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管理職責不清、編審不明確,教育部出臺四文件“根治”

教材管理職責不清、編審不明確,教育部出臺四文件“根治”

芥末堆1月7日訊,近日,針對教材建設整體規劃不夠、頂層設計不足等問題,國家教材委員會印發《全國大中小學教材建設規劃(2019-2022年)》(以下簡稱《規劃》),與之相對應的是教育部也印發《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職業院校教材管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教材管理辦法》《學校選用境外教材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四個教材管理辦法”), 對各類型、各領域教材的特點提出針對性要求。

教材建設三年規劃,四個教材管理辦法配套

據教育部消息,《規劃》提出,到2022年,教材建設全面加強,教材管理體制基本健全、體系基本完備、質量顯著提升,更加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更具中國特色和國際視野,育人功能顯著增強,開創教材建設新局面。

為解決教材建設沒有專門機構、管理職責不清、制度不完善的問題。《規劃》提出,要加強體制機制建設,強調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並將任務要求聚焦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教材建設。在基礎教育教材上重在增強育人功能,為學生打好中國底色,厚植紅色基因;職業教育教材重在體現“新”和“實”,提升服務國家產業發展能力;高等教育教材重在學術理論創新,打造凸顯中國特色的精品教材。

為落實上述任務,《規劃》提出五方面主要措施。一是打造高素質專業化教材建設隊伍,重點是建強專門人員隊伍,吸納優秀專家參與教材建設。二是構建高水平專門化課程教材研究平臺,重點是建設教材研究基地,健全研究成果交流機制。三是整合優化支撐教材編寫的配套資源,為教材編修提供基礎性材料。四是實行教材使用全員週期培訓,幫助教師用好教材。五是提高教材建設經費保障水平。

此次教育部印發的四個教材管理辦法,對於上述任務也做了相應落實。教育部教材局負責人在回答記者問時提到。“除中小學教材之外,其他教材尚缺乏專門管理辦法,管理職責任務還不清晰,編審用標準和程序還不明確,激勵保障和監督機制還不完善。中小學教材管理還不夠“細”,有要求但比較籠統;職業院校教材管理比較“松”,職業特色不明顯;高校教材管理比較“弱”,學校主體責任尚未壓實;境外教材選用管理“缺位”,管理責任和要求不明確。”

四個教材管理辦法將重點解決各級各類教材誰來管、管什麼、怎麼管的問題。一是明確管理主體責任,堅持“誰編寫誰負責”“誰選用誰負責”。二是學科學段環節全面覆蓋,覆蓋大中小學各學段,覆蓋普通教育、職業教育,包括學校選用境外教材,覆蓋規劃、編、審、用、督各環節。三是堅持“凡編必審”“凡選必審”“管建結合”,教材建設納入教育督導範疇,加強激勵保障,激發建設活力,切實提升教材質量。

中小學教材實行單位編寫制,新辦法進行全流程管理

此次新出的《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相較2001年印發的《中小學教材編寫審定暫行辦法》增加了新的舉措,《管理辦法》規定,思想政治(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課程教材,以及其他意識形態屬性較強的教材和涉及國家主權、安全以及民族、宗教等內容的教材,實行國家統一編寫、統一審核、統一使用。

國家課程教材必須在國家公佈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中選用,地方課程教材必須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佈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中選用,教材選用結果須在本級教育行政部門網站上公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選用工作完成後30個工作日內,將本地區教材選用結果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相較《暫行辦法》重點對中小學教材的編寫與審定環節作出規定;《管理辦法》對教材的編寫修訂、審核、出版發行、選用使用、激勵保障、檢查監督等各個環節都作出規定。

《管理辦法》提高了教材編寫門檻,其中提到國家統編教材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編寫。其他教材須由具備相應條件和資質的單位組織編寫。編寫單位負責組建編寫團隊,審核編寫人員條件並進行社會公示,對教材編寫修訂工作給予協調和保障。

