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給孩子買的,女方提出要結婚必須在房產證加上女方的名字你怎麼辦?

五蓮峰居士


按標題,答問題。為什麼說是父母買房?而不是父母給錢讓兒子買房?多少年的社會上形形色色的現象,讓付出者都不得不防範。年輕人結婚,離婚。跟以前小時候玩過家家一樣,理解,包容,付出等是父輩們的事。社會的現實都是以自己為圓心,個人的利益為半經,畫圓。符合自己的利益了,還可以,有張好臉色。否則,鬧的雞飛狗叫,不得安生。一頓飯吃的不舒服就可以跳起來鬧離婚,分房產。自己掙哈了才能分,不勞而獲分什麼?更可笑的,父母還在,不孝不敬,想繼承遺產?人活著,那來的遺產?優秀的傳承是,父母在百年之後,自然而然不得不繼承。

該不該寫?捫心自問。


沙漠中的紅柳999


標題是父母給孩子買的婚房,女方結婚要求加名字。看到下面很多評論,想到不一。說說我的觀點,本人也是位女同胞。如果婚房是男方父母婚前全款買的,我覺得我沒資格要求別人➕我的名字,必定是他們的父母一輩子的心血換來的。如果是按揭,我覺得可以商量商量。人都需要安全感,另外婚禮的定金一定要給。具體多少這個可以根據家庭情況協商,後期小夫妻雙方有能力在購置房產,肯定必須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記得我們結婚的時房子是他父母與我家人一起幫村付的按揭房。但是婚後老公父母不提加上我的名字。但是我們夫妻還是要一起負擔開支,他還貸款,我為家庭開支生活。但是老公心裡一直都記著,都理解,幾年以後房貸還完後就立刻賣了房子,從新購置一套學區房➕上我的名字。再後來有換購一套稍微大點的房子,完全是我一個人的名字。我們感覺很舒服很幸福。因為嫁了對的人,不管是什麼時候,他都記得你的好。給你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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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婚前房子應該加女方名字。先說一下個人經歷,2016年五月份家裡湊錢給買了一套房子,當時和女朋友戀愛一年多,因為是當地初中就是同學也一直知根知底所以沒有猶豫加了老婆的名字。因為房子有房貸,婚後老婆也是家庭成員共同生活,肯定對房貸也要出力的。

我認為結婚的前提是雙方感情深厚,如果沒有一定的感情基礎還是不要談結婚,確定對方是相互依存要度過一輩子的人,房產加上女方的名字也是對女方的保護。畢竟結婚後女方的付出也是很大的,生孩子,照顧老人都離不開女方的付出,所以我認為如果雙方確定要結婚,在房本上寫上女方名字也是理所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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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給孩子買的,女方提出要結婚必須在房產證加上女方的名字你怎麼辦?

我是一個感情完美主義者,如果我碰到這樣的女人,直接會跟她說,那就不結了。

把結婚和房子,這麼赤裸裸地扯在一起,這樣的婚結得還有意義嗎?

其實,一個聰明的、有點涵養的女人都不會提這樣的要求的。

女方要在房產證上加上名字的心理是什麼呢?

很多人會說,是因為需要安全感。

其實,還有一部分是因為現在的婚姻太不穩定了,考慮如果有一天分手了,至少還可以分到半套房子吧?這種想法其實是可笑的,也是對婚姻不利的。

兩個人走入婚姻,就是要抱著互相信任,互相扶持,要過一輩子的,如果從一開始就存在著不信任,作好隨時分開的準備,這種心理暗示是很可怕的。

婚姻應該是兩個人想一輩子在一起,義無反顧想去的地方;而不是去享一會兒福,隨時準備離開的決定。

雖然,人生無常,感情也是,但是在走入婚姻之前,必須要有這種拋開一切利益的純粹想法--走入婚姻只是因為你特別特別愛這個人,不想和他分開。

房產證上加了女方名字有多大意義?

其實房產證上加了女方名字,並沒有想像中那麼有用。

加了名字,在女方心理上是房子有了自己的份嗎?那麼,別忘記了,也有男人的份。

財產上的計較,無非是在兩個人的感情消耗殆盡時才會扯的話題。

吵架了,女人可以讓男人滾出去嗎?不可以吧?房子也有他的份。而且,女人也明白,房子是男人父母的辛苦錢買的,如果實在打官司,也說不定還是可以把房子重新寫回男人的名字。

所以,在婚前,提這種要求,實在就是在打自己的臉,沒有任何意義。

總之,如果我面對這樣一個女人,會打消結婚的念頭的。一個女人如果沒有基本的是非概念,對待感情沒有全心全意的投入,那麼,這樣的女人,不要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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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一末


