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熊基凯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的上述数据外,熊基凯先生尚未收到与上述被冻结相关的法院文书。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1、最近一年,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持续面临流动性危机,虽竭力制定相关方案、通过多种途径化解债务风险,但仍不能彻底摆脱其流动性危机,故银亿控股已于2019年6月14日向宁波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母公司以及控股股东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5)。

2、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以现金方式偿还占用资金31,448.586万元人民币,以及银亿控股关联方已将其持有的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以抵偿部分占款。同时,公司已与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签署《以资抵债框架协议》,拟将灵石国泰能源有限公司控制的五家煤矿企业转让给公司以抵偿部分占款,目前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3、截止目前,公司日常经营及生产活动正常,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冻结的事项,可能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在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商债务展期、追加保证金或抵押物等措施防范该等股份经司法程序被处置的风险。

5、本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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