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名字。女方从没支付过房贷,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

苟琴儿


虽然房产证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女方也从没支付过房贷,但是对于认定房产归属很容易忽略的一点是:婚后买房,男方出资的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些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下面分三种情况讨论:

一、男方使用婚前个人财产买房

男方使用婚前个人财产买房并且只登记在自己一个人名下,那么虽然是在婚后购买的,也应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二、男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

男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虽然只登记在自己一个人名下,但是由于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男方使用部分个人财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买房(例如:婚前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用工资还贷)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房产属于男方财产,男方需支付女方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当中女方出资部分及这部分房产的增值部分的补偿。


东友律师团


婚后买房,只写了一方名字,离婚时,这套房产,怎么分? 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名字。女方从没支付过房贷,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

张娃(化名)和王梅(化名)两个人通过辛辛苦苦的努力,而且是在陌生的城市,两个人平时做了多份工作,两个人逐渐积攒了一些积蓄,拿出一部分钱盘下了一个店面,通过这个店,两个人兢兢业业的工作,攒下了一笔钱,然后两个人考虑就买套房子。

为了体现对王梅的爱意,张娃就决定把这套房子只是写在王梅的名下,所以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买卖合同上写了王梅的名字,没有张娃的名字,两个人支付了首付,到了年底两个人又把剩余的房款一次性交清,当然剩余的房款中两个人能力不够,只得向亲戚朋友借了借了一大笔钱,过了年后,顺顺利利的拿到了房产证。

可是时间过了不久,两个人对于店面生意的经营产生了分歧,而且孩子也出生了,压力陡然增大,再加上需要较大额的债务去偿还,所以两个人的感情逐渐出现了裂痕,婚姻走向了破裂。

当两个人协商离婚的时候,对于这套房产产生的争议,张娃主张这套房子是两个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他也应该分一半,但是王梅不这么觉得,他认为房产证上只写了自己的一个人的名字,与张娃无关,所以这房子只能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那这样的房产,在离婚时候,到底属不属于共同财产,是否能够一人一半?

【一般处理】

这样的情况在日常生活中也比较常见,两个人买房子,但是只写了一个名字,可能是为了规避二套房,可能是一方有购房的资格,另一方没有,所以说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有可能像张娃的那种情况,为了表达对另一方的爱,所以只写了一方的名字。

但是,这样的房子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在离婚的时候,非常容易产生争议。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后两个人共同赚钱买的房子,无论是登在一方名下或者是双方名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的时候,直接作为夫妻俩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这样的房子是属于夫妻俩的共同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应当一人一半。其实是不仅是房产,在婚后两个人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性收益、知识产权等,也都是属于夫妻俩的共同财产的。

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财产,在婚内夫妻一方通过赠与合同或者是遗嘱得到的财产,这样的财产也是属于夫妻俩的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在赠与合同或者是遗嘱当中,明确财产只给一方的,这样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够作为夫妻俩的共同财产予以处理的。



【特殊情况】

看到这里,很多的朋友产生了疑惑,那这套房子没有什么好争议的啊?

这房子就是张娃和王梅婚后两个人赚钱买的啊,虽然登记在王梅的名下,还是属于夫妻俩的共同房产,张娃也是有权利去分一半的。 其实问题的关键出现在房产登记时,张娃和王梅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房管局询问是否将二人名字共同登记房产证上,张娃为了表达对于王梅的爱意,当场就表示不愿意将自己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所以就签署了权利放弃声明书,放弃该套房产,不要求在房产证上登记其名字,所以最终在房产证上只登记了王梅的名字。



根据这样的规定,房产证上没有张娃的名字,那这套房子就属于王梅的个人财产的。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两个人可以对于夫妻两个人的财产进行约定,可以约定为个人所有、共同共有、部分共同共有,所以说张娃所签订的权利放弃声明书,视为自己放弃了对该套房产的权利,把应属于自己的房产赠与了给王梅,在离婚时,张娃就没办法分到这套房产了。

但是,如果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名字,女方从没支付过房贷,而还贷的钱是来自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在离婚后房子,是一人一半的。

【总结】

1、婚内的房产最好写上男女双方的名字,写上双方的名字,不仅能体现双方的共同创造,也能预防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2、谨慎签署放弃权利声明书,尤其是在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时,要咨询询问工作人员,签署相关文件的法律后果。


婚姻法律师姜威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自领结婚证共同生活在一起,就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收入,双方有平等的消费权。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同时法律还规定,家庭财产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而改变它的归宿性质,永远是属于个人拥有的。对婚后的共同财产,双方各占50%的拥有权利。

如果婚内男人买的房,是用他婚前的个人财产买的,后期还贷也是用个人婚前财产还的贷,只要有证据能够证实这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的,该房产的主人就是属于男人的,不因为是在婚内买房就改变了婚前财产的归属性质。

