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爾袞:票擬太麻煩,以後奏章暫由我代批,內三院就別管了

序言:

順治元年五月,也就是公元1644年五月,睿親王多爾袞入居武英殿以後,“

令故明內閣、部院諸臣以原官同滿洲官一體辦理”,留下了明朝內閣、六部、以及都察院的舊臣,並讓其同滿洲官吏一同辦事。

但在“票擬權”的歸屬上面,多爾袞卻並未全權交由這些“內閣”舊臣所在的“內三院”處理,而且在順治二年,更是以“票擬流程太麻煩,難免誤事”為理由,讓各部官員將奏章直接上奏御前,莫名有著內三院就別管政治事務的意思。

換言之,也就是基本架空了“票擬權”,政務奏章的審核和決策皆被時任“首席攝政王”的多爾袞一手包攬,從而起到穩固他“首席攝政王”地位的作用,同時也能實現預防清朝發生皇權旁落事件的目的。

多爾袞:票擬太麻煩,以後奏章暫由我代批,內三院就別管了

皇太極畫像

崇德八年八月,也就是公元1643年八月,清太宗皇太極駕崩,不過由於皇太極並未立儲的原因,一時間這清朝皇帝之位也就空了出來,成了多方勢力競相爭奪的一個目標,但競爭歸競爭,國不可一日無君,總不能讓皇帝寶座就這麼空著吧?

所以,在時任和碩禮秦王的“代善”帶頭下,按照慣例“會諸王、貝勒、貝子、文武群臣定議”,召開了一場“議政王大臣會議”,而後在多方勢力權衡利弊之後,一致決定推舉時年僅6歲的“愛新覺羅·福臨”上位,是為順治帝。——《清史稿·本紀四》

同時,也一併通過了“以和碩鄭親王濟爾哈朗、和碩睿親王多爾袞輔政”的提議,這也是多爾袞一派以及濟爾哈朗所支持的“豪格”一派互相妥協,宣告放棄爭奪皇權的條件。

多爾袞:票擬太麻煩,以後奏章暫由我代批,內三院就別管了

多爾袞畫像

不過問題也正是出在這裡,雖說表面上看的話,是由“濟爾哈朗”和“多爾袞”共同輔政,但事實上,早在天聰五年,清太宗皇太極借鑑明朝政治制度“初設六部”之時,濟爾哈朗和多爾袞在政治權力上就已經有了一點差別。——《清史稿·本紀二》

  • 濟爾哈朗掌刑部事”,也就相當於現如今的司法部、公安部、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的首腦。——《清史稿·諸王一》
  • 但多爾袞卻“掌吏部事”,負責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課、升降、調動等事務,也就相當於現在的人力資源部、以及社會保障部部長。——《清史稿·列傳五》

而且,自魏晉時期過後,吏部就一直都排於“戶、禮、兵、刑、工”五部之前,再加上其還有著得天獨厚的官員任免權力。潛移默化之間就讓多爾袞在權力和地位上壓“濟爾哈朗”一籌,成了輔佐順治帝福臨的“首席攝政王”。

多爾袞啟用明朝舊臣

隨後,多爾袞更是於崇德八年的十二月,下令“罷諸王、貝勒、貝子管部院事”,其目的不言而喻,明顯就是為了限制清朝這些親王、以及貝勒的權力,從而達到穩固他自己“首席攝政王”地位的目的。——《清史稿·本紀四》

多爾袞:票擬太麻煩,以後奏章暫由我代批,內三院就別管了

濟爾哈朗畫像插圖

濟爾哈朗顯然也意識到了多爾袞的真實想法。

因為在緊隨以後的順治元年正月,也就是公元1644年正月,“鄭親王濟爾哈朗諭部院各官,凡白事先啟睿親王,而自居其次”。——《清史稿·本紀四》

畢竟在濟爾哈朗的意識裡,既然福臨上位已成定局,刑部在先天上又無法對吏部構成壓制,那何不如退一步選擇明哲保身,否則多爾袞勢大後對他政治清算的話,那可就得不償失了不是嗎?

故而,這才有了開頭序言中所提及的順治元年五月,多爾袞在入居武英殿以後,下詔“令故明內閣、部院諸臣以原官同滿洲官一體辦理”的事情發生。——《清史稿·本紀四》

一方面讓明朝舊臣分化清朝親王、貝勒所承擔的職能,另外一方面也可以迅速擴張多爾袞自身勢力,從而也就和之前“罷諸王、貝勒、貝子管部院事”的案例一起,構成了多爾袞削弱親王、以及貝勒權力的“雙保險”。

值得一提的是,多爾袞大量啟用明朝舊臣也不全是為了一己之私,他也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是為了清朝著想。

