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到“使用壽命”怎麼辦?來看看你重金買的房子能住幾年

近幾年,城市更新的概念在全國漸漸被大家所熟知,在上海有“三個美麗”的說法(

美麗街區、美麗家園、美麗鄉村)。

良子因為工作關係,對這“三個美麗”都有涉及。在做“美麗家園”項目的時候,我碰到很多都是老舊小區,這些小區有一個共同的問題。

那就是:自己家的房子到“使用壽命”了,怎麼辦?

以前一直也沒關注,但卻和每個人都息息相關。這個問題很現實,即使你現在住的是新交付的商品房,但房子總有老去的一天,而且不可逆,這個問題避免不了啊。出於好奇,我去找了些資料,試圖解決自己心中的疑惑。也拿出來與大家一起分享。

房子到“使用壽命”怎麼辦?來看看你重金買的房子能住幾年

02

設計使用壽命


對於建築的使用壽命,大多數人理解就是“房子不能住人了”。到底是因為倒塌不能住人,還是安全隱患不能住人,這是普通民眾無法回答的,其實我也回答不了。

但建築師有個毛病,動不動就去查規範。關於“使用壽命”,規範上有解釋啊,大家一起看看。學名叫“設計使用年限”!

《住宅建築規範》(GB50368-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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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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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本規範中都有提到:“設計使用年限”的概念。雖然建築和結構專業翻譯成英文不一樣,但是中文表述是完全一致的。這個概念還是有些抽象的,我們看看規範的條文解釋。

《住宅建築規範》的條文解釋 中,是如下表述的:“住宅的設計使用年限一般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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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條文解釋裡

沒有說到具體的使用年限數,但是正文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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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分類比較細,從結構角度講,一般的住宅也是50年


所以從建築和結構的相關規範來看,我們普通人住的房子,一般都是50年的設計使用年限。但這50年並不意味著就是“終生”,只是到了這50年,需要進一步的“處置”!


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處置這些老舊房子的一般流程!

03

結構安全問題

房子“衰老”,碰到最大的問題是:結構安全問題。因為我們每天都生活在這個空間裡。如何確保已經到了“設計使用年限”或者接近使用年限的房子能繼續使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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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築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一般的操作流程分為2步。

STEP1

可靠性評估

根據《既有住宅建築功能改造技術規範》(JGJT39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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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性評估包含:資料收集,地勘報告,現場勘察,還有安全性評估鑑定等資料。有了這些資料之後,才能對既有建築有個完整的瞭解,才能“對症下藥”!

STEP2

採取相應措施

有了結構可靠性評估後,從我們以往設計過的項目經驗來看,相應的措施可以分為3種:修繕、大修、重建

01.修繕

不涉及到主體結構的安全,一般只要通過“粉飾”的方式就能使建築繼續使用,使用年限是延續的。

02.大修

主體結構存在結構安全問題,一般需要通過“加固”的方式,讓建築繼續使用。使用年限和加固的方式有關,可能是延續,也可能是重新按照50年計數。

03.重建

房屋存在安全隱患,不適合(或者沒必要)再通過加固的方式延續“建築生命”。屬於推倒重來,使用年限可以重新按照50年來計數。

有些朋友看到重建,覺得很高興,好像看到了“拆”一樣興奮。其實重建需要走很多的流程,並不是那麼容易就能操作下來的。畢竟這是一個涉及那麼多人的一件事情,並且還有那麼多的管理部門牽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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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產權使用延續問題


行文至此,大家有沒有發現一個問題。良子一直在講一個物理空間的“使用壽命”,而這個物理空間還有一個“行政(法律)壽命”——產權

目前在我國,開發商出售的住宅大多產證年限是<70年。而我們的設計使用年限是50年。這中間差著的20年,聽起來有點“消費者權益”的意味。

先來明確幾個概念:

01.房屋產權年限是如何劃分的?

房屋產權=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

房屋所有權

具有永久性,只要房子沒有損毀,持有人就可以一直享有,房產證上面是沒有年限的,房屋屬於私人財產。

土地使用權

有期限(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因為土地是屬於國家的!

說白了,買房買的是土地上的附著物——房子,而不是土地,土地是我們租來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大家還是有些惴惴不安的!

02.房屋產權年限怎麼計算?

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之日起算

很多開發商捂盤惜售,導致老百姓買到的房子,其實土地使用權<70年。如果是商業地塊,土地使用權<40年

那問題來了,土地是國家的,使用權是有DEADLINE的,到期後國家如果要讓我搬走房子怎麼辦?

姜大明部長表示:“對70年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的續期問題,我們正在深入調查研究,並將積極提出相關法律安排建議。請大家放心,居民購買住房,其財產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充分保護!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法律安排,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

2016年底,為貫徹落實《意見》精神,妥善解決在續期法律安排作出前,少數地方遇到的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問題,國土資源部商住建部提出了“兩不一正常”的過渡性處理辦法:

01.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

02.不收取相關費用;

03.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

普通民眾希望立法能儘快完善,讓“有恆產者有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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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設施老化問題

房子的“使用壽命”除了上面的結構安全和產權問題,還要解決房子功能缺失,設施老化的問題。

我國的既有住宅建築尤其是20 世紀80 ~ 90 年代及之前建成的住宅,因建設標準較低,已嚴重落後於城市發展水平,滯後於民生髮展需要,其宜居功能亟待改善。

我們以前的房子沒有電梯,沒有空調,沒有管道煤氣,沒有。。。

而我們現代人的生活,沒有這些,基本無法生活。特別是在城市裡,又面臨老齡化社會,矛盾就更突顯出來了。

所以,給房子續命,還要解決“設施老化,功能不足”的問題。

《既有住宅建築功能改造技術規範》(JGJT390-2016)中,提到了如下的一些功能補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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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致歸納總結了如下一些問題和解決方案:

A.對於原套內空間不合理的,可以通過局部調整分割,梳理流線達到提高空間使用效率。類似“夢想改造家”節目。

B.對於原建築沒有適老設施的,可以通過增加無障礙坡道,樓梯扶手和休息座椅等

適老設施方便老年人,提高老人的生活質量。

C.對於只有樓梯的6層樓住宅,可以通過加裝電梯,方便居民的日常生活,還能讓房子增值。

在上海,對於居民自主申請加裝電梯還有24萬元/臺的專項補助。但是徵詢工作一直不順利,畢竟底樓加裝電梯,確實帶來了房子貶值的問題。最近聽說,會有進一步的舉措來加快電梯加裝的徵詢工作。

D.對於原住宅廚衛的上下水老化嚴重問題,可以通過更換立管,重塑雨汙水管道的方式提升。

在上海,這兩項工作有各自的專有名字。一個叫“上水改造"工程,主要解決自來水管道問題。另一個叫“雨汙分流”,解決私接和混接的問題,這也是環保的要求。

E.對於沒有獨立廚房和衛生間的住宅,可以通過平面擴建的方式,統一解決。

在上海叫“成套改造工程”

,就是使原來合同廚房和衛生間的居民,擁有自己獨立的功能空間,提高生活質量。

F.對於,屋頂漏水、保溫隔熱性能差的平屋頂,可以採用“平改坡”的方式提升建築性能,同時解決一系列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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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結束語

房子對於每個家庭都是重大資產,如何管理好這一生最大的一筆資產,即使她到了“使用年限”,我們也希望通過妥善的處置,繼續讓她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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