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很難嗎?我們看看德國企業是怎麼做的

創新很難嗎?我們看看德國企業是怎麼做的

作者/趙振勇

封面/圖蟲創意

德國第二大電商奧托公司的首席執行官畢爾肯說:“如果只會複製和粘貼,企業永遠不會成功。”德國產品的主要賣點是技術和創新以及提供的價值,而不是低價。持續的技術創新是許多德國製造型企業長盛不衰的根源。

德國工業相關創新研發的費用佔國民收入的比重是美國的20倍;德國企業的研發投入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始終保持在3%左右,高於歐盟的平均值1.97%,在發達國家中,這一比例僅次於日本。平均起來算的話,德國企業將總營業額的4.5%投入研發,德國企業的總營業額中又有12.4%是新的研發成果為企業帶來的收益,而在德國製造業營業額中,這一比例更高,達到了27%。可見,德國企業的研發投入和收益形成了一個良性循環

德國企業普遍堅信,競爭對手是在不斷進步的,競爭

不只是“大魚吃小魚”,也是“快魚吃慢魚”,因此企業的創新能力是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生存和成功的關鍵因素,不進則退,所以,即便是在比較困難的時期,企業也持續在創新和研發方面進行人力和財力的投入。

1/ 金點子計劃與漸進式創新

面對科技飛速發展帶來的市場環境的劇烈變化,企業不僅要提高其傳統產品的應變能力,也要考慮在產品創新方面提高應變能力,加速新產品的研發和市場轉化,使企業能隨時做好轉型準備。

在很多人眼裡,創新似乎很神秘而且遙不可及。實際上,通過持續的、小規模的流程和產品的改進來實現產品質量的提高是更為現實的創新。即便是在德國企業,典型的創新過程也主要是由許多不會出現在頭版頭條的、小的提高和改進累積而成的。

大部分德國公司都有一個持續改進流程的部門,並設立專項獎金。

寶馬公司通過名為“I-motion”的金點子計劃來持續改進公司績效。蔡司一度是收集員工建議最多的德國公司,員工平均每年提出的建議超過5000多條。

2/ 設立專業的創新管理部門

為了促進和協調公司的創新進程,不少德國企業設立了專門的創新管理部門和職位。例如,汽車零部件供應商本特勒就設立了一個叫做創新經理的管理崗位,專門負責協調和推動公司內部的創新。

SAP公司擁有一個強大的、獨立運作的創新中心,該中心的主要使命是系統性地為企業尋找全新的市場和業務增長點。這個創新中心沒有揹負成熟業務和技術的負擔,從而可以放心大膽地開展真正具有顛覆式的創新工作。比如,該創新中心成功為SAP開拓了一個全新的業務領域:私人定製醫療。此前,該創新中心發現,只有四分之一的傳統的癌症治療算得上是成功的,而藉助大數據分析

可以將癌症治療私人定製化,從而保證更高的成功率。

3/ 與合作伙伴共同創新

在當今世界,產品越來越高的複雜程度和對高效創新的要求,使很多德國企業一方面注重發展自己的核心技術,另外一方面以開放的姿態與合作伙伴進行互補合作。企業外部的創新推動力主要是客戶、供應商和其他合作伙伴,當然,也包括競爭對手

與合作伙伴共同創新,不僅可以彌補企業自身在資金、技術、人才和經驗積累等方面的欠缺,還可以共同承擔創新或市場推廣失敗等方面的風險。不少德國企業進行持續創新的秘訣之一就是與客戶和其他合作伙伴進行共同的研發和創新,當然,這要以合作伙伴之間的高度信任為前提。

卡爾·蔡司公司在全球有400家創新合作伙伴,保證了企業擁有源源不斷的創意和技術革新機會。蔡司公司定期邀請來自產業和技術領域的核心客戶、生物醫藥研究領域的科研人員和一線醫生參與技術交流和研發工作。在蔡司公司舉行的所謂“

客戶大會”上,受到邀請的客戶向蔡司各部門的員工介紹蔡司光學產品的實際應用、所面臨的問題以及客戶的期望。這樣,蔡司公司的產品創新速度不僅可以加快,而且更加接地氣、應用性更強

4/ “標準化的世界冠軍”

