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男子持上千条微信转账、支付记录到法院向前女友讨“债”


黄骅男子持上千条微信转账、支付记录到法院向前女友讨“债”

本报通讯员 曹馨元 王敬 本报记者 张亭

“这3块多钱也是借款吗?”近日,黄骅法院的办案法官崔洪杰指着一条微信转账记录,问20多岁的小伙子小兵(化名)。“是啊,这些钱都是我借给她的。”小兵急忙回答。

原来,小兵拿着打印出来的上千条微信转账、支付记录来到黄骅法院,要起诉一个和他同龄的姑娘小娜(化名),要求小娜偿还借款29727元。

手持“借款”证据,起诉“女友”讨债

看到小兵拿出的证据,办案法官觉得此案绝不是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他问小兵:“你有借条吗?”“我没有借条,但是她承诺把钱都还给我。”说着,小兵拿出了微信聊天的截图。法官发现,在和小兵通过微信聊天时,小娜说过“这些钱,我一定会还你的”这句话。

小兵说,他和小娜是普通朋友关系,他曾借给小娜不少钱。他仔细梳理了微信转账、支付记录,统计出自己共借给小娜29727元。小兵提交的证据,是一沓打印出来的微信转账、支付记录和微信聊天截图。

细心的法官发现,微信聊天截图显示,小兵在微信上将小娜备注为“媳妇”。这是怎么回事?

随后,法官与小娜取得了联系。小娜称,她与小兵曾是恋人,关系维持了半年后分手。小兵的近3万元钱确实是给她花了,包括日常开销和部分借款。小娜很气愤:“恋爱中,男生给女生花点钱多正常啊,现在闹掰了就要把钱全要回去吗?”

庭审前,法官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但是原告小兵并不愿接受调解,不做任何让步。小娜起初想接受调解,但后来不接法官电话,有意逃避。

承认恋人身份,同意接受调解

调解未果,法官只能如期开庭,但小娜未到庭。

庭审中,小兵提交的主要证据还是一沓打印出来的微信转账、支付记录。在这些记录中,有几笔钱的数额很大,其他的转账、支付金额多在百元以下。数额较大的几笔钱被小娜借走用于购买火车票等,这有微信聊天记录佐证。小兵说,其他转账、支付的钱也都是被小娜借走的,用于小娜的日常开销。

法官注意到,在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中,“亲爱的”之类的称呼很多,但小兵还是坚称他与小娜就是普通朋友关系。

法官在法庭上向小兵释法:“你提交的证据只能证明你把钱转给了小娜,能够证明小娜向你借钱的并不多。你应提交更充分的证据。”小兵表示自己确实没有借条,能当庭提交的聊天记录也不全,但他会接着补充证据。

闭庭后,法官对小兵语重心长地说:“小伙子,你和小娜曾经是恋人的事实很明显。开庭前,我和小姑娘沟通时,她也承认了。你希望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那么你对法庭应该讲实话。”小兵点了点头,说:“是的,我们确实好过一段时间。”

法官继续对小兵进行劝解:“从庭审情况来看,你转给小娜的很多笔钱都不能被认定为借款。你们曾经是一对恋人,接受调解不是更好吗?何必反目成仇?”小兵听了法官的话,同意接受调解。

法官耐心调解,分手情侣达成协议

随后,法官尝试用不同的手机号码与被告人小娜联系。终于,小娜接了电话。“小姑娘,逃避不是办法。我们找到你很容易,但是感觉没必要把事情闹大,你说呢?”听了法官的话,小娜态度也诚恳了许多,表示愿意配合法庭的工作。

“从小兵提供的证据来看,你的确向他借过钱。至于借款的具体数额,法庭还没有最后认定。不管是你借的,还是他主动为你花的,我粗略地算了一下,在半年的时间里,小兵共支出近3万块钱,平均一天100多块钱。他舍得为你付出,也证明你们当时关系很好……”

小娜焦急地说:“我愿意还一部分钱,但是拿不出太多。我每个月兼职挣钱,可以按月还他钱。”基于双方的态度都有了变化,法官继续进行调解。

基于公平原则,法官提出了双方各负担一半“借款”的方案,小兵和小娜都同意了。考虑到小娜还是在校大学生,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不现实,法官让小娜每月偿还1250元,一年内还给小兵15000元。

调解当日,小兵和小娜没有怒目相向,也没有针锋相对。小兵表示,如果哪天小娜资金紧张了,可以缓一缓再还钱,他不会紧追不放。小娜表示,自己一定会按时还钱。最后,二人向法官道谢后离开了法庭。

是“赠与”还是“借款”

恋人分手后,一方能否要回为对方花的钱?黄骅法院工作人员说,如果这些钱是借给对方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这些钱是赠与对方的,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对方返还的。

转账的钱如果能明确是对方借的,那么可以被认定为借款。现实中,男方为了维持和女友的关系,一般会支付两人吃饭、看电影等方面的费用。这是男方心甘情愿的一种物质付出,这些支出应被认定为赠与。另外,男方在女方生日、情人节等特殊日期为女方的支出或包含“一生一世”“我爱你”等特殊含义的转账,即便数额再大也无权要求对方返还。

如果男方以结婚为目的与女方交往,按照女方的要求支付的大额财物,则属于附义务的赠与。这些财物就是大家俗称的彩礼。如果双方没有结婚就分手了,男方可以撤销赠与,主张对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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