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家人戶口已不在村裡,但是村裡有房子怎麼辦呢?

A嫖不起


如果一家人戶口已經不在村裡,那麼村裡的房子還是留著吧。留下自己在老家的落腳點;留下對老家的思鄉之情;留下你與老家保持聯繫的最後一座橋樑。

據統計,目前我國有6億農業人口,其中有3億左右從事農業生產,還有3億人雖然居住在農村,卻在城鎮經商就業,城鎮化率不到60%,與發達國家80%的城鎮化率還有一定差距,根據規劃到2020年將再有1億農業人口落戶城鎮。

為進一步加快人口城鎮化率,相繼出臺了一些優惠政策,土地承包經營權再延長30年,對已經確權的承包地到2057年前繼續保持不變,在農村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長效穩定政策,並且規定“不能因為農民進城購房落戶而收回承包地”,從根本上保障農民利益。同時還鼓勵進城農民依法自願有償的退出宅基地以及承包土地的使用權。

目前的政策,老家的房子是根據一戶一宅政策獲得的合法私人財產,是一家人辛辛苦苦攢錢建起來的,它承載著父輩申請宅基地時忐忑、無助和喜悅,也記錄著建房時缺錢少瓦的尷尬,同時也是幾代人共同生活溫暖的地方,它見證了父輩的艱辛、孩子們的成長,是走出農村走向城市人的根據地,也我們的根。

老房在,家就在。逢年過節、祭奠活動需要我們回老家的時候,有老宅住幾天都沒有問題。晚上約上幾個童年玩伴,品品茶喝點小酒,回憶一下過去,論一論當今,那是多麼愜意的事情。

想辦法把根留住。戶口既然已經不在農村,意味著只有老房子歸你所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就變成有限的了,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只要房子存在,宅基地使用權仍然歸你,這就是使用權的慣性,假如房子倒塌無法居住,使用權由村集體自然收回。

留住老宅的辦法:戶口不在農村人員的老房,按現行政策不得改建、翻建、擴建,只能採取維修加固的手段儘量延長房屋使用壽命。假如沒有人居住打理,房屋容易破損,應該經常性的留意發現房屋隨時出現的隱患,及時維修加固,最好是託付給關係好的近鄰隨時留意,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隨著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深入,出現題主這樣的困惑的人會越來越多,不管我們在外打拼的如何,老宅還是留著吧,到我們老去的時候留給孩子們自己解決。


奮鬥幸福515


在農村,把戶口遷到城鎮,然而在農村的老房子一直在荒著的現象特別多,在我村裡,我大伯就是其中一個了,在二十多年前,我大伯就把農村戶口遷出去了,那時城鎮戶口可是很吃香的,當時認為遷出去是一件很光榮的事。


就在前兩年,我大伯在農村的老房子由於很多年沒人打理過,常年被風雨的洗禮,房子有部分已經發生倒塌了,我大伯當時聽別人的勸說,想回來把老房子推到然後重建新的房子,可以被村委告知不能推到重建,因為我大伯戶口已不在農村了,不屬於本村人了,沒有享受本村宅基地的權利。

從我大伯的事情來看,題主問如果一家人戶口已不在村裡,但是村裡有房子怎麼辦呢?

一、由於你戶口已遷出農村了,不能繼續享受農村宅基地的權利,但是你農村的那間房子仍然還是屬於你的,村委暫時沒有權利收回你的房子,假如你的房子倒塌了,村委就會收回你房子底下的宅基地,你也就不能回去蓋房子了。

二、那麼接下來你只好想辦法讓你農村的那間房子可以保存得更長時間了。只要一日房子不倒,房產還是屬於你的。房子要經常住人才能保存更久,如果自己沒空回去打理的,可以交給同村的幫忙打理或者選擇租出去也行。



現在農村環境越來越好,山清水秀的,適合回來養老,把你農村的房子好好的保留,說不定以後回來養老呢。


三農天地


我是小時候讀書考上大學,農轉非,分配在城裡工作的,已經幾十年了,但我熱愛家鄉,從沒有讓老家的房屋荒廢。

我在老家不僅有父親留下的土瓦房(三兄弟共有),後來又和弟弟一起蓋了一棟大瓦房,也一直擔心自己沒有權利擁有。有一次正好在老家,碰上政府宅基地測量的人員,在測量自己的房子,我問他是否有我的名字,他打開檔案給我看,真有我的大名在冊,我開心極了,將來還能做回家鄉人。

因為喜歡家鄉,早早就已做好迴歸故里的準備,不僅有屬於自己的房子,我還有幾百畝的錐慄山和紅花油茶園,錐慄山由大哥幫我管理,每年還可以拿到幾萬元的純收益。

前幾年,還和兄弟及鄉親骨幹一起,種植了600畝的紅花油茶,將來高端紅花山茶油的收入,是我們的最終目的,當然,也美化了村莊,保護了山體,是一個可以造福子孫的百年收益項目。

現在,我還在城裡企業搞管理,但經常回老家看看自己的果園,有時也幹些農活,做自己喜歡的事,永遠不會累,很是開心。

我慶幸自己鄉下有房子,為將來回鄉下養老做好充足的準備,我不會讓自己鄉下的房屋荒廢的,而且要把家鄉越造越美。


紅花油茶新農人


如果一家人戶口已不農村裡,但是村裡有房子怎麼辦呢?

