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月“路牌”惊现广东,每月1800元便可安心超载?

2017年河南伊川县爆出“超载月票”事件,每辆车只要花1500元购买一张“月票”,超载车辆就不用担心被罚。

近期,广东普宁和惠来两地又出现了类似事件——只要花1800元买一张包月“路牌”,超载的货车就能畅通无阻!

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提供的线索,派出人员赴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和惠来县实地暗访后发现,货运市场乱象丛生——

当地买卖“路牌”、收取保护费肆虐猖獗、货车超限超载现象严重;非法改装司空见惯、黑加油点“生意兴隆”,在执法部门包庇纵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包月“路牌”惊现广东,每月1800元便可安心超载?

“万能”的“路牌”

吕师傅手下有几辆大货车,在广东普宁从事货运业务多年。吕师傅称,普宁及周边的五华等地砂石资源丰富,运输砂石是当地货运的主要业务。

一些车主为了多挣钱,免不了要超载,而超载被执法部门查获后,就要受到高额处罚。据吕师傅介绍,交警最多罚500元,交通稽查要罚到5000元到10000元,不过都开票。

(1)五花八六的包月“路牌”。高额的罚款让拉砂石的车主吃不消,于是,在当地催生一种买卖“路牌”的生意。所谓的“路牌”是一张有各种图案的贴纸,买来后,将它贴在车上就可畅行。

据吕师傅介绍,路牌是包月的,市价是每个月1800元。“买路牌一般都是通过中间人,俗称黄牛,通过中间人去买。”

暗访组发现,在普宁和惠来的一些货运停车场,许多货车的前方挡风玻璃或者车身上都贴着各种各样的“路牌”。在普宁市的一处停车场,里面停了许多“百吨王”,这些车大部分贴有“路牌”,图案有飞马、莲花、苹果、安顺等字样。

不同的“路牌” 适用范围不同,有的“路牌”在整个揭阳市都能用,价格较贵,有的“路牌”只能在普宁市或惠来县本地使用。当然,适用范围广的“路牌”,价格也要贵一些。

据车主介绍,去到潮南区那边的车,路牌就要2500元钱。据称,有ZC两个英文字母的“路牌”,可以在揭阳市以外的更大范围使用。

(2)执法人员对“百吨王”视而不见。督查人员在暗访时看到,一辆普宁交通执法车从单位驶出后,开往池尾高速收费站,前方一辆贴有险字“路牌”、满载砂石的“百吨王”从执法车旁边通过时,车上的执法人员并没有理会,更没让去治超站卸货。

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交通、交警部门要依托公路超限检查站联合执法,交通执法人员负责称重检测,发现超限超载现象监督卸货,交警部门对车辆驾驶员作出记分和罚款处罚,并对超限运输车辆的承运人、装载企业、货运企业、驾驶员分别处罚。

(3)普宁和惠来货运乱象不止于此。买了“路牌”可以超载行驶,也让货车非法改装的生意火爆起来。

督查发现,普宁市、惠来县路上行驶的货车多数都进行了非法改装,车斗普遍加高30至60公分。

督查人员随机走访普宁市、惠来县的几个汽车维修点发现,很多都承接非法改装货车的业务,可以根据车主要求,对货车车头、车斗、车轴、轮胎、刹车系统进行改装。在普宁市324国道附近的一个汽车修理点,督查人员了解到,该点不到一年就改了100多辆。

据货车司机反映,普宁、惠来的路边或停车场内有许多黑加油点。这些″黑加油点″每升柴油要比正规加油站便宜1.5元左右,为了省钱,许多货车司机都到这里加油。

督查组沿普宁238省道里湖镇段行驶10公里,在路旁看到4家设在住宅或门面房里的加油点,他们有的是用塑料桶装油销售,有的则把油管引到门外向货车加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当地货运市场缘何乱象丛生?

对于普宁、惠来两地的货运乱象,国办督查室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地方政府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改善货运市场从业环境,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等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安全发展理念树而不牢,交通安全职责落而不实,安全监管协作机制不健全,对当地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超限超载、“黑加油点”猖獗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疏于管理、视而不见,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没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宗旨意识淡漠,对货运司机反映强烈的问题听而不闻、解决不力,致使当地货运市场存在的恶性竞争挤压侵蚀了货运司机合法运输的“利益空间”,变相增加了其运营成本和经济负担,甚至也被迫通过改装或超载来争抢货源。

三是对治超联合执法模式、“一超四罚”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形同虚设,遇到上级检查走形式装样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尤其是对违法行为包庇纵容,助长腐败滋生蔓延,当地通过买卖“路牌”收取保护费已经形成一条成熟的灰色利益链条,存在严重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

国办督查室指出,对一些地方出现的严重超限超载、非法存储销售危化品等现象,必须露头就打、决不姑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执法人员玩忽职守、知法犯法等行为,必须加强监管、严厉查处,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国办督查室将对后续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加大督查力度,切实推动有关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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