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父為救妻子打死兒子 檢察院:正當防衛不起訴

七旬老父為救妻子打死兒子 檢察院:正當防衛不起訴

檢察官在案發地走訪

“非常感謝檢察院作出的決定,這下我又能開始新的生活了。”近日,湖南省長沙縣高橋鎮村民湯建東專程來到長沙縣檢察院,對該院檢察官吳蘭林表示感謝。2019年9月12日,長沙縣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湯建東涉嫌故意傷害案作出絕對不起訴決定,認定湯建東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這是該院首例適用正當防衛作出絕對不起訴的案件。

七旬老父持鈍器殺子

年近七旬的湯建東,與妻子周小紅育有一女二子,大女兒外嫁,小兒子與小兒媳在外面打工,老兩口帶著10歲的小孫子和大兒子湯明一起居住。2018年10月2日,在外務工的小兒媳思子心切,但懼怕霸道的湯明,不敢到鄉下接兒子。湯建東便將孫子送到市內親戚家,讓小兒媳去接。湯明在晚飯時得知此事,不滿父親送人的行為,當場將飯菜掀翻在地,邊罵邊衝出了家門。第二天傍晚,湯明回到家中,看到飯桌上全是素菜,對著母親劈頭蓋臉地一頓怒罵。湯建東夫婦沒有做任何爭辯,任由湯明在廚房摔打鍋碗瓢盆。後來,湯建東實在忍不了便出言相勸,但是湯明不僅沒停下,舉動反而更加瘋狂。

湯明扯掉液化氣灶上的輸氣管,將液化氣罐拖到湯建東的房門口,用打火機點燃了已經擰開閥門的液化氣罐,不停地說著:“我要把房子燒了,把你們炸死。”話音剛落,液化氣罐瞬間燃起大火。面對湯明如此喪心病狂的舉動,湯建東又氣又急,將液化氣罐踢到前坪,湯明卻還要搶著拖回去。湯母周小紅見狀提起一桶水向液化氣罐澆過去,不僅未熄滅火,還讓湯明更暴躁了。湯明找到一把鋤頭邊追母親邊喊道:“我要打死你。”

七旬老父為救妻子打死兒子 檢察院:正當防衛不起訴

資料圖 圖文無關

湯建東趁機將液化氣罐閥門關上後,看到腿腳不便的妻子被兒子拿鋤頭追打,於是快步上前攔住湯明,奮力奪過其手中的鋤頭。在搶奪鋤頭過程中,湯建東反手一揮,鋤頭背擊中了湯明的眉心致其倒地。湯明倒地後欲爬起,湯建東擔心其爬起來後會繼續行兇,於是對湯明的頭部連擊數下,直到他不再動彈。事發後湯建東立即叫妻子報警,在家等待民警的處理。經法醫鑑定,湯明符合他人持鈍器作用於頭面部致嚴重顱腦損傷而死亡。

70多位村民替老父求情

2018年10月3日,湯建東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長沙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3月,該案被移送至長沙縣檢察院審查起訴。一起移送的還有湯建東所在村70多位村民聯名請求對其從輕處理的報告。湯建東涉嫌故意傷害罪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承辦案件的員額檢察官吳蘭林陷入了沉思。

吳蘭林除了仔細審閱全部案件材料,核實案件事實與證據,依法訊問犯罪嫌疑人,認真聽取值班律師的意見,還到案發地進行大量社會調查。他想知道,湯明到底是怎樣一個人,竟對有養育之恩的父母和至親家人如此瘋狂?村民們為什麼對“殺子”的湯建東如此力保?

村民反映湯明整天遊手好閒,偶爾出去做點零工,已經40歲還是單身,依靠父母供給一日三餐。平時愛喝酒,手頭拮据時,便向同組的鄰居借錢買酒,大多都是有借無還。組上搞開發、村上開會選舉他都會出現,通過阻工、撕選票等方式索要錢財。面對脾氣大、蠻橫不講理、一言不合就動手的湯明,同村人都對他避而遠之。

對於家人,湯明更是毫不手軟。因細小的家庭瑣事發脾氣,輕則罵人摔東西,重則直接動手打人,上至父母,下至弟媳都不能倖免。為確保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把握好立法原意辦案,吳蘭林仔細研究了最高檢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中相關正當防衛的解讀精神,還認真查閱了檢察機關近期辦理的正當防衛相關案件。

吳蘭林結合該案發生時的情形,認為犯罪嫌疑人湯建東是年近70歲的老人,面對40歲身強力壯的湯明持鋤頭追趕其妻,當時的情緒應是氣憤、擔憂、緊張的。另外,湯明點燃液化氣罐的行為具有不法侵害性和現實危險性。

依法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過去我們辦理正當防衛案件時往往建立在‘理性假設’的基礎上,忽視了將自身融入案件去思考,而事實上,面對意想不到的不法侵害,當事人難以理智作出判斷,正確把握好正當防衛的尺度,僅憑本能作出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行為。”吳蘭林介紹,該案中湯建東出於保護妻子的心態,在奪過湯明手中鋤頭後反手一揮,將湯明擊倒在地。湯建東的行為是其面對正在進行的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為保護他人及自身的合法權利而採取的防衛行為,符合特殊防衛要求,依法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吳蘭林介紹,湯建東見湯明被擊倒在地準備起來,其當時不能確定湯明是否被制服、是否會起來繼續作惡,只擔心湯明再次實施不法侵害行為,又繼續用鋤頭背擊打湯明,與之前的防衛行為有緊密連續性,整個過程均以制止不法侵害為目的,屬於一體化的防衛行為。

考慮到案件重大複雜,且在當地影響較大,吳蘭林將該案提交到該院檢委會討論,並向長沙市檢察院就該案處理意見作出請示。長沙市檢察院經審查後作出同意將湯建東的行為認定為正當防衛的批覆。該院遂依法認定湯建東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作出絕對不起訴決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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