事人員工而言,確實不夠公正。


覺內思觀


35歲確實也是個尷尬的年齡,如果還是做一名普通員工,論加班,論精力或許有更年輕但社會經驗不足的人員來頂替,如果是企業的中高層管理,或許努力拼一把也可以看得到自己的未來[捂臉]


聚養會


成名要靠早,自古英雄出少年,35歲年齡很尷尬,你在單位沒有晉升,還在和25歲的人拼身體,什麼都懂卻什麼都畏首畏尾,前怕狼後怕虎,成了單位老油子,35歲真的是要痛定思痛的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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