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初中學校4月30日前完成開學條件核驗工作

關於做好全省初中學校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條件核驗工作的通知

各市領導小組(指揮部),省直有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關於統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安全有序推進全省學校疫情防控和開學準備工作,經研究,決定自4月20日起,全面啟動全省初中學校開學條件核驗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驗依據

1.省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做好學校開學返校有關工作的通知》(第325號)。

2.《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的通知》(魯教體字〔2020〕3號)。

3.《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做好全省學校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條件核驗工作的通知》(魯教體字〔2020〕5號)。

二、核驗內容

對照《山東省中小學校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條件核驗細則》規定的13個核驗項目、45條核驗內容和核驗要點,對全省初中學校逐校逐項進行核驗。已完成高中畢業年級開學條件核驗的完全中學,要進一步完善條件配備,師生員工培訓、演練等準備工作後,進行復核。

三、核驗組織

核驗工作由各市或縣(市、區)領導小組(指揮部)根據學校隸屬關係,組織教育、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實施。

四、核驗程序

1.申請。學校提前做好開學核驗準備,並向所屬市或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2.組成核驗組。各市或縣(市、區)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教育復學工作組組織教育、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組成學校開學條件核驗組,熟悉學校安全管理、傳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監管等工作的業務骨幹參加,每組不少於4人。

3.入校核驗。核驗組採取查閱資料、隨機訪談、現場連線、現場演示、實地查看等方式,嚴格按照核驗標準和程序,實地查看學校防控體制機制建立、方案制定、措施落實和校園安全管理等情況。對初次核驗不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5天內完成整改,並再次組織核驗。複核不合格的學校,不得安排開學。

4.結果認定。核驗工作結束後,核驗組根據核驗結果決定學校開學條件是否合格,並向學校現場反饋。組長及成員都要在核驗表上簽字確認,報各市或縣(市、區)領導小組小組(指揮部)辦公室教育復學工作組辦公室備案。

五、完成時間

核驗工作要在4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六、有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充分認識學校開學條件核驗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把核驗工作作為決定學校是否開學的基本前提,以對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履行核驗職責,嚴格核驗標準程序,堅決做到組織領導和工作責任體系不健全不開學、防控物資儲備不達要求不開學、防控培訓演練不開展不開學、應急處置預案和演練不到位不開學、開學條件核驗不合格不開學。

二要認真總結和運用高中學校開學條件核驗經驗。各地要認真總結前期高中學校核驗工作成功經驗做法,進一步抓好核驗人員的培訓工作,切實提高初中學校開學條件核驗工作質量。

三要落實核驗責任。各地要切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指導教育復學工作組各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壓緊壓實各學校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把學校開學條件核驗工作抓緊抓實抓細。要採取“四不兩直”方式對各地開學條件核驗工作進行實地抽查複核。發現核驗工作組織不力、標準不嚴,搞形式主義、走過場的,依紀依規作出嚴肅處理。核驗組要注意做好個人防護,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有關要求,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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