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费、死亡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

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费、死亡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

因人身损害导致公民死亡的,可能会有一笔死亡赔偿金产生。死亡赔偿金,有的法律文件中也叫抚慰金或补偿费,在实务中产生的争议比较大的是,死亡赔偿金到底是否遗产的范围?首先,我们可以从遗产的概念入手进行区分。

1、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该财产应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如果不是其合法所有的财产或权益,则依法不属于遗产范围,不能继承。

2、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既包括死者丧葬费用也包括其亲属的精神抚恤金等各种赔偿。

3、丧葬补助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对丧葬费的计算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即“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死亡抚恤金是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是用于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

因为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费、死亡抚恤金是在受害人死后才产生的,在公民死亡之前并不存在这笔财产,故不符合遗产的基本法律特征。并且死亡赔偿金的作用是填补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失,赔偿的对象是受害的近亲属,只是赔偿金的来源与受害人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因此,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费、死亡抚恤金并不属于死者的遗产。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

第三条

【遗产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 公民的收入;

(二)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承包关系与继承】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民]发〔1985〕22号

3、 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4、 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

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第4条 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能否在继承案件中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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