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
公安部發布公告
將組織實施部直屬單位2020年度
統一公開招錄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員工作
本次招錄
應屆畢業生、在職人員均可報名
計劃招錄291個職位、5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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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錄計劃
本次共招錄291個職位、581人。
招錄對象和報名條件
(一)招錄對象
1、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普通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定向招錄培養或在職委託培養的除外)。
2、省級以上黨政機關和國家重點科研院所中具有較高專業水平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報名條件
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和相關工作人員,必須突出政治標準,注重專業能力,嚴格黨風廉政要求。報考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部分職位可招錄共青團員),政治立場堅定,對黨絕對忠誠,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公安事業;遵守黨的章程,履行黨員義務,嚴格按照有關制度規定參加組織生活;
2、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知識和能力,要求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位的,高等學歷教育各階段均須脫產取得相應全日制學歷和學位;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職位要求專業條件為報考者最高學歷對應專業;
3、2020年應屆博士畢業研究生應在35週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後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須在27週歲以下(1993年1月1日後出生),應屆本科生須在24週歲以下(1996年1月1日後出生);在職人員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後出生);身心健康,能夠勝任繁重艱鉅的公安工作;
4、在職人員必須為省級以上黨政機關和國家重點科研院所中具有較高專業水平的專業技術人員;
5、招錄到人民警察崗位的,應當符合人民警察法規定的有關資格條件;招錄到非人民警察崗位的,應符合事業單位招錄法規規定的資格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相關工作經歷等,須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具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
2、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社團人員被開除、辭退或限期調離的;
3、組織、參加非法組織,邪教、有害氣功組織以及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相關活動的;
4、曾受過行政拘留以上處罰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在軍隊服役期間受記大過以上處分或者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7、與招錄單位工作人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近姻親關係及其他親屬關係(包括養父母子女、形成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係)的;
8、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國(境)外的,兄弟姐妹等直系親屬與外國人結婚的;
9、有6個月及以上非公派國(境)外留學或生活經歷的;
10、個人檔案“三齡二歷一身份”信息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無法有效進行考察的;
11、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報名辦法
2019年12月13日8時至12月17日18時為統一報名時間,報考人員可登錄全國人事考試服務平臺網上報名。
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職位一經確認不得改報其他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個人信息及照片一經提交不得修改。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
筆試成績公佈後,招錄單位還將對擬入圍面試人員所在學校、單位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以及有關證明材料原件進行復核。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部分職位在面試階段組織專業測試。報考人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佔綜合成績比例各為50%。設置專業測試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佔綜合成績比例分別為30%、30%、40%。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測試,主要測試報考者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考試時限為180分鐘,滿分為200分。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1.筆試時間:2020年1月5日(週日)下午14時至17時。
2.筆試地點:北京市,具體考場以准考證所載為準。
3.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將於2020年1月下旬在平臺和中國人事考試網以公告形式發佈。
(二)確定面試人員
根據各職位公佈的面試人選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人員名單。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須達到合格分數線。進入面試人員放棄面試機會的,可按該職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在達到合格分數線考生中依次遞補。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併進入面試。
(三)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
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時間定於2020年3月,入圍人員名單于面試前在平臺公佈。
面試前,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學校或所在單位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平臺下載、打印)。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用人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設置專業能力測試的職位,由各用人單位於面試後組織專業測試。
面試及專業能力測試具體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可點擊查看):
1、公安部直屬單位2020年度招錄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2、招錄單位聯繫方式
3、報考有關事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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