因為隨著清朝疆域的不斷擴大,後金時期那由統治者、宗室諸王以及貝勒、貝子等成員所構成的具有著濃厚的“奴隸主貴族軍事民主”特徵,且憑藉血緣關係為紐帶的權力核心已經不怎麼適合清朝的統治。勢必就需要面臨一場從“地方政權”升級成“封建政權”的政治體系改革。

再加上日益繁多的政治事務,也已經把那些身兼行政要職的同時還要帶兵打仗的滿洲貴族官員折騰的苦不堪言,十分的影響行政效率。

因此,如何有效的將“軍政分離”,讓其各司其職,改變過去那種“文武合一”的政治格局就成了多爾袞的當務之急。

多爾袞:票擬太麻煩,以後奏章暫由我代批,內三院就別管了

明朝內閣

而明朝作為一個封建時期高度集權的君主專制朝代,其在當時看來還算是比較完善的統治體系,無疑就成了清朝極佳的借鑑對象。

繼而也就有了順治元年五月,多爾袞“令兵部傳檄直省郡縣,歸順者官吏進秩,......故明諸王來歸者,不奪其爵。在京職官及避賊隱匿者,各以名聞錄用,卒伍欲歸農者聽之”的事件發生,從而使得清朝承襲自明朝的中央政治機構可以更快更全面的運行起來。——《清史稿·本紀四》

與此同時,多爾袞對這些明朝舊官的重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達到一個安撫民心、拉攏明朝官員為清朝或多爾袞自己所用的作用。

畢竟按照當時的時局來看,清朝對那些明朝舊民而言,始終都是一個外來者,所以,怎麼能讓明朝舊民更快的接受清朝的統治,也是多爾袞所不得不考慮的一個問題。

多爾袞:票擬太麻煩,以後奏章暫由我代批,內三院就別管了

明朝權臣嚴嵩畫像

多爾袞架空“內三院”票擬權,

但明朝“內閣”制度的弊端也很明顯,那就是很容易讓大學士因權力地位的逐漸膨脹而影響到皇權意志,諸如明朝權臣嚴嵩,自嘉靖二十一年,也就是公元1542年拜相入閣後,就開始憑藉明世宗的寵愛打擊“夏言”,從而得以獨攬大權,之後更是擅權專制長達20年左右,對明朝政局造成了極大影響。

明朝的歷代帝王對此一直都是選擇以壓制其權力膨脹為主要方式,借司禮監或者是御馬監這兩大宦官機構來制衡“內閣”。

但如此一來也就帶來了另外一個問題,宦官專權。

畢竟多爾袞自身本就沒有君主之名,換句話來講,多爾袞就是那個最大的權臣,如果再任由內閣權力膨脹,讓內閣勢大了,那他又該何去何從?

或者說他再扶持個宦官機構,然後讓宦官勢大專權?顯然也行不通,也不是多爾袞所想看到的,畢竟明朝宦官之禍所導致的後果歷歷在目,諸如宦官王振專權、劉瑾專權等等,同樣對明朝的政治格局造成了深遠影響。

所以,多爾袞自然不會傻到再去扶持宦官上位,他也沒那個必要,作為吏部的執掌者,又是“首席攝政王”,而且清朝內閣制度還只是一個雛形,如此優渥的先天條件,也就讓多爾袞完全有能力將容易造成皇權旁落的“票擬權”架空,然後把處理政務的大權攬到自己的身上。

多爾袞:票擬太麻煩,以後奏章暫由我代批,內三院就別管了

大學士洪承疇畫像

就好比順治元年六月,大學士馮銓,洪承疇就曾向多爾袞提出“國家要務,莫大於用人行政,......凡內外文武官民條奏,並各部院履奏本章皆下內閣票擬,已經批紅者仍由內閣分下六科,抄發各部院,......以後用人行政要務,乞發內院擬票,奏請裁定”。——《順治實錄·卷五》

顧名思義,這是想要為“內三院”爭取“票擬權”,也就是想要提升內三院的政治地位,但是結果卻並未能如他們所願,“睿親王報曰爾等言是,但內院機務殷繁,不便令其署理政務”。——《清實錄·順治朝實錄·卷之五》

多爾袞認為大學士說的很對,也很有道理,但他不聽,而且還要反過來說內三院的政務繁忙,不便讓其處理政治事務。如果站在多爾袞自身的角度來看的話,其確實也擁有這樣決策的權限,而且也屬實有理由這樣做。

除此以外,如果我們按照內三院當時“所票擬者,不過官民奏聞之事而已”的現狀來看,同樣足以證明多爾袞並沒有將票擬權全權交給內三院,而是隻讓內三院去處理一些跟“用人行政”沒什麼關聯的官民奏聞之事。——《順治實錄·卷五》

姑且咱們可以暫時認為內三院確實是事務繁多,畢竟清朝剛剛入關,需要處理的一些瑣碎的事情確實不少,那麼此時多爾袞沒有將“票擬權”全權交給內三院也就可以稱得上是情有可原。