這個問題問得好像是針對我一樣的,我家在農村裡就有一所房子,而且長年累月的空著沒人住。一開始那幾年,鄰居到屋裡堆包穀,堆糧食, 但後來由於人不居住,老鼠太多,也就沒人堆放了。

還有一段時間,修公路的外地人沒有住處,也是免費讓他們居住。慢慢的時間一長,又沒有人居住,又沒有人管理,就變成了危房。

房子在,人雖然不居住,地基暫且還是自家的,要是以後房子倒了,村裡就有把地基收回的權利,因為你本人的戶口已經不在村裡了,你已經不屬於這個村裡的人,還想在這裡建房,門都沒有。

如果你家其中有一人的戶口還在村裡,想拆了重蓋,那這個房子的地基依然可以使用,只是在蓋之前,要辦理一些相關的手續。


農村蓋房要通過申請,然後審批, 確認下來能蓋多大的面積,才能動工。住宅的主人屬於本地戶口的,都有住房使用權,繼承權和轉賣權。

如果戶主一家的戶口都不在農村了,房子可以合法租賃和轉賣,我們這裡一直都是這樣。

要是你以後老了要落葉歸根,到農村居住的話,趁早把沒有倒的房子修繕一下,要是倒了的話,那你的財產就只有一堆廢墟了。

譬如我家,要不是房子成了危房,怕倒掉時打到路人,也不會拆掉,清明節回去時,院子裡全是野草,屋內的漏雨的地方大部分都倒塌了。

前幾天,父親出錢請人拆了,看著父親發來的視頻,一片瓦礫殘土,從此以後,這裡就不屬於我了,我只能看看以前拍的照片以此來懷念我的家,唉!


泥糖小丫


一家人戶口都不在村裡,但在村裡有房子是非常平常的事情,因為好多農村人在農村蓋了房子後又去城市發展,最後舉家遷入城市,還有些農村青年通過升學、招工、參軍、就業等離開農村,在城市結婚生子,但在農村有父母留下的房屋。我個人就是這樣的,考學離開農村,但父母給我留下一棟民房,現在還好好的放在那裡。有房子就有房子唄,那是我們的財產,怎麼還問怎麼辦呢?難道,誰還能剝奪了我們的?

不過,房子這事兒,雖然說不能放臭了,但可真是能放壞了!放在不壞,好好的站在那裡,就是我們的。但是房子如果壞了,倒了塌了,那些磚頭瓦塊的是咱們的,要了也沒用,但房子下的宅基地就不是咱們的了,村裡給收回了,咱想重建那真是沒門兒,因為咱的戶口不在村裡,沒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了!

所以,其實有人問,老家的房子怎麼辦呢,那也是有道理的。不能就那麼幹放著,要知道,房子用來住人的,是要有煙火氣的,要有人經管的,沒人經管的房子,往往幾年就不成樣子了,十幾年二十幾年就成危房了!要知道,對於我們戶口不在村裡的人,那房子連翻建的權力都沒有,更不用說重建了。我們對宅基地使用權的擁有,是完全寄附在那房子上的,房子不在了,我們就徹底被農村攆出來了!

所以,我們打算把根留住,打算老了再回農村養老,或者按時回農村探親訪友祭祖掃墓,我們在農村的房子就要留住。那麼怎麼才能讓農村的房子存在得更久呢?這就只有靠我們自己多用心了。比方說,我在農村的房子,已經有快30年沒人住了,但房子完好如初。那是怎麼回事呢?是因為我家裡有個哥哥,這房子我就讓哥免費使用,代為經管著,發現房子哪裡有毛病,及時給我修繕一下。我哥在我的房子裡從事石碑雕刻多少年,他不用租別人的房子,我的房子也有人經管,所有房子才會完好如初。所以,老家裡有親戚朋友的人,不妨借鑑一下我的經驗,別把大門一鎖了事,你這一鎖,就只能任由房子敗壞下去了!

