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東日照選調生(常規)資格複審和填報志願的通知

根據《山東省2020年度選拔錄用選調生公告》規定,現將日照市2020年度選拔錄用選調生(常規)資格複審和填報志願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複審

1、時間:12月25日上午9:00—12:00。

2、地點:日照賓館(日照市碧海路65號)。

3、乘車路線:日照西綜合客運站乘坐K1路公交車到月海花園站下車,向南步行330米;日照火車站乘坐33路公交車到釣魚島大酒店站下車,向南步行70米。

4、資格複審時,請提交以下材料:

(1)《筆試准考證》原件及複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過期或丟失的考生,須提交公安機關發放的臨時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所在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的就業推薦表(非自薦材料),其中,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階段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

(4)蓋章的《山東省2020年度選調生推薦報名表》(A4紙打印,信息真實有效,蓋章符合要求。以下簡稱《推薦報名表》)。學生幹部任職經歷、入黨時間與《推薦報名表》中記載不一致的,須由畢業院校或所在院系黨組織出具證明材料。

(5)本人簽字的《山東省2020年度選調生報考誠信承諾書》。

(6)有研究生學歷的考生,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幹部任職經歷僅發生在本科院校學習期間的,須由原本科院校或所在院系黨組織出具證明其學生幹部任職經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7)報考區縣法院的考生,根據《山東省2020年度選拔錄用選調生公告》中職位要求,提供《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原件及複印件。

材料(4)、材料(5)原件及上述其他材料複印件均需1份,資格複審後由日照市委組織部留存。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時候、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條件的,隨時取消選調資格。

二、填報志願

1、時間:12月25日下午2:00—5:30。

2、地點:日照賓館(日照市碧海路65號)。

3、參加人員範圍:通過面試資格複審的報考鄉鎮選調職位的考生,報考縣直部門的不參加志願填報。

4、程序:對資格複審合格的考生,按本科生(男)職位、本科生(女)職位、研究生(男)職位、研究生(女)職位分組,每組考生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填報志願,每個職位[即**縣本科生(男)職位、**縣本科生(女)職位或**縣研究生(男)職位、**縣研究生(女)職位]按1:3的比例填報。每人只能填報一個志願,一個職位報滿後,其他考生不能再填報該職位。填報志願後現場簽字確認,不得更改。筆試成績並列的考生,現場抽籤確定填報順序。

因考生放棄、資格複審不通過等原因導致報考同一個職位人數達不到選調計劃的,按實際報考人數確定該職位最終選調計劃;報考同一個職位人數達到選調計劃、達不到3:1比例的,不再核減選調計劃。因存在筆試成績最後一名並列人員,全市填報志願人數與選調計劃超出3:1比例的,不增加選調計劃,按職位需求人數由少到多的順序,依次增加一名報考人數。

5、有關要求:

(1)考生須提前30分鐘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准考證原件到達指定地點,在指定區域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就座。

(2)填報志願開始後(以第1位考生開始填報志願的時間為準),未按時到場的,排在最後填報志願;填報志願結束後,仍未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

(3)每名考生填報志願時間不得超過2分鐘;志願一經填報,不得更改。

(4)填報志願情況現場全程公示。

三、其他事項

1、因特殊情況不能到現場進行資格複審或填報志願的,可委託1人持被委託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考生的身份證複印件(註明此件與原件一致,並由考生簽字、摁手印)、委託書(須註明考生身份證號,並由考生簽字、摁手印)原件、資格複審需提交的材料,到現場代為辦理。

2、接到本通知的考生,須於12月23日上午12點前,編輯短信“姓名+筆試准考證號+參加或不參加”發送至15163333039進行確認。

聯繫電話:0633-8781186,15163333039,18596335608

傳 真:0633-8781210

中共日照市委組織部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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