多爾袞:票擬太麻煩,以後奏章暫由我代批,內三院就別管了

順治皇帝劇照

但一年後還是這樣,甚至還將架空內三院票擬權的做法演化成了定製,那意思可就完全不一樣了。

好比如順治二年三月,也就是公元1645年三月,“諭內外大小各衙門曰。凡陳奏本章、照故明例。殊覺遲誤。今後部院一切疏章、可即速奏。候旨遵行”。也就是多爾袞覺得票擬流程太過於麻煩,難免會產生錯誤,故而決定由此時開始,奏章都要悉數交由皇帝親自處理,赫然以後都是這樣了。——《清實錄·順治朝實錄·卷之十五》

另外,針對內三院,多爾袞也明令指出了“其有與各部無涉、或條陳政事、或外國機密、或奇特謀略、此等本章。俱赴內院轉奏”,儼然在字裡行間透露的都是以後內三院就別管政治事務的意思。——《清實錄·順治朝實錄·卷之十五》

換句話來講,如果說多爾袞在順治元年對內三院票擬權的限制還算情有可原,那後來於順治二年將“票擬權”架空,並且把奏章演變為“可即速奏侯旨遵行”的定製,就明顯不再那麼容易解釋了。

畢竟這“速奏”所指不是別的,而是讓官員將奏章直接上奏給皇帝,說白了就是上奏給時任“首席攝政王”的多爾袞自己,畢竟此時的順治帝福臨也才僅僅八歲左右而已,根本就沒法親政。其所代表的意義不言而喻。

多爾袞:票擬太麻煩,以後奏章暫由我代批,內三院就別管了

多爾袞畫像

結束語

綜上所述,相信大家不難發現,多爾袞之所以繼皇太極之後再次選擇借鑑明朝舊制,且啟用了大量明朝舊臣,主要還是為了壓制清朝皇室中的那些親王、以及貝勒的職權,儘可能的讓這些皇親國戚對政治的影響力降到最低,從而穩固他自己的“首席攝政王”地位。

同時,架空內三院票擬權的做法,也可以看做是多爾袞為保證自己“首席攝政王”地位的穩固而使用的一個手段。

但是呢,如果我們換個角度,站在清朝政權的角度上來看的話,那多爾袞這種種看似穩固自己“首席攝政王”地位的做法就又是另外一層意思了。

  • 大家看哈,多爾袞啟用明朝就成,從而讓親王以及貝勒的職權被打壓,也就可以有效的避免皇權旁落,這個沒錯吧?畢竟皇權受到這些親王以及貝勒的影響變小了,那自然也就被統治者掌握的更牢固不是嗎?
  • 其次,多爾袞架空內三院的票擬權,也就相當於是剝奪了內三院的參政議政權,使其無法再插手統治者的政治意見和決策,對皇權的鞏固無疑是十分有利的,畢竟所有的解決方案都是統治者一人所提出,內三院根本就看不到,也無法影響皇權意志,又怎麼去幹政呢?所以同樣是起到了預防皇權旁落之效。
多爾袞:票擬太麻煩,以後奏章暫由我代批,內三院就別管了

明朝中央集權機構示意圖

因此,我們也就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多爾袞極有可能是在想方設法的預防清朝出現皇權旁落的事件,或者說是在為清朝中央集權君主專制政治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做嘗試,

雖然清承明制,但是實則卻是一套與明朝截然不同的中央集權體系,而且並不只是侷限於“官必以尚書為尊”的明朝內閣以及“票擬權”在清朝“勢衰”的這一方面,更多的則是統治者本身對政治體系建立以及完善過程中的參與程度的高低。——《明史·職官一》

其次,按照明朝後期的政治格局以及其機構劃分來看,明朝歷代皇帝在明朝政治體系中的作用反而更傾向於做一個旁觀者,也就是先由統治者制定框架,然後再由明朝官員去維護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

全然沒有清朝統治者對政治事務的那股子熱情。就好比清朝康熙皇帝的“南書房”,以及雍正皇帝的“軍機處”,無一不是清朝皇帝推行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統治體系的代表性產物,而這些集權舉措也恰好是建立在多爾袞架空票擬權,將奏章悉數收歸至皇帝御前之後才出現的。

試問,如果多爾袞沒有架空清朝內三院的票擬權,那麼等內三院成長起來後,後世的清朝帝王還能輕易的剝奪內三院的票擬權嗎?答案很顯然,並不容易剝奪!即便能奪回,也定然會耗費不小的代價。

這點大家可以參考下明朝統治者和文官集團那漫長的鬥智鬥勇之路。

這也就足以證明多爾袞將“票擬權”改革委“可即速奏候旨遵行”的政治舉措,如果單就清朝統治體系的建立和完善等方面而言,屬實是有著不可磨滅的積極意義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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