農村是生我們養我們的地方,我們要經常回去走走,看看我們的老房子,就像年輕時回家看看父母一樣。父母病了,我們會及時探望,送院就醫。房子老了,我們也要多家照看,及時維修維護,讓這念想,儘量長時間地持續下去。最重要的一點,我要提醒朋友們,農村的老房子,千萬不要賣掉!老祖宅,永遠是我們的根,沒了根,我們就是浮萍,只能飄著了!


齊東晏子


農村這種情況多了去,不說是村裡有房子,後期一家人把戶口帶出去了,就連村裡沒有房子,戶口一直在外面的村民,他們還有很多人回農村買房子吶。

現在人好像更喜歡落葉歸根了,那些年歲大的,在外面居住多年,戶口在外面從村子裡走出去的村民,他們現在有好幾個回村買房子了。

我青島有個大伯父,他是年輕時參軍走出了大山,然後分配到青島工作,在青島有了自己的房子,有了自己的家,村裡曾經的老房子,伯父把它賣給了別人,那時候伯父伯母打算一輩子不回農村了,畢竟青島那麼美,又那麼繁華。

然而前幾年年歲已老的伯父回老家探親時,他去山裡祖墳祭拜,發現祖墳依山傍水,環境特別好,於是動了將來老了以後能夠葬在祖墳地裡,落葉歸根的思想在伯父年歲已老時迸發了。

後來伯父請老家的親戚幫忙買了一棟房屋,第二年讓小編的父親給看著修整,除了沒有宅基地使用權權,別的都有,村委對房屋改建也沒有特意指出不可以,或者違章等各種說法。

房子修建好了到現在大概有四五年了,伯父如今也七十多了,他們夫妻回來居住加起來的日子大概有一個月,花銷十幾萬,裝修好幾萬,一棟農民房屋伯父大概用了有接近二十萬塊錢,卻回來住了沒多少日子。


其實伯父的意思就是老家有自己的家,回來以後再也不用被親戚們當客人,讓自己再也沒有那種漂泊在外的感覺,最重要的一點是,伯父去世後可以迴歸故土,讓孩子們回來有個住處,讓兒子和孫子記住這裡是老家。

其實房屋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只是差了若干若干年以後,後人不再願意修整老家的房屋,它殘破之後會被村委收回宅基地,只不過那可能是很久很久以後的事情了,這其中有可能還會被轉手賣掉,到時候宅基地使用權和自己一毛錢關係都沒有。

農村房子如果維修妥當了,看到小毛病及時修整,房子應該在很多年以後也依舊存在著,大家不用糾結宅基地使用權了,城市裡的樓房不也一樣嘛。

所以想對題主說:農村老家有房子是好事,說明你還有村子,還是這個村裡的人,雖然戶口不在老家,但只要有房子,你就是這個村的村民,把房屋好好看住了,只要別倒塌了,它永遠都是你的,宅基地就不會被收回去。


悠然見東山


戶口不在村裡,但是村裡有房子怎麼辦?這個問題真是智者見智,仁者見仁。我結合我村的情況談點看法。

離我家房子不遠的一個小衚衕裡有一處民房,從我小時候路過那裡,就沒有見到他家有人,後來長大了聽人們說起,才知道是我家族裡一個遠房爺爺的房子,他在解放前就去了東北,後來在那裡結婚生子,安家落戶。從來也沒有回來過,我現在只知道他的名字,但從來沒有見過他本人,生產隊時期據說還委託本家的人給他代管過房屋,責任制以後,人們各自外出謀生,我也再很小經過那個小衚衕,去年回家偶而走過那個衚衕,只見房子已經倒塌了,院牆也只剩下半截。



我舉這個例子是想說明這樣一個問題,如果在外工作的地方距離不遠,可以經常回家看看,這樣的情況下,就要好好的保修房屋,畢竟法律規定,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能享受本村宅基地,本人戶口早已遷出,已經不屬於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但是房子是祖上留下來的,任何組織和個人不能剝奪房子所有權,如果房屋一旦滅失,宅基地就歸集體所有了,因為土地是集體的嗎!與個人無關。在這種情況下,維護好房屋,留住這個根,是很有必要的,遇到拆遷,還可以獲得一筆䃼償金。如果離家遙遠,在幾千公里之外,外出之後從來沒有回過家,也沒有回家的願望,那麼就不如趁房子還完好的時候處理掉,這樣還能得一些轉讓費,總比它年久失修,倒塌了好。



所以,關於戶口不在農村,家裡房子應該怎麼辦的問題,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對待,能保留,當然再好不過了。現在申請宅基地這麼困難,在農村能擁有屬於自己的的一塊宅基地,可以說是上帝賜予的福分。如果實在無力保留,就乾脆及時轉讓,讓它得到一個好的歸宿,不要浪費掉,讓別人把它利用起來。


若飛305


農村有很多老房子都沒人住了,如果戶口不在村裡了回村裡是不可能了,要賣的話只能賣給同村的,就是宅基地一起賣,現在都在城市買房了,老房子都是老人住,住著養老還是可以的,房子沒人住了,沒人管理的話很快就費了。我家2008年修的樓房現空著了沒人住,都四個年沒回家過年了,如果有人租的話還可以增加家用補貼,有人打掃管理房子也好些,父母的心血,一磚一瓦都有父母的血汗,落葉歸根,故土情,親情,各種的不捨,留著是回憶,是念想!


