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全款買一套二手房,但是房子有抵押貸款,中介讓自己用錢先給房主解貸再過戶,這樣靠譜嗎?

取個名字好難g


深圳的過戶流程:定金,買家銀行批貸款,貸款批覆出來,去買家貸款所在銀行做資金監管。同時擔保公司介入贖樓,取證過戶,抵押新銀行放尾款。糾結的就是贖樓費需要買家出還是賣家出的問題,一般都是買家出


中間紋個蝲蝲蛄


關鍵是要你替房東還多少呢,我買了兩次二手房都是這個情況,我是籤合同時候給了房東30萬去還貸款!一個是30萬算的是首付算是抵了車位,一個20萬是先給了房東,我過戶交稅那天房東給我的!我覺得還好沒什麼風險、寫清楚就可以!我當時寫的是借條有一個!因為我的30萬不多!不知道你要墊多少?


思思177565943


先上答案:不靠譜。

二手房交易原則:先過戶在給錢

二手房交易中,到底是先給錢還是先過戶?答案是先過戶在給錢。一般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牽扯到錢,負責任的做法都是要把錢做資金監管的。無論你是全款還是貸款,都一樣 。雙方去銀行建立公共監管賬戶,原理就是把錢放監管賬戶,雙方都能看到這個錢,但是錢是凍結狀態的。然後過戶,過完戶,解凍放款,賣家拿錢。這是二手房交易過程中,關於房款的處理辦法,也是最沒有風險的辦法。

那麼如題主所說的做法到底存在哪些風險呢?

風險

先拿錢給賣家還錢解押,是存在風險的。如果你是全款還好說一些,如果你是貸款,大部分銀行是需要首付做資金監管的。那你給賣家的解壓款算不算首付?如果不算首付,那麼你需要額外拿出錢做首付做監管,你真的願意嗎?如果解押款算首付,那麼他拿錢還銀行解押了,他能否拿得出來這部分錢給你做首付做資金監管?我估計他拿不出來吧,不然當初也不會用你的錢解押了。

好吧,權且當你錢多,給他用了又有何妨!那麼你需要額外再掏首付做資金監管,然後你貸銀行的錢作為剩餘房款。放款之前對方給你過戶,過戶之後你拿著房本去銀行做抵押,銀行把剩餘房款放給客戶,那麼客戶實際上拿了多少錢?實際客戶拿到手的是全部房款加上解押款!這時候對方不給你解壓款了咋辦?或者是說對方急用錢,把你的解壓款用了,現在拿不出來,讓你等,你又咋辦?

以上兩個風險是比較常見的,還有一個比較少見但是也真實存在的風險:一房多賣!

如果對方一開始就是個騙子 ,一房多賣,房子掛了很多中介,都是不同品牌的中介,房源消息又不互通。對每個中介都是這種要求,都是打著要用解壓款的幌子,收客戶的解壓款,這也不少錢呢。拿著錢後跑了,你找誰去?

解決辦法

其實二手房交易當中,賣家沒錢解押的情況是比較普遍的。沒必要非得用買家的放房款來解押,這裡給大家提供幾個辦法。

首先就是讓賣家自己籌款來解押,畢竟這是賣家自己的事情,跟你買家沒任何關係,這個錢沒理由讓你來出,讓賣家自己去借去。

其次就是很多中介都有合作的墊資公司,推薦賣家使用墊資公司的過橋款,沒多少錢,一般一個週期兩三個點,也用不長時間,等你批了款再用墊資款,坐等放款還錢就可以了,用不了多久的。

大家對此怎麼看呢?歡迎大家點贊留言加關注,定期給大家推出最新的房產動態和市場分析。


貝殼張大炮


我經歷的二手房購買,建議給你——

1、先支付房款的總價不超過百分之二十。也就是幾十萬的房子給他十來萬,程序是這樣的:拿著錢、卡到公證處,公證處出具公證書,內容就是二手房買賣。公證書到手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百分之二十給他。

