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陽區人民政府關於擬徵收徐市鎮宸前村部分集體土地的通告潭政綜〔2019〕276號

為滿足南平市建陽區城市發展需要,玉山實業園一期已徵收玉山實業園潭城街道回瑤村350畝用地,現根據玉山實業園規劃要求還需徵收徐市鎮宸前村3畝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南平市建陽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擬徵收土地通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位置範圍:南平市建陽區徐市鎮宸前村(東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擬徵收面積約為3畝,詳見紅線圖。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徐市鎮宸前村。

用途:工業用地(玉山實業園)。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徵收補償費用根據《福建省徵地補償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省政府令第177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實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閩政〔2017〕2號)和《南平市建陽區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潭政綜〔2017〕74號)的規定執行。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可依據潭政綜〔2017〕74號文件執行,也可由徵地實施單位根據實施情況與被徵地方共同確認。本次徵地擬以發放安置補助費安置方式安置農業人口,徵地區片綜合補償費中包含安置補助費。被徵收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南平市建陽區自然資源局會同南平市建陽區財政局、南平市建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制定並公示。

三、其他事項

本通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擬於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3日由徵收土地實施單位等有關部門組織勘測定界和調查清點地上附著物並進行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通告在本次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佈。並在南平市建陽區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示。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通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通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南平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通告。


           南平市建陽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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