那間老屋


農村,把戶口遷到城鎮,然而在農村的老房子一直在荒著的現象特別多,因為好多農村人在農村蓋了房子後又去城市發展,最後舉家遷入城市,還有些農村青年通過升學、招工、參軍、就業等離開農村,在城市結婚生子,但在農村有父母留下的房屋。
如果一家人戶口已不在村裡,但是村裡有房子怎麼辦呢?

由於你戶口已遷出農村了,不能繼續享受農村宅基地的權利,但是你農村的那間房子仍然還是屬於你的,村委暫時沒有權利收回你的房子,假如你的房子倒塌了,村委就會收回你房子底下的宅基地,你也就不能回去蓋房子了。

我們也可以選擇流轉,農村的土地是屬於村集體的,為了保障農民的基本權益,近年來國家給給農村房子實行了宅基地確權登記,這一政策明確了農村宅基地權屬,為解放農村勞動力,鼓勵進城落戶提供了便利。

只要一日房子不倒,房產還是屬於你的。房子要經常住人才能保存更久,如果戶主一家的戶口都不在農村了,房子可以合法租賃和轉賣。

要是以後房子倒了,村裡就有把地基收回的權利,因為你本人的戶口已經不在村裡了,你已經不屬於這個村裡的人,還想在這裡建房是不可以的。
如果你家其中有一人的戶口還在村裡,想拆了重蓋,那這個房子的地基依然可以使用,只是在蓋之前,要辦理一些相關的手續。

到農村居住的話,把沒有倒的房子修繕一下,要是倒了的話,那你的財產就只有一堆廢墟了。
農村老家有房子是好事,說明你還有村子,還是這個村裡的人,雖然戶口不在老家,但只要有房子,你就是這個村的村民,把房屋好好看住了,只要別倒塌了,它永遠都是你的,宅基地就不會被收回去。

晨曦分享時刻


一家人戶口早已不在村裡,但是在農村還有自己的房屋,那就要恭喜你了!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你全家的戶口早已遷出農村,也就已經不是村集體組織成員了,像是這種情況,有些農村老家沒有房屋的人,到了年老的時候,想回農村老家居住都是一種奢望。因為現行政策不允許非村集體組織成員到本村買房,所以你在農村老家有房子,那可要好好維護修繕,不要讓房屋倒塌,因為一旦倒塌,村集體就會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權。

房屋屬於私人財產,所以農村的房屋所有權是房主個人的。雖然說農村的宅基地屬於村集體所有,只有村集體組織成員才能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作為曾經村集體組織成員的一份子,在依法申請宅基地蓋房後,戶口才遷出村莊,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權當然還是在房主手中。只是這使用權並不是無限期的,到房屋損壞倒塌後,宅基地的使用權就會被村集體依法收回。

所以,戶口已經不在農村的,還在村裡有房屋的,要想繼續擁有該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權,或者想使自己的使用權長久一些,就要做好房屋的修繕工作。因為戶口離開農村,農村的房屋就不再允許翻建,只能修繕。所以搞好房屋的看護與修繕,是房屋主人必要的工作。

大家都知道,房屋有人居住和無人居住差別很大,有人居住的房屋使用的年限長。就像農村老人所說的,房屋沒人居住就沒有“人氣”,衰敗的就快。所以,如果農村老家的房屋閒置著,倒不如讓村裡的街坊鄰居借住,這樣房屋有人氣,就不容易衰敗。或者找親近之人代為看管,一旦遇到有破損之處,也好及時發現,進行修繕。

再就是要看你今後的打算了,如果你以後打算上了年紀以後回農村老家居住,那你就得維護好你的老宅。如果你不打算回農村老家居住,還不如趁早將農村的房屋賣掉,這樣也省的自己總是牽腸掛肚。

綜上所述,戶口不在農村的,在農村老家還有房屋的,村裡的房子怎麼辦,主要是看個人的情況,才能覺得房屋的去留。各自情況各自選擇,這一點我們只能給予一些參考意見,最終的決定權還是取決於你自己。希望以上建議能夠對你有所幫助,不足之處還請路過的朋友留言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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