2、先去房子看看是否有人居住,避免你買了房子以後出現出租糾紛,或者人家不搬走,或者房東有債務等問題。

3、到政府房屋交易中心進行網籤,網籤看是否出現什麼“二房東”之類的怪現象。

4、到稅局諮詢交易的稅款是多少。

5、拿到鑰匙。拿到鑰匙後去物管詢問是否欠費。

6、到政府房屋交易中心過戶,一般是原房東夫妻二人,你們的夫妻二人,一起到交易中心接受工作人員詢問。

7、辦理過戶手續。

8、不動產證到手,可以先給中介拿著,自己不要拿,這樣原房東也不用擔心什麼問題發生。

9、支付剩餘款項、中介費,搬家。


張長國聊旅遊


在二手房交易市場上,絕大多數業主在購買的時候,都是按揭購房。如果要出售這套按揭中的二手房,就必須把銀行貸款還清後才能產權交易。

絕大多數二手房的交易是業主自己解押,而要求買家付款解押,雖然是可以這麼做,但多少存在一些風險。
我個人的意見是,雖然買家幫助業主銀行解押贖證存在一定的風險,如果你能夠把控風險,那還是可以交易的。

這種情況下,居間的中介的作用就更加重要了,中介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不但起到成交的作用,而且要在中間掌控交易風險。

居間中介如果做的不夠好,那交易失敗了,買家的損失可能就比較大。

那麼,該如何來把控交易風險呢?這裡我談談我的觀點。

調查業主的經濟和工作背景

業主不願意自己解押,是因為自己經濟實力不夠,還是因為一些經營活動,導致生意虧本才無錢解押。

對於一個經濟不寬裕的人來說,要拿出一大筆錢出來給一套房解押,還是有些困難,這個可以理解。

如果業主是因為生意的原因沒有錢解押,那你得多做點工作了。他是因為生意失敗了還是要擴大經營急需用錢而無法解押。不管是哪種原因,說明他急需用錢,他的眼裡,他的生意比你購房更重要,你支付給業主解押的錢,有可能被業主挪著他用,你購房就會存在風險。

如果業主是公司上班的工薪族,比如公務員,教師,醫生或者律師,那比做經營的風險要相對要小。


調查業主的人品

在解押之前,要考慮業主的人品。如果業主是一個不靠譜的人,那你也存在較大的風險;如果業主是一個講究誠信,是一個值得信賴的人,那風險就小得多了。

在評估了購房風險後,你就可以進入具體的交易流程,交易流程就是你具體的控制風險的過程。控制的好,交易就能夠順利進行。

具體的交易過程你要把握四點:

①、不能把還款錢直接給業主。還款的時候,業主自己預約銀行還款,預約完成後買家和業主一同到銀行還款,直接把款項打入銀行賬戶。

②、還款完成後,要收取業主的身份證和戶口本,直到在不動產權交易中心過戶的時候再還給他。

③、還款完成後,居間中介或者買家去取不動產權證,產權證不能讓業主去取證。

④、還款完成後一般第二天就可以取產權證,取得產權證後在不動產權登記中心註銷抵押和過戶可以同時進行,不要等待。

總結一下

提出的這個問題在二手房交易中是經常遇到的問題,只要把控的好,一般的也沒有什麼風險。
一是你事先要進行風險評估,如果風險是在你的掌控之下,再進行下一步的工作。重要的是你不能直接把要還款的錢直接支付給業主。

買房是人生中的大事,也是一件開心的事兒,我也希望你在這次二手房交易中能夠順利進行。

當然,這是我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歡迎各位對這個問題在下面留言,發表你們的觀點和意見;也可以點擊關注,方便以後交流這類似的問題。


重慶玖哥


如果靠不靠譜是指風險高低,那我認為不靠譜,因為風險比較高。如果買方十分喜歡這套房子,而賣方又不願自籌資金解押,那買方只能在墊資時,想辦法將風險最大限度降低。在這我分享一個朋友的墊資解押做法。

一.