在教材選用上,《管理辦法》規定教材出版、發行人員以及與所選教材有利益關係的教材編寫人員,不得擔任教材選用委員會成員。

另外,不得以地方課程教材、校本課程教材等替代國家課程教材。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管理辦法》堅持“凡編必審、凡選必審”,規定國家教材委員會專家委員會負責審核國家課程教材和其他按規定納入審核範圍的教材,其中意識形態屬性較強的教材還須報國家教材委員會審核。

此外,《管理辦法》還要求教材出版發行不得夾帶任何商業廣告或變相商業廣告,不得搭售教輔材料或其他商品。

吸收職教專家參與教材編審,專業課程教材要跟緊產業發展

《職業院校教材管理辦法》則從規劃、編寫、審核、選用等環節注重體現職業教育特色,強化全流程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為培養技術技能型人才提供支撐。

該辦法在教材編寫上要求,公共基礎課程教材要體現學科特點,突出職業教育特色。專業課程教材要充分反映產業發展最新進展,對接科技發展趨勢和市場需求,及時吸收比較成熟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規範等。

辦法同時要求,教材編寫也要符合技術技能人才成長規律和學生認知特點,對接國際先進職業教育理念,適應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和優化課程體系的需要,專業課程教材突出理論和實踐相統一,強調實踐性。適應項目學習、案例學習、模塊化學習等不同學習方式要求,注重以真實生產項目、典型工作任務、案例等為載體組織教學單元。

該辦法吸收職教專家參與教材編審工作。辦法要求教材編寫人員熟悉職業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對本學科專業有比較深入的研究,熟悉行業企業發展與用人要求。有豐富的教學、教科研或企業工作經驗,一般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技術資格)。

規定教材編寫團隊應具有合理的人員結構,應包含相關學科專業領域專家、教科研人員、一線教師、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能工巧匠等。規定教材審核人員和教材選用委員會成員應包括行業企業專家。

高校教材實行三級規劃,選用堅持集體決策

《普通高等學校教材管理辦法》分別從管理職責、教材規劃、教材編寫、教材審核、教材選用等方面保障高校的教材自主選編權。

該辦法強化高校在教材建設中的主體責任,要求成立教材工作領導機構,明確專門工作部門,健全校內教材管理制度,負責教材規劃、編寫、審核、選用等。高校黨委對本校教材工作負總責。

在教材規劃上,高校教材實行國家、省、學校三級規劃制度。高校須根據人才培養目標和學科優勢,制定本校教材建設規劃。一般高校以選用教材為主,綜合實力較強的高校要將編寫教材作為規劃的重要內容。

在教材編寫上,該辦法要求“雙一流”建設高校與高水平大學應發揮學科優勢,組織編寫教材,提升我國教材的原創性,打造精品教材。發揮高校學科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在跨校、跨區域聯合編寫教材中的作用。

在教材選用上堅持集體決策。教材選用機構組織專家通讀備選教材,提出審讀意見。召開審核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教材選用結果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報學校教材工作領導機構審批並備案。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在《學校選用境外教材管理辦法》的規定上,教育部教材局負責人在回應記者問時提到,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開設的普通高中境外課程項目,境內教材確實無法滿足教學需要,可選用境外教材,鼓勵選用我國出版社翻譯出版、影印出版的國外優秀教材。

該辦法堅持按需選用,凡選必審,為我所用,嚴格把關。明確規定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選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除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開設的普通高中境外課程項目外不得選用境外教材。

上述規定還對鼓勵優秀人才投入教材建設,中小學、職業院校、普通高等學校三個教材管理辦法從編寫、審核、激勵保障進行了較為系統的設計,比如將編審任務作為業績考核、職務評聘的依據;將教材編寫任務納入科研課題等。

政策原文:教育部印發《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職業院校教材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教材管理辦法》

國家教材委員會、教育部印發全國教材建設規劃和四個教材管理辦法 部署推進大中小學教材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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