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轉LPR之後,我不同意銀行的加點數,可以換銀行重新辦理貸款麼?

寂寞ai


各位曾經向銀行申請過借款的借款人,什麼時候感覺自己跟銀行的往來中有著話語權?基本上不都是格式合同,必須要接受的嗎?所以題主這個想法很幼稚很天真,而且非常不可行。

在2020年,存量房貸利率將從過去的“基準利率+上浮或下浮比例”的計算模式轉化為“LPR+固定基點”,或者變成固定利率模式。這是今年銀行業針對個人房貸業務的一個大的改變,要求自3月份到8月31號之前完成。那麼德先生給大家評估一下實際最後房貸借款人有著什麼選擇呢?

除了“LPR+固定基點”,房貸借款人不會有第2個選擇,銀行也不可能給出第二個選擇。

如果未來剩餘還款期只要超過5年,銀行絕不會讓借款人選擇固定利率的,所以固定利率的選擇可能性幾乎為0。這是因為選擇固定利率會讓銀行遭遇利率風險,未來影響穩定的利潤。舉個例子:

如果未來LPR利率上升,那麼銀行的負債成本也上升(籌資成本),銀行房貸利率差會降低(固定利率減去LPR為銀行貸款利差),那麼此筆業務的利潤額會降低。
反之未來LPR利率下降,那麼銀行的負債成本也下降(籌資成本),銀行房貸利率差會提升(固定利率減去LPR為銀行貸款利差),那麼此筆業務的利潤額會提升。

但是銀行針對個人信貸業務,一般謀求的是穩定利潤差,為什麼要讓借款人選擇固定利率,而需要銀行花費大把的時間,去研究未來利率走勢呢?所以銀行絕不會支持長期房貸借款客戶選擇固定利率的。

房貸借款人能換銀行重新做嗎?不可能的,這是一個唯一能做出的選擇

那麼房貸借款人如果既不選擇lpr加基點模式,也沒有固定利率模式選,能否換一家銀行做房貸業務呢?其實這也不太現實。因為其他銀行也是同樣這麼要求借款人的,也沒有借款人滿意的貸款方式可以選擇。可以這麼說,天下的銀行給出借款人的選擇方式都是一模一樣的。

同樣借款人可以思考下,其實想轉換房貸銀行也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而且還需要花費更多的成本投入。需要去進行結抵押,重新評估以及重新簽訂合同,提供各項材料,重新信貸審核。說不準還申請不下來,那就出大事了。

在今年進行利率轉換後,再不會有過去的基準利率模式了,所以針對房貸借款人來說,必須要做出選擇,而且這也是唯一的選擇。那麼監管部門也明確提出來,按照文件精神,其實在第1年轉換後,實際利率不會發生任何變動,以此來保證平穩轉換。舉例子假如張三怎麼轉化房貸款合同呢?張三過去的房貸利率為5.39%,此次這麼計算過程:

1. 加點=舊房貸利率-重籤合約當下的LPR  
2. 新的房貸利率=LPR+加基點  *LPR是一個貸款基礎利率,央行每個月20號會公佈一次,每月一調整。  
3.目前的長期LPR(5年以上的)是4.8%,那麼加點就為5.39%-4.8%=0.59%(59個基點),這個增加的基點一旦確定下來,就不會變了。  
未來張三新的房貸利率就是:“LPR+59個基點”。

那麼未來呢,那麼回到了德先生所講的案例,未來LPR利率進行變動,如果持續向下降低,那麼借款人實際負擔的房貸成本也降低,如果LPR上升,那麼未來還款的房貸成本也上升。每年銀行會按照最近的lpr進行年度調整,例如1月1號調整一次,全年不變化。

總結一下,借款人在此次過程中是沒有太多的議價能力的。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那麼屆時同銀行進行商議,看能不能將實際轉化時基點數降低一點那就是一件最美好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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勻楓財技大兜底


不可以。

基準利率轉換成LPR利率的計算方式將在今年的3月至8月完成。轉換不強制,是每個人的自由,而且轉換隻有一次的機會。就是說,轉換成LPR之後,會執行到你還完房貸為止,不轉換的將執行基準利率+上浮利率也是到你還完房貸為止。

其實轉換成LPR計算方式之後,利率是保持不變的。假如說你的房貸是6.125%,那麼是在基礎利率4.9%的基礎上上浮了25%!換成LPR計算之後那麼就是4.8%+1.325%=6.125%依舊是維持不變。這個數據不管你去哪個銀行都是維持不變的,現在萬物互聯,數據也是互聯的,所以去哪個銀行都一樣。