在合同中界定清楚違約的處罰力度。

房子轉讓價170萬,銀行未還款接近70萬,全部由買方墊資解押。在合同中約定:定金34萬,預付房款36萬,如賣方違約,買方有權繼續要求賣方履行完成交易或解約。如買方選擇解約,則在賣方產生違約行為之日起計,三天內雙倍退回定金,同時支付20萬違約金。逾期未付,按等同於買方已付款項千分之一的標準計收日息,直到賣方付清所有款項予買方為止。

二.

辦理委託書公證。

由賣方出具委託書並公證,不可撤消地委託買方指定的親屬或朋友辦理銀行解押和產權過戶手續,同時收押賣方的房產證原件、購房發票原件、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身份證複印件、還貸銀行卡。

辦理完委託書公證後,雙方同時到銀行和房管,與工作人員確認委託辦理事項的真實性。

三.

加快解押速度和過戶速度。

為了避免在解押過程中,賣方出現債務之類的糾紛,影響交易的順利推進,買方通過中介和各種渠道申請加快銀行解押和過戶速度。

在過戶前,買方需高頻率地向房管部門查詢房產證是否掛失重辦、是否進行二次抵押等情況,避免節外生技。

上述流程中,如能收押買方身份證原件,風險係數會更低些。

總而言之

所有交易行為均存在著風險,我們能做的就是將風險降到最低。如果交易中需要買方先用自己的錢給房主解貸再過戶,可以參考一下我朋友以上方法,也許會靠譜些。

我是[房微言],微言真知,每天都在分享實用的房地產乾貨和買房賣房防套路技巧,歡迎大家關注我。

房微言


最近真很多幫賣家解壓出問題的!

不能幫房東解壓!

我已經反覆強調了替房東解壓的風險,這裡再說一次,希望更多人可以看到,並避開這個坑!

很多中介都推薦買家幫賣家解壓,解壓成功後房產過戶,但是我堅決反對!

不管如何,這麼操作都是有風險的,如果解壓後各種原因不能過戶呢?

解決解壓的問題,其實有更簡單更安全的辦法,房東自己去借款,或者過橋貸,購房款用銀行資金監管的方式,只要房產過戶,產權證下來,購房款就到房東手上,房東就可以還掉過橋貸,大家都沒風險。

再重複一遍,千萬不要幫賣家去解壓,購房款走銀行資金監管!不聽話,錢沒了不要找我哭!!!

👉我是“房地產先鋒號”,看戶型,論過戶,買賣房避坑、維權,地產有關看這就對了!


房地產先鋒號


為了減少首付的壓力,很多人買房都會貸款,而且會選擇20-30年,但由於家庭人口、經濟條件等發生變化,在貸款還沒還清之前可能就會面臨換房的問題,而此時必須要解決的就是還清貸款、解除抵押。


這時就需要用到錢,如果自己家庭可以湊夠這些錢當然最好,在過戶之前還清就行了。但有的貸款欠款還比較多,家庭又不能馬上湊齊這筆錢,這樣勢必會耽誤最終的過戶時間,而此時買方手裡正好有一筆“閒錢”,先借過來使用一下,這樣既能解決房產抵押的問題,同時也可以順利的過戶。

現如今,借用買方的錢來解押是一件非常常見的情況,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風險不大,但也需要注意以下2點:

第一,調查清楚欠多少錢

房產是可以做多次抵押的,這就要求在給對方轉賬之前一定要查清楚到底有幾筆抵押,每筆抵押的金額,總金額是多少,一般這些調查工作中介會幫忙去做,但為了確保萬無一失,可以要求賣方攜帶證件一塊去房管局查詢詳細情況。


第二,確保專款專用

因為錢先要轉給賣方,必需要求對方做到”專款專用“,這就需要提前要簽好相應的協議,確定好什麼時間把錢轉給對方,對方何時去辦理還款手續,如果未按協議要求去做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必要時可以陪同賣方一塊去銀行辦理還款和解押手續。

雖然這是一件非常常見的情況了,但仍然還是有可能出現一些始料未及的情況,比如,賣方還完錢後就是不配合辦理解抵押和過戶、比如在過戶之前房產被查封了,所以還是具備一定的風險的。


解決這個問題還有一個辦法,讓賣方與金融過橋公司聯繫,做短期拆借,不過這種情況利率相對較高,賣方又不一定願意接受(畢竟用買方的錢不用利息),不過這就是在價格斡旋階段看雙方如何博弈了。

綜上,幫助賣方還款解押是一種正常的手段,並非一定是騙子,但確實具有一定的風險,不過在中介公司的專業輔導下,可以儘量將此風險降到最低。


切記:千萬不要私自個人交易!!!