如果婚内男人买房,首付是用婚前个人财产买的,只要有证据,首付部分就是男人婚前的个人财产。还贷部分是用工资支付的,那么根据婚姻法,还贷部分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还贷部分男女各占50%的分割权利。

如果男人在婚内买房,首付部分用的是在婚姻期间内的积蓄,还贷部分是用男人的工资还的贷,无论在房产证上有没有女人的名字,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在婚姻期间内共同出资买的房产。离婚时,双方各占50%的分割权利。


老蒋闲言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且房子非男方父母出资的话,就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需要说明,按法律规定,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且登记在自己的子或女名下,是这方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结婚,我国实行法定财产制和财产约定制。

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通过协商就婚前和婚后财产的所有问题达成协议,并排斥法定财产制适用的夫妻财产制。

题主所述,婚后买房且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从没参与还房贷,可能有个中原因。或许是女方没有劳动收入,或者女方不愿意拿钱还房贷。但是,主要要看夫妻双方是否实行财产约定制,如果不是,就按法定财产制。

因为,按《婚姻法》的规定,婚后夫妻双方所得的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男女双方收入可能有高有低,夫妻过日子钱可能一方经管,也可能各自经管,但是不影响到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因为法律规定男女是平等的。

所以,题主说的女方没有支付过房贷,并不是决定房子是男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问题。取决的因素在于是否实行约定财产制。

如果不是采取了约定财产制,约定房子归男方个人所有,那么房子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均分的分割原则,房子归一方所有,并由这方给付对方房子价值一半的对价。


法律人5524


问一下,月供多少,男的工资多少,每个月还完以后还剩多少?你老婆赚的钱,你是一分都没沾过吗?如果你赚的钱还完贷款还剩很多,你从没花过你老婆钱的话,你老婆应该是分不走多少的,可能一分钱都分不到。如果你的工资就够房贷,你爸妈还不管你生活的话,我劝你做人有点良心,不然小心有报应。


用户4118751730


婚后买房,是否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购房资金的来源。如果款项是来自于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或者作为男方没有办法证明款项来自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则属于共同购房。即便该房产仅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也不影响认定。

当然,有看到网友说父母婚后付首付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若没有明确的表示是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则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所以,仍然属于夫妻共有。

但是,女方没有支付房贷,并不等同于没有还房贷。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原因,你在婚姻期间取得的收入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既然是共同财产,你出钱就等同于女方出钱,所以这个是夫妻共同还贷。

所以,虽然是登记在男方名下,也是男方用个人收入支付房贷,但这个房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按共有原则进行分割。若不存在可以少分或多分情形,原则上是平均分割。


叶律师


首先,婚后购买的房子无论是登记在一个人名下还是登记在两个人名下,都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除非有婚后财产约定。

    对于您这个问题,说女方从没支付过放贷的说法是错误的,对于在你们的婚姻关系中,您们的工资以及奖金等一系列在婚后挣的费用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您们要离婚,那对于此套房子确实是有她的产权,按法律规定确实是要平均分割的,但是同时要看一方对此套房子的贡献不是很大的话,可以适当少分。

 

 


房产说法93


夫妻两人凡婚后购置的财产不管写谁的名字谁出的钱都属夫妻共同财产。


东西南北风20


女方从没支付过房贷,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就算是男方支付了房贷也是用了夫妻双方的财产,这句话说的有毛病。


用户5812316072964


您好!这个问题将分为两部分来回答:第一,房产的产权是怎么样的?第二离婚后怎么分割?

第一, 房产产权是怎么样的?

1、 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来说,婚姻存续期间买房且还贷,若双方没有特殊约定,即使只有一个人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是双方共同共有的状态。

2、 个人财产。如果有特殊约定,就会判定为个人财产。具体情况如下:

(1) 房产的首付款和还贷是用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但如何判定是用个人婚前财产?通常要求是资金流向清晰,建议做到专款专户。如果做不到,比如说房子是由产权人用工资卡支付的,里面既有婚前财产,又有婚后财产,那么就很难界定是否是使用婚前财产买房了,这样就无法说是其个人财产了。

(2) 如果夫妻双方有过约定,比如签署婚内财产协议等,并对这个房子的归属进行约定,那么就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第二, 离婚后如何分割?

1、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原则上是一人一半。操作上,是以协商结果优先;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话,则法院会根据买房时的出资情况、婚内房产的使用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程度、和未来的需求程度几个标准进行分割。所以基于这种情况,建议可以提前约定各自。如果因为还在还贷,无法变更房产证的登记状态,那么可以通过签署协议的方式。

2、 如果是个人财产的话,那么离婚还是全部归男方所有。

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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