LPR和基準利率的區別在於,基準利率維持不變,LPR是一個變值,LPR是由18家銀行共同報價得出,剔除一個最高值和剔除一個最低值求的平均數,當LPR利率下降時,房貸利率也會跟隨下降,LPR上漲房貸也會跟隨上漲。但是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未來LPR的下降將是大勢所趨,如果房貸時間週期長,換成LPR還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LPR的轉換隻有一次機會,轉換之後將將不能在轉換,所以在選擇轉換之時一定要考慮清楚。


宋馳


根據央行的要求,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即將在3月1日起,全面轉換為以“LPR利率+加點數值”的模式、亦或者直接變成固定利率。無論是哪一種形式,對於普通貸款人來說,都是沒有選擇的權利,只能“被動”接受而已。

LPR加點數的多少,早就已經確定,無論是銀行、亦或者是個人,都無法去“修改”的

  1. 凡是之前的浮動利率貸款,皆需要進行轉換操作。要麼轉換成為固定利率,要麼轉換為“LPR利率+加點數值”。

  2. 如果選擇LPR利率,則2020年的合同利率=LPR利率(2019年12月)+加點數值。之後的時間內,LPR利率可隨行就市(週期至少為一年),但加點數值一旦確定後,剩餘貸款期限內,將會一直保持不變。

舉個簡單的例子,房貸利率為5.88%(基準4.9%上浮20%)。2020年3月1日~8月31日之間,需要進行轉換調整。

此時,轉換為LPR利率(約定每年1月1日根據最新LPR利率來調整)。其利率轉換過程大致如下:

  • 加點數值=當前合同利率-LPR利率(2019年12月)=5.88%-4.80%=1.08%。

  • 2020年的房貸利率=4.80%+1.08%=5.88%。

  • 2021年的房貸利率=LPR利率(2020年12月)+1.08%。

  • 以此類推,此後每年的利率都按此公式來調整。

不同意銀行的加點數值,可以換銀行辦理貸款麼

首先,換銀行貸款,相當於需要先還清原有貸款、再辦理新的。在這過程當中,費事、費力不說,還得額外承擔一定的經濟損失(資金的時間成本)。

其次,重新辦理抵押貸款,需要再一次評估房產、重新簽訂合同,還需要提供各種材料,銀行進行初審、複審、核准。萬一中間出現任何紕漏,豈不是會相當麻煩麼。

第三,換家銀行貸款,會結合當前的樓市政策、商業銀行內部規定、個人信貸情況來綜合判定利率的高低。其加點數值並不會下降,反而可能會更高的。

小結:

存量浮動利率轉換LPR,對於借款人來說,議價的空間是比較小的,做也得做、不做還不行。而加點的數值,早就已經決定了,幾乎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至於換家銀行辦理貸款,更是不太現實的。


財經者思


理論上可行,但是操作難度很大。

LPR加點有明文規定,銀行只是照章辦事

新規裡對LPR如何加點有明文規定:

按照文件要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加點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佈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你原先的執行利率是固定的,2019年的LPR是4.8%也是固定的,所以你的加點也已經確定好了。銀行不可能因為你不同意而選擇更改加點數,所以你的選擇就是2個,轉換為固定利率,或者接受加點。

換銀行辦理貸款可行,但是操作難度很大

當然,如果你不接受上文提及的2個選擇,確實可以選擇重新換銀行辦理貸款,但是換銀行的難度是很大的。

首先,你在原先的銀行有按揭餘額,更換銀行的話要先把按揭餘額換清,把原先的房產抵押解除。

其次,你要重新找到一家銀行願意接手你的房子,換一家銀行的話也不能重新辦理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只能選擇辦理普通的商業貸款。

這個過程有3個大的難點:

  1. 貸款轉化時間長,快的話半個月,慢的話1-2個月。


  2. 需要有筆過橋的錢去歸還原有按揭餘額。如果個人沒有的話需要籌措。

  3. 新辦理商業貸款的年限和還款方式比個人住房貸款有優勢的難度大。

各方面評估,更換銀行重新辦理貸款的代價很大,更好的方式可能還是得接受銀行的加點。



金融筆記


顯然是不行的,因為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維持不變(且不能更換銀行)。自2020年3月1日起,房貸利率定價基準開始轉換為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不再掛鉤以前的央行基準利率了。對於已購房者來說,除了在固定利率和“LPR+加點”形成兩者之間二選一之外,別無選擇了,至於加點數值應該是根據當地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及信貸政策共同決定的,個人沒有理由不同意自己的加點數值。