在我們東北這個地方買房子,買車子。都是男女雙方共同的事情,但是在我們東北買房子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是男方全款付清。把這房子一次性付清以後,就寫上孩子的名字或上寫上父母的名字。有的可能還是在孩子沒有對象的時候就把房子買好了,目的也是怕房子天天漲價,到買的時候價格更高,所以父母一般都會在兒子畢業以後參加工作的城市裡買一套住房。所以說這種情況下,房產證上女方是不能再簽上自己的名字了。如果說是這種情況,女孩兒的家庭一般也會,給自己的女兒姑爺買一臺汽車。第二種情況是房子採用是付首付的方式來買房子的,然後父母會每個月幫助兒子還著房貸,這樣的話房子一般也會寫著兒子的名字。但是這個房子也不屬於兒子的。所以說這兩種情況在東北就基本上是解決了孩子結婚的問題。大家也一般都不會因為房產證的事寫誰的名字而產生了矛盾。再有一種情況就是女孩子的家庭條件也是很好,兩個孩子真的是處的特別的親熱恩愛。所以雙方的父母看著也高興,在結婚的時候雙方老人都會掏出錢,幫著兩個孩子置辦家業。這樣的話,財產自然也是兩個孩子一人一半的。所以說作為一個女孩子,千萬別動那種想什麼都有自己一份兒。總算計的女孩兒哪有天天的幸福,所以說還是做一個幸福的女人,就靠著丈夫保護你幸福的生活吧。





伊春美食美客


如果女方是誠心跟男人過一輩子的,那房子加不加她的名有什麼意義?如果是奔著離婚的財產去的,那憑什麼要加她的名?一句話:凡是以加房名為要挾的婚姻,都是有著不可告人的目的。

就問一句,反過來,如果婚前女方有一套房子,她會不會加上男方的名字?

女人,別打著所謂生孩子傷身體的一套沒有科學見證的理論來做要挾男方的藉口,也用不著為此去邀功。如果女人覺得因為生了孩子就損傷了自己的身體,那就請到養老院看看,是男人多還是女人多。養老院70%以上是女人,為什麼?男人在這個世界上壽命短,壓力大,女人是否設身處地的為男人想過?每一次去養老院看望那裡的老人,回頭都會對自己的老公好一點再好一點,希望自己的老公能夠陪伴自己一起終老。太多的女人,一邊羨慕那些白髮蒼蒼還能夠牽手在一起的老人,一邊在不斷地給自己的老公加壓索取,世上哪有這等好事?在我看來,女人生孩子天經地義,生物界中,有見過哪個雌性生了孩子到雄性那裡去邀功要損失費的嗎?母狗尚且知道用生命去維護自己的孩子,難道所謂的人類還不如畜生?

縱觀全世界,只有中國的女人最特殊。

我是女人,我生孩子,是因為我愛自己的丈夫,我愛孩子,孩子是我和老公的。如果連生孩子都覺得是給公婆,給老公生的,不認可孩子是自己的,那就請不要把孩子帶到這個世界上。

不接受反駁!


study學習學習


女方不是通過自己努力買的房子,還必須要寫上她的名字,這是什麼目的哪?是想通過結婚這個方法達到斂財的目的嗎?不要說房產證上沒有名字就沒有安全感,現在結完婚就離婚的太多了,都是男方傷財,女方受益。誰也不是傻子,你不結婚就算了,不要算計男方老人那點用命換來的錢了,男人不結婚也沒什麼,女人也一樣。


一直快樂著


這個不是很簡單嗎?要說婚姻就要兩廂情願,不能強求與勉強,要不要婚姻繼續那是你的態度,房子的歸屬權要不要分贈那是你的權力,值不值的你要這樣做那是的感觀與認可,我們說婚姻不能如此草率,要考慮周到,否則的話婚姻豈不是成了交易了!我想這樣的婚姻不要也罷。

其實一個真誠的婚姻,是不會有如此要求的,什麼保障啊!都是她們的障眼法,那是在巧取豪奪!我想婚姻只有相互的真誠與坦白才能持續長久,反之拿再多的條件做交易也無濟於事,這只不過是個藉口,是沒有真誠可談的,那婚姻就更沒保障了,哪有幸福可談呀!

如你是個誠實可靠的小夥子,那麼我勸你不要這種貨色也罷,好男人不怕沒人要,別擔心,就算打光棍也總比將來跟這種不靠譜的女人提心吊膽的過日子要來得強,弄不好會竹籃打水一場空!

上述只不過是我的片面之詞,個人想法與意見!別見怪……你自己的想法與決定才是你的王道!



用戶抖音之


我現在很不理解這種婚前男方父母出錢買房,女方要求房產證加名字的行為,離婚財產怎麼分配,現在婚姻法不是有明確規定了麼,難道就是所謂的安全感?

既然房子是男方父母買的,那麼男方自己恐怕也沒有話語權,這個事情只能溝通協商有一方讓步,否則很難進行下去

結婚前要求有房子,在房產證上加名字都可以理解,畢竟有的家裡父母觀念還沒有轉變,但是想靠房產證加名字找安全感就有點可笑了

安全感不是靠別人給的,要自己努力獲得,可以是自己奮鬥買房,買車,可以是自己看人眼光準找了個一輩子愛自己的人

要解決房產證加名字問題就得雙方協商,有人做出讓步,不然將來都是婚姻的隱患


魔化小莊


沒道理,好好過日子對老人好點,一切都是兒女的跑不了。女方特別在意這事就小心了,她關注的不是感情,不是如何過好日子,她關注的是財產,是個心機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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