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文城镇的陈文章、蔡仁椿、蔡淑红、陈春兰、陈群,法院催促你还钱啦(280-284)

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陈文章、蔡仁椿、蔡淑红、陈春兰、陈群不履行法律义务信息。欢迎社会公众举报失信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

文昌市文城镇的陈文章、蔡仁椿、蔡淑红、陈春兰、陈群,法院催促你还钱啦(280-284)

陈文章

被执行人姓名:陈文章

性别:

住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农产品批发市场多丰水产/文昌市翁田镇邦庆村

执行法院: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9)琼9005执923号

执行依据:(2019)琼9005民初1636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币5382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文昌市文城镇的陈文章、蔡仁椿、蔡淑红、陈春兰、陈群,法院催促你还钱啦(280-284)

蔡仁椿

被执行人姓名:蔡仁椿

性别:

住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岭里25号

执行法院: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9)琼9005执1104号

执行依据:(2017)琼9005民初1575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币19452.09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文昌市文城镇的陈文章、蔡仁椿、蔡淑红、陈春兰、陈群,法院催促你还钱啦(280-284)

蔡淑红

被执行人姓名:蔡淑红

性别:

住址:海南省文昌市文蔚路53号文华园A08/海南省文城镇和平北路19号

执行法院: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9)琼9005执1031号

执行依据:(2017)琼9005民初1430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币8675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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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兰

被执行人姓名:陈春兰

性别:

住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椰乡路北山羽毛球馆旁/文昌市文城镇椰乡一横路骏龙汽车修理厂

执行法院: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9)琼9005执737号、(2019)琼9005执1269号

执行依据:(2019)琼9005民初959号民事调解书、(2019)琼9005民初2072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币187892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文昌市文城镇的陈文章、蔡仁椿、蔡淑红、陈春兰、陈群,法院催促你还钱啦(280-284)

陈群

被执行人姓名:陈群

性别:

住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建路98号

执行法院: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9)琼9005执756号、(2019)琼9005执1221号、(2019)琼9005执1223号

执行依据:(2019)琼9005民初456民事调解书、(2019)琼9005民初1738号民事判决书、(2019)琼9005民初1740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894000元

请上述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到文昌市人民法院履行法定义务,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将可能被司法拘留、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群众如发现上述失信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可向文昌市人民法院会文法庭提供执行线索,本院将根据个案情况给予物质奖励,本院也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群众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财产线索申报、举报热线:王法官0898-63216391

转载需知:如需转载,请联系执行法院,自行转载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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