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市人民政府認真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四川省首例地級市副市長出庭應訴


宜賓市人民政府認真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四川省首例地級市副市長出庭應訴

2019年12月17日14時,四川省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一起行政訴訟案件,由該院院長楊玉泉擔任審判長組成合議庭審理。宜賓市副市長鍾雯彬、筠連縣縣長劉朝平作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市司法局局長李勤作為特別授權的委託代理人出庭應訴。全國、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副市長孫小川,行政機關執法人員及社會各界人士共120餘人到場旁聽庭審。經審理,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庭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本案是新行政訴訟法實施以來,宜賓市首例由副市長出庭應訴的行政訴訟案件,也是宜賓市人民政府認真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的具體體現。

本案系一起因安全事故責任認定引發的行政訴訟。2019年1月5日上午,若愚山莊刨鍋湯品鑑會在筠連縣鎮舟鎮前進村舉辦,參加活動的群眾100餘人。當日10時58分許,部分群眾集中的2樓農產品展示區木質橫樑突然斷裂,造成1死8傷的嚴重後果。經調查,筠連縣人民政府作出的《關於筠連縣鎮周鎮蜀鎮養殖專業合作社(若愚山莊)"1.5"高墜事故調查報告的批覆》,認定承辦方來和商務公司承擔重要責任。來和商務公司不服,向宜賓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經行政複議機構實地調查核實,案件審理會議票決,宜賓市人民政府作出維持的行政複議決定。來和商務公司不服,向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宜賓市人民政府認真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四川省首例地級市副市長出庭應訴

庭審中,雙方當事人圍繞法庭歸納的爭議焦點進行舉證、質證,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

鍾雯彬副市長在庭審中發表辯論意見:來和商務公司作為承辦方,其應當承擔的責任是來自於法律的規定,而不是合同的約定;承辦方對刨鍋湯品鑑會活動地點應該有一個理性的安全責任判斷,承辦人對顯而易見的安全隱患應當盡到隱患排查的法律責任。市司法局李勤局長髮表辯論意見:來和商務公司屬於本次事故的生產經營者,其在在承辦活動中附有活動引流、佈置活動現場、主持、策劃等方面的工作內容,應系實質性策劃和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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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雯彬副市長在最後陳述中說:"全市各級行政機關要以此次庭審為契機,進一步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目前,宜賓在高速發展向高質量發展的轉型跨越中,面臨著十分嚴峻的風險防範任務和挑戰,若愚山莊"1.5"高墜事故的發生,進一步警示了生產經營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切實落實安全隱患排查責任。"

本案是四川省首例由地級市副市長出庭應訴的案件,是宜賓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提高法治政府建設水平的重要舉措,對於促使全市行政機關形成敬畏法律、信仰法律的法治意識具有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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