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几天就过春节啦!
提起过年相信大家印象中就是
阖家团聚、一起看晚会、一起放鞭炮
NO!NO!NO!
要是这样的打开方式你就错了
近日
咸阳市公安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
对市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开展突击检查
执法人员
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网点
及以个人名义
购买大量烟花爆竹的
查阅有关登记备查情况
重点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人员密集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进行查处整治,并收缴了所有商品。
此次检查
共发现无证售卖烟花爆竹经营户3家
查处取缔3家
及时劝阻一起烟花爆竹燃放
没收烟花爆竹158件,现场批评教育5人
2019年12月,咸阳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知》
咸阳市区全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范围为:秦都区、渭城区、高新区、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市新兴纺织工业园所辖全部区域。各县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具体范围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
在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
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
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
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广大群众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主动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销售、携带、燃放烟花爆竹制品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向公安机关或者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对拒绝、阻碍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拒不停止燃放销售、拒绝缴交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禁售禁放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监督巡查,督促各镇(办)、单位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宣传、告知、巡查、制止,全面抓好区域内禁售禁放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本通告规定,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本通告2019年12月11日起施行。2019年1月26日咸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咸政发〔2019〕1号)同时废止。
对于部分群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
大家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
咸阳市公安局:110
咸阳市应急管理局:12350 33210796
环境问题投诉电话:12369
告别烟花爆竹
守护我们的蓝天白云!
咸阳日报全媒体记者:崔亦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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