小崔聊房


老亮來回答一下你這個問題吧,買二手房遇到房子又抵押貸款是很常見的,對於大部分人來說,你幫他先還上貸款然後在交易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絕對不排除有些人可能會出現其它的想法,所以重點是對方的人品如何。

替對方還貸款可能會出現的問題

一般情況下,需要別人來幫忙還貸款的賣家資金肯定是真的有限,而且很有可能是著急套現,所以這種房子的價格一般可能會略低於市場價。

假設你遇到這種情況時發現賣家的房子與市場價偏差過大,那麼就一定要小心了。一個可能是對放給你設了什麼陷進,一個可能會出現賣家返回的情況。假設賣家想要給你設陷進,那麼我們是防不勝防的。另外,如果你遇到的賣家是一個出爾反爾的人,你替他還完貸款以後他又遇到出價更高的買家,可能會坐地漲價。

如何應對替房主還貸款後在過戶的交易

如果你發現你要買的房子明顯低於市場價過多,老亮的建議是放棄這樣的房子,因為餡餅和陷進你分不清。但是,如果你不差錢,也不著急和對方交涉,那就另當別論了。

如果你一定要買這樣的房子,老亮建議要把替房主還款這個事單獨寫一個合同,最好在讓房主找一個擔保人或者有物品進行質押。另外在籤合同的時候,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程度的約定房主的違約責任,這樣就可以讓後面的交易省掉很多麻煩。

總之,先給房主解貸再過戶這事最主要的還是看賣房者的人品和你自己的運氣,沒有絕對靠譜與不靠譜。


老亮說房


購買二手房時,房子有抵押貸款,這個是很常見的情況,但是這種情況下在辦理過戶手續是會相對比較繁瑣,那麼如何保證雙方交易的安全,不同的情況,處理方法也是不同的。

無論什麼樣的情況,作為買賣雙方,特別是掏錢買房的買方,首先應該考慮的是自身資金的安全性以及雙方交易過程的流暢性。

樓主提到的問題,賣方有抵押貸款,剛好買方是全款購買,後期不存在首付以及按揭手續的審批問題,所以賣方提出由買方墊付銀行的抵押款,然後過戶。

首先說這種情況下,對買方來說,如果賣方有能力支付銀行抵押款,第一方案應該是由賣方自行償還抵押款,這個是最安全的。如果賣方沒有能力償還抵押款,那也有兩種解決方案:

①找外面墊資贖樓的三方機構,這種方案,一般情況下,賣方要承擔墊資贖樓過程中的三方機構的資金利息。不過對於買方來說也是安全方案。

②由買方提前墊付抵押款。當然了,這種方案存在一定的風險。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首先應該瞭解清楚,這個抵押款是之前買房按揭沒有結清的按揭款還是後期因為需要資金而用房產證做的房屋抵押(一押或者二押),還需要了解賣方的賣方原因以及最好能夠了解賣方的負債情況,儘可能的瞭解清楚。避免後期出現債務方面的糾紛。

每個地方的交易流程不一樣,但是在房產交易中還是會經常會出現由於風險把控的不嚴密,出現各式各樣的糾紛,所以無論採用何種方案,交易的安全性是第一位的,並且僅僅因為中間有中介這個第三方而忽略其中的風險,畢竟第三方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安全的促成,但是如果遇上靠譜的第三方,會很省心,如果遇到經驗匱乏的第三方,一旦發生風險,處理起來會非常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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