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幾天就過春節啦!
提起過年相信大家印象中就是
闔家團聚、一起看晚會、一起放鞭炮
NO!NO!NO!
要是這樣的打開方式你就錯了
近日
咸陽市公安局聯合市應急管理局
對市城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開展突擊檢查
執法人員
對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網點
及以個人名義
購買大量煙花爆竹的
查閱有關登記備查情況
重點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在易燃易爆場所、公共場所、居民小區、城鄉結合部等人員密集區域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等危害公共安全行為進行查處整治,並收繳了所有商品。
此次檢查
共發現無證售賣煙花爆竹經營戶3家
查處取締3家
及時勸阻一起煙花爆竹燃放
沒收煙花爆竹158件,現場批評教育5人
2019年12月,咸陽市人民政府發佈
《關於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知》
咸陽市區全年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禁售禁放範圍為:秦都區、渭城區、高新區、大西安(咸陽)文體功能區、市新興紡織工業園所轄全部區域。各縣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具體範圍由各縣市人民政府劃定並公告。
在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
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
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
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對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的
由應急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廣大群眾應當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積極主動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銷售、攜帶、燃放煙花爆竹製品的行為進行勸阻,並向公安機關或者應急管理部門舉報。對拒絕、阻礙相關職能部門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拒不停止燃放銷售、拒絕繳交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禁售禁放工作納入大氣汙染防治考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市直各部門、單位負責各自管理範圍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強化監督巡查,督促各鎮(辦)、單位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宣傳、告知、巡查、制止,全面抓好區域內禁售禁放工作。廣泛發動群眾,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要帶頭遵守本通告規定,在全市範圍內營造安全、低碳、環保、文明的良好氛圍。
本通告2019年12月11日起施行。2019年1月26日咸陽市人民政府發佈的《關於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鹹政發〔2019〕1號)同時廢止。
對於部分群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
大家積極舉報
舉報電話
咸陽市公安局:110
咸陽市應急管理局:12350 33210796
環境問題投訴電話:12369
告別煙花爆竹
守護我們的藍天白雲!
咸陽日報全媒體記者:崔亦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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