眾所周知,個人住房貸款一般都是5年期以上的商業貸款,以前以央行基準利率為錨,並按基準利率上浮或進行折扣優惠;2019年10月8日以後的增量房貸利率轉換為LPR,2020年3月1日起存量浮動利率貸款也隨之轉換為LPR,這個LPR是每個月定期公佈一次。

目前,國內最新的5年期LPR是4.8%,房貸利率就是在此基礎上加點形成最終利率。比如說,你目前的房貸利率為5.39%,那麼與今年1月20日發佈的LPR利率4.8%的差值為59個基點,也就是說如果你與銀行約定轉換為LPR加點形成的房貸利率,那就是4.8%+59個基點=5.39%,與原合同約定的房貸利率水平持平。

但假如將來某個時候,LPR上行的話,則你的貸款利率也會相應上行,所支出的利息也會增加;但假如有一天LPR下行至4.2%,則你的房貸利率就變為4.2%+59個基點=4.79%,相比之下,要低於所選擇的固定利率(5.39%)水平。

總之,今年3月1日起至8月底前,所有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都需要按照監管要求轉換為LPR,對於個人住房貸款客戶來說,加點數值是與原合同執行的貸款利率水平差值相關的,並不是由自己任意選擇銀行的就可以改變。請注意,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間內固定不變。且定價基準轉換隻能是一次性的,一經轉換後不能再次轉換。


東震木


你不同意加點這顯然是不可能的,也不可能重新選擇銀行貸款。

你要擺正態度,在和銀行打交道的過程中,理論上是平等的,而事實上壓根就不可能完全平等,換言之,你別把自己太當回事。

轉換LPR模式,這不是那一家銀行腦袋發熱搞事,而是央行為了推行利率市場化,新老貸款的對接和統一問題,這是一項規定或者說部委條例,這是屬於法律的範疇,這可不是你願不願意的問題。換言之,你只有選擇轉還是不轉,而沒有選擇不加點的權利。

直白一點講,你不願意其實就是想佔銀行的便宜,假設老辦法4.9%上浮20%為5.88%,現在轉換成LPR為4.8%,銀行損失0.98%利息收入,你相應的少還款,從某種意義上講,你這就有點耍無賴,貸款時間你自己同意了上浮才加點的,現在因為政策變動而耍無聊。

你想重新選擇銀行,你以為銀行是傻子,數據的互通的,另一家銀行會不給你加點,別做夢,說不定你這樣的無聊之人,另一家加更多,你愛貸不貸,不貸一輩子也別想拿到產權。

衍生知識點:

LPR模式的加點是固定,就是貸款人在老辦法下上浮還是下折的利率,新政策變化的只是基準利率,以前是固定4.90%,現在是每月20日報價而已。

我是溯源歸一,極簡投資踐行者!

溯源歸一


換銀行重新辦理貸款肯定不可以,而且題主不同意銀行的加點也毫無道理。

第一,按照央行的文件要求,在將以基準貸款利率為基準的浮動利率轉化為以LPR加點形成的利率模式時,個人住房商貸的轉化原則就是維持利率水平不變,也就是說,利率的轉化過程,並沒有增加貸款人的負擔。比如說,原來的合同利率是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也就是4.9x(1+10%)=5.39%,由於當前的LPR為4.8,則轉化後的利率為LPR+59BP,還是5.39%。

第二,個人按揭貸款人在利率轉化時不存在重新議價的問題,這是政策確定的原則,銀行方面只是提供兩種選擇:一種是LPR加點,另一種是固定利率。但是,無論貸款人選擇哪一種,其轉化後的利率水平均須與轉化前一致。如果選擇LPR加點方式,那麼,日後的貸款利率將隨著LPR而變化;而在轉化前,貸款利率是隨著基準貸款利率而變化。

第三,利率的轉化屬於央行政策強制性要求,所有個人按揭貸款均應在2020年3月1日~8月31日期間完成。只有一種情況下,貸款利率可以不做轉化調整,即當貸款人只剩下一個還款週期時,由於利率已經不存在調整的時間,因而,這種情況已經沒有轉化的必要。

所以,貸款人在銀行要求調整合同貸款利率時,只能選擇LPR加點或者直接選擇固定利率,而無法解除與銀行的貸款合同。比如前面的例子,轉化後貸款人的合同貸款利率只能選擇LPR+59BP,或者5.39%。


小豬房論


不可以,也沒用。

你在這個銀行辦理的貸款數據和到其他銀行辦理的貸款數據是一樣的,因為現在全國是聯網的。

也就是說,如果你現在在這個銀行辦理的是上浮20%的結果,那麼到其他銀行其實也是這樣的結果,不會有偏差。

另一方面,目前LPR和基準利率的互換是建立在雙方同意,然後簽字的情況下才生效的!

