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山雷暴—安順在執行
今天的“黔山雷暴—安順在執行”,我們要說的是一個民間借貸的案件,擔保人和借款人本是很好的朋友,卻因為借貸問題導致關係破裂。
鎮寧自治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高勝波:
申請人是羅某,被執行人是楊某、吳某,2016年的時候,法院依法判決被執行人吳某償還申請人借款30萬本金及利息,然後他的擔保人楊某承擔連帶責任。
2017年,雙方在法院執行的時候,達成和解協議,申請人羅某放棄一部分利息,被執行人吳某每個月還申請執行人羅某一萬塊錢。
鎮寧自治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高勝波:
到現在為止,被執行人吳某未按協議履行,有幾個月已經沒有拿了,到現在為止按和解協議還欠六萬多塊錢。
一氣之下,申請人羅某再次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申請恢復按照原判決執行。
鎮寧自治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高勝波:
原判決算下來的話,連本金加利息,共計二十一萬六千塊錢,所以今天我們通知被執行人和申請人來協調這個案件執行。
經過現場調解,申請人羅某與擔保人楊某以及被執行人吳某達成協議,按照當時協議的六萬塊錢進行償還,並由擔保人楊某現場支付一萬元給申請人羅某,而被執行人吳某在兩天之後支付一萬元給羅某,剩餘是四萬塊錢,至2020年4月份還清。
鎮寧自治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高勝波:
如果到時候,被執行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現在在法院達成的這個協議履行的話,申請人有兩條路選擇,一條路是選擇恢復強制執行的和解協議,另外一種方式是,恢復這個判決書原判決的執行,原判決的利息加本金,如果申請人不願意放棄的話,他可以申請一起強制執行。
法條鏈接
《擔保法》第十八條 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第十九條 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推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 The end—
法治安順
記 者:胡琛
編 輯:田祺琪
審 核:劉朝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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