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践与理论中看阴阳

唯物辩证法中关于认识论有下列描述,认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发展的动力,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以及认识的目的。记得小编曾经说过,实践与理论相比较,理论属于阴性,而实践属于阳性,因为实践依附于理论而展开行动,相对实践来讲,理论不易变化,而实践今天不能践行理论,第二天就可以进行调整,实践相对容易变化,所以实践为阳性,理论为阴性。

从实践与理论中看阴阳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这里的认识也是可以理解为理论,这句话看似实践超越理论,并非如此,理论虽然来源于实践,但是理论应该实践中所有经验所总结出来,应该属于精华,只有这样最终才能够指导实践,必须找到一些属于相对普遍性的原理,才能够指导绝大多数的实践。

从实践与理论中看阴阳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这个比较好理解,因为在实践之中,我们能够发现某些事情的特殊性,并不能够通过普遍性的那些原理来指导这个实践,只有在这些特殊性之中再挖掘找到一些普遍性的原理,然后才能够形成理论,这就是动力。

从实践与理论中看阴阳

检验认识真理性也比较容易理解,因为阳性必须依靠阴性才能够形成阴阳和谐,最终才能够产生能量。如果这个阳性不能够体现阴性的力量,那么阴阳相斥越来越远,何来能量产生。

认识的目的就是为了实践,阴性力量再强大,她也是在时间的跨度上才能够展示出来,而在一个点上必须依靠阳性的力量才能够展示其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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