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特别的情况下,离婚后有必要和前妻联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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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特别情况下,你们既然离婚了,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宣告结束了,除了婚内双方有孩子,为关心孩子成长,或支付抚养费等,必须要偶尔发生联系外,其余不应该发生任何联系的必要。

因为离婚后,互相再经常联系,会对双方开启新的感情,带来藕断丝连的负面影响,不利于再婚。

莫非是受外来原因导致误会,或者一时冲动,双方感情尚未破裂,尽求机会复合,相互联系情况特殊者除外。





靠山4


我觉得看情况吧,最好还是不要,除非有什么重大事情发生的时候,你有能力帮助就尽量帮助,感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因为你已经离婚了,各自有各自的生活,再联系就不再是那么单纯的关系了。更有可能会给你将来找对象增加困扰。感觉两个人合得来的话,就不会有离婚这一回事了。既然合不来肯定有一定的隔阂。

我觉得既然分开了,还是彻底分开好一点,除非我说的是除非。有特殊的情况,那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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