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的9.20日在綠地買了一套房子,在前面大概一個星期綠地置業顧問說我要買的這個房子是2021.06.31交房,我看了時間地方都還可以,就交了三萬預定金,然後三天之後又交了20萬的誠意金,準備要籤合同了,她說推遲七個月交房,現在我讓她那邊給我換一套原來約定好的時間的房子,說沒有,一句話反正就是不給退房
部門、律師、記者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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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10月23日
評論者: 株洲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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