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華會計師事務所被暫停承接新證券業務:審計中未能勤勉盡責

又一家會計師事務所被罰。

11月20日,財政部、證監會發布《關於責令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暫停承接新的證券業務並限期整改的通知》(下稱整改通知),責令眾華暫停承接新的證券業務,要求其提交書面整改計劃,於2個月內完成整改並提交整改報告。

證監會表示,眾華因在執行審計業務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分別於2019年5月、2019年10月受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

根據《財政部 證監會關於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財會[2012]2號),會計師事務所“兩年內在執業活動中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的”,視為不具備證券資格條件。

“該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自出現上述情形之日起兩個月內進行整改,並自整改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送整改情況說明。未按規定提交整改計劃表或者逾期仍未達到條件的,財政部、證監會將撤回其證券業務資格。”

上述整改通知對眾華提出了三方面要求:

一是責令眾華自受到第二次行政處罰之日(2019年10月28日)起暫停承接新的證券業務;

二是自受到第二次行政處罰之日起,眾華應根據向財政部、證監會提交的書面整改計劃,於2個月內完成整改並提交整改報告;

三是在整改和接受核查期間,眾華所首席合夥人、審計業務主管合夥人、質量控制主管合夥人和相關簽字註冊會計師不得離職、辦理退夥或轉所手續。

而關於眾華所受到的兩次處罰,一是因為江蘇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雅百特),二是因為聖萊達。

2019年5月份,證監會發布處罰決定書,認為眾華及相關人員在為雅百特2015年財務報表提供審計服務、為雅百特提供盈利預測實現情況專項審核服務過程中,未勤勉盡責,所製作、出具的審計報告、盈利預測實現情況審核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構成《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條所述違法行為。

在雅百特案中,證監會責令眾華改正,沒收業務收入54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2萬元,併合計處以174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孫勇、顧潔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8萬元罰款。

另一家聖萊達2015年通過虛構影視版權轉讓業務、虛構財政補助等方式累計虛增收入2000萬元,虛增淨利潤1500萬元,通過虛增行為導致聖萊達2015年度扭虧為盈,構成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被證監會處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而證監會認為眾華在審計聖萊達影視版權轉讓違約金收入時未勤勉盡責,未對審計證據的可靠性保持應有的懷疑,導致未能發現聖萊達的舞弊行為,在審計財政補助營業外收入時未對財政補助的對應關係進行合理分析,未驗證政府補助的政策依據,導致未能發現聖萊達虛構政府補助的事實。

眾華被證監會處以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35萬元,並處以10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簽字註冊會計師孫勇、戴光宏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眾華成立於1985年9月,註冊地點在上海。眾華原名上海眾華滬銀會計師事務所,於2013年12月轉製為特殊普通合夥事務所,更名為眾華。

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發布的《2018年度業務收入前100家會計師事務所信息》,眾華會計師事務所在2018年業務收入為4.75億元,居於行業第22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