德國被稱為“標準化的世界冠軍”。一方面,德國制定的標準設計的範圍很廣、要求很嚴,有助於德國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另外一方面,德國的標準經常被拿來做歐盟和國際標準,有助於德國企業在競爭中取得先發優勢。比如,有三分之二的國際機械製造標準是根據德國標準制定的。作為德國的國家級標準化組織,德國標準化學會(DIN)制定的相當一部分標準同時也是歐盟和國際標準,被世界各國廣泛採用。

德國企業普遍喜歡標榜自己是所在行業的市場或者技術領導者,宣傳本企業的標準超過行業標準,或者乾脆直接了當地宣揚

行業標準就是他們制定的

工業傳感器行業的施克公司的管理層認為:“市場領先地位就意味著要成為其他企業的標杆。這就好比在一個團隊中,領頭的人必須要有帶動其他人的能力。對於企業來說,就應該具備為本行業制定標準的實力。”

曼奈柯斯公司戴姆勒萊茵集團合作開發的一款名為“2系列”的電動汽車充電接頭被納入歐洲標準,以歐洲電動汽車充電接口標準即IEC 62196的名義在整個歐盟範圍內統一推廣使用,並且被寫入了歐盟相關立法草案。曼奈柯斯公司是怎麼樣一個公司呢?該公司成立於1935年,總部位於北威州一個人口只有1萬人的叫做基爾希琿杜姆的小城,員工1千人,目前年營業額1億多歐元

5/ 超前研究加速創新

德國企業的創新行為受到德國的諸多法律保護,比如《專利法》、《實用新型保護法》、《著作權法》、《外觀設計保護法》和《德國商標法》等。有了法律的保護,創新者可以獲得一段壟斷市場的時間,他們可以利用自己的新產品獲取較高利潤回報,也可以通過許可證賺取額外利潤。

不過,相當多的德國企業認為,單純的法律保護還遠遠不夠,企業還要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措施保持領先優勢。他們普遍有著很強的自我保護意識,會竭盡所能來保證核心技術和專利掌握在自己手裡,哪怕因此一時“得罪”客戶或者丟掉大額訂單也在所不惜。一個比較簡單的例子就是,德國企業普遍禁止參觀者在企業的生產線上拍攝任何照片或視頻,就算是最大最重要的客戶提出這種要求也不會通融。

根據歐洲經濟研究中心和德國曼海姆創新論壇的數據統計,德國產業界常用的創新保護機制有超前研究、技術保密、專利保護、增加工程設計複雜性以及品牌宣傳。

其中最常用的是超前研究,也就是說,德國企業優先考慮的是如何加速創新。

加速創新,就是要與時間賽跑,因為市場在不斷變化,所以創新的成果都是短暫的、相對的,今年的創新成果到了明年就可能是行業普遍現象。德國知名的企業家羅蘭·貝格認為:“現在的世界是透明的,世界的一端有了一個新技術,另一端幾秒鐘就知道了,所以學習的過程必須加快。”

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企業裡的相關人員必須熟知、理解並努力消除阻礙創新進程的相關因素,以便最大限度地縮短新產品進入市場的時間,提高企業的時間競爭力。

弗勞恩霍夫協會勞動經濟和組織研究所總結出40種典型的阻礙創新進程的因素,並將這些因素稱為“時間內耗因子”。這40種時間內耗因子主要存在於戰略規劃、組織結構和合作夥伴網絡、創新文化、核心能力和知識結構、核心技術、產品和服務、創新過程、項目管理、市場開發等九大領域

。這個研究所對德國253家企業的總經理及研發負責人進行了一次針對時間內耗因素的調查,進一步總結出13種最常見的耗時因素。參與調查的企業涵蓋了德國的所有核心產業。這一調查的結果顯示,如果企業能成功排除或解決三個最重要的時間內耗因素,總的研發週期就可以縮短40%

如果企業能夠克服時間內耗因子,並消除這些因子的消極影響,這些因子的另一面就是可以優化時間要素的影響因子,也就是“時間加速因子”。比如說,如果企業針對“員工幾乎沒有積極性去獲取自己欠缺的知識”這一時間內耗因子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就會使“員工具有很高的積極性去獲取自己欠缺的知識”成為時間加速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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