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公安集中整治报废车大会战新闻通气稿

靖远公安集中整治报废车大会战新闻通气稿

全省集中整治报废车大会战开展以来,靖远公安机关按照省、市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和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余建同志的指示要求,集全警之力,采取超常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11月20日,全县共注销报废机动车1183辆,占应报废注销总数2302辆的51.3%。

自报废机动车大会战工作开展以来,靖远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靖远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尚立军多次召开会议,对大会战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并积极认领,亲自动手,积极联系报废车辆车主,动员配合交警大队进行报废,为全局打赢报废机动车大会战带了好头、作了表率。公安局各部门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表率,积极主动介入,带动各部门把报废车辆大会战的工作任务当成目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同时,公安局各分管领导深入各派出所、交警中队,采取跟班作业方式,督促各部门全力推进集中整治报废车专项工作,确保大会战取得成效。交警大队在业务上给予积极指导,严格 审核把关,完善报废车各种资料,保证报废车在调查、核实取证等方面不出差错。

为使报废车注销工作有序开展,靖远县公安局组织全警深入各乡镇,通过深入走访、电话联系、交管平台查找等方式,见人见车,积极开展报废车整治,并组织专班人员对报废车辆信息逐一核实登记造册,并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车、逐人查找目标车辆,对能够确定车辆存放地点的,现场收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并拍照建档,将车辆拖移至集中回收报废点,严格落实全程监督报废。

大会战期间,为便于工作需要,靖远县公安局在后勤保障上优先安排警务用车,为民警外出查找报废车辆提供交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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