也就是說,如果你原先基準利率是上浮20%,也就是5.88%,那麼即便換成了LPR也是5.88%,不會有改變的。

它是會根據你原先的貸款數據,在根據當前的一個LPR數據,做一個“多退少補”的結果,並不是說,你從基準利率改變為了LPR,你的貸款利息就會下降。

而改變你還款性質的,只是兩種貸款模式計算的方式。

1、對於基準利率來說,是未來固定不會改變的,即便LPR如何波動,你的還款金額依然是如此;

2、但是,如果你換成了LPR以後,那麼未來的LPR波動,就會影響到你的還款金額。

就好比,當你改成了LPR的時候,你的還款利息是5.88%,可下個月的LPR降低了,那麼你的還款金額就會減少,反之也一樣,LPR上升了,你的還款額度就會上升。

因此,如果轉LPR之後,你不同意銀行的加點數沒用,因為一旦你簽字確定轉變為LPR,這等同於按照LPR的貸款方式進行還款了。由不得你同不同意。

如果不希望看到還款額度有變動,那就堅持自己的基準利率模式吧。

重要的是:基準利率和LPR的更換,只有一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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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首張大仙


不請自來。原則上是不可以這麼做的,想要這麼做也非常困難。

根據央行的相關規定,2020年3月1日起,房貸利率定價基準開始轉換為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不再掛鉤央行基準利率了。擺在你面前的只有兩個選擇,一以後你的貸款是根據新的LPR報價+幾加點;二來就是保持原有利率不變。你想換銀行重新辦理貸款這個幾乎是不可能的。


根據央行規定,自3月1日至8月,各銀行開展對現有長期貸款(5年以上),進行貸款LPR報價轉換,每月20日進行報價。


題主想換銀行辦理貸款,從理論上有一絲可能,但是實際中卻非常困難。雖然各銀行的各自的細則還未出臺,就目前現有的政策,我們可以做個假設推斷,如果日後的細則出臺證明這個推斷有誤,大家權當一個笑話,一笑了之。

題主如果想要換銀行辦理貸款的話,需要做以下幾步:

1.結清貸款。光就結清貸款這一個前置條件,就要難倒很多人。假設貸款100萬元,你先要借到100萬來歸還當前的貸款,再辦理後續的手續。


2.抵押房產。結清貸款後,再找一家銀行為你提供抵押貸款,而且你還不一定貸的到100萬元來歸還這個借款,而且通常來說抵押貸款是不太有20年的期限的,基本上在5年左右,你的還款壓力非常大。


綜上所述,原則上是不可以這麼做的,想要這麼做也非常困難。


小黑看財經


銀行貸款利率事關購房者的月供多少,總還款多少,利率越高,月供越多,還款總額也越大,因此購房者總希望獲得更低的利率,而銀行則希望獲得更高的利率。

轉LPR之後,我不同意銀行的加點數,可以換銀行重新辦理貸款麼?這是不可以的。

央行通知,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本次LPR轉換遵循一個原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換後利率水平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

按揭貸款是把房子產權抵押給銀行的,購房者不同意銀行加點數,有一個選擇,那就是提前還完貸款,有的銀行會有違約金,有的銀行則沒有違約金,如果購房者沒有能力還完貸款,房子產權是不能從銀行解押出來的,也就不能進行抵押貸款,當然現在可以進行二次抵押貸款,但貸款數目並不大,可能不足以歸還剩餘貸款。

即使投資者借錢提前歸還按揭貸款,然後把房子重新抵押貸款,這樣的貸款就不是按揭抵押貸款了,而是需要有一個明確的用途,比如消費裝修,然後申請貸款,貸款期限也不會很長,一般不能超過5年,關鍵是利率可能更高,會高於按揭住房貸款,如果到期還不清貸款,還需要進行過橋借款,還完銀行貸款,然後繼續抵押貸款,這是很麻煩的事情。

所以按揭貸款已經辦理完畢,是很難更改抵押銀行貸款 的,除非是銀行同意購房者換銀行,一般銀行不會同意的,但辦理抵押貸款也是較為繁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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