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散!在濱州惠民縣實訓、就業和創業的大學生可領政府補貼啦

11月15日,記者從濱州惠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渤海英才·海納工程”計劃,進一步拓寬大學生招引渠道,鼓勵和扶持大學生來惠就業創業。按照市縣有關文件精神,梳理了系列大學生實訓、就業和創業補貼政策。

大學生實訓補助

一、補助對象

自2019年6月11日起,到惠民縣企業開展實訓活動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大學生和校方帶教人員。

二、補助標準

齊魯網·閃電新聞濱州11月15日訊1、補助金額每月1000元/人。

2、實訓補助時間每次不低於兩週(每週只計算5個工作日)。實訓補助可按周計算,即每滿一週按250元/人。累計5個工作日按1周,不滿1周的,不予計算。每年最長期限累計不超過6個月。

3、實訓單位為惠民行政區域內依法註冊的企業。

三、補助流程

1、惠民縣域內企業如有實訓需求,在實訓前1個月,向惠民縣人社部門提報實訓計劃報告,待批覆後執行。

2、實訓單位在大學生實訓結束後,由單位墊支發放實訓補助。所需資金由財政部門每半年核撥一次。

3、實訓結束1個月內,實訓單位依據實際實訓情況,及時向惠民縣人社部門提交《大學生來濱實訓生活補助申報表》、《大學生來濱實訓生活補助彙總審核表》、實訓考勤記錄,提供實訓大學生身份證和學生證複印件等材料;有帶教人員的,填報《大學生來濱實訓校方帶教人員生活補助申報表》、《大學生來濱實訓校方帶教人員生活補助彙總審核表》、實訓帶教考勤記錄,提供帶教老師身份證和教師證複印件並附學校出具的公函。

企業實訓用工補助

一、補助對象

自2019年6月11日起,接收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大學生來惠參加實訓的企業。

二、補助標準

1、補助金額2000元/人。

2、實訓單位在大學生實訓結束、畢業後三年內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且工作滿3個月的(以企業發放工資單為準),按人數給予實訓單位一次性用工補助。

三、補助流程

實訓單位在實訓學生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且工作滿3個月後的1個月內,及時向惠民縣人社部門申報《濱州市企業一次性用工補助申報表》、《濱州市企業一次性用工補助彙總審核表》,並提供企業原《大學生來濱實訓生活補助彙總審核表》、聘用人員畢業證複印件、勞動合同複印件。

大學生到企業就業和自主創業生活、租房補助

一、補助對象

自2019年6月11日起,首次來我縣企業就業或者依法創辦企業的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本科以上留學歸國人員,且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

1、申請人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的學士、碩士、博士學位。

2、首次來惠,指之前未曾在惠民就業創業及繳納社會保險。申請生活、租房補助起始時間不得早於實際來惠就業創業時間。

3、到企業就業的,與企業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並在我縣正常繳納社會保險(須含養老保險);依法獨立創辦企業或參與創辦企業的,正常繳納社會保險,且在企業佔股比例不少於30%。

二、補助標準和期限

凡符合補助條件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大學本科生,每月分別給予5000元、2000元、 1000元生活、租房補助。經考核認定發放3年。三、申請材料填報

符合條件的大學生申報生活、租房補助,須提供以下材料:

1、濱州市大學生到企業就業和自主創業生活、租房補助申請表;

2、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複印件;

3、國內高校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畢業證、學位證複印件;留學歸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複印件。

到企業就業的,提供1至3規定資料的基礎上,還需提供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複印件。

自主創辦企業的,提供1至3規定資料的基礎上,還需要提供所創辦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納稅證明。

未在規定時限內申報的,視為主動放棄申請資格。原則上實行年度集中申報,一次性發放當年度生活、租房補助,須在次年1月底前,由本人填報《濱州市大學生到企業就業和自主創業生活、租房補助申請表》(附件7),用人單位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提交惠民縣人社部門審核。

博士、碩士研究生購房補助

一、補助對象

2018年12月11日以來,到惠民縣企業就業和首次到惠民縣自主創辦企業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且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

1、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的碩士、博士學位。

2、2018年12月11日之前,未曾在惠民縣自主創辦企業。

3、2018年12月11日起,在惠落戶,並在惠民縣範圍內購買家庭第一套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購買新建商品房的,以首次網籤備案《商品房買賣合同》和繳納契稅為準;購買存量房(二手房)的,以不動產權為準。首次購房時間不得早於實際來惠就業創業時間(以參加社保和納稅證明為準)。

4、到企業就業的,須與企業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並在我縣正常繳納社保(須含養老保險);依法獨立創辦企業或參與創辦企業的,須正常繳納社保,且在企業佔股比例不少於30%。

二、補助標準和期限

博士第一年發10萬元、第二年發5萬元、第三年發5萬元;碩士第一年發2萬元、第二年發2萬元、第三年發1萬元。

三、申請材料填報

符合條件的博士、碩士研究生申報購房補助,須提供以下材料:

1、《濱州市博士、碩士研究生到企業就業和自主創業購房補助申請表》;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護照)、結婚證、戶口本複印件;

3、國內高校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畢業證、學位證複印件;留學歸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複印件。

4、申請人購買新建商品房的,提供首次網籤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繳納契稅複印件;購買存量房(二手房)的,提供不動產權證複印件。

到企業就業的,提供1至4規定資料的基礎上,還需提供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複印件。

自主創辦企業的,提供1至4規定資料的基礎上,還需要提供所創辦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納稅證明、個人持股證明。

原則上實行年度集中申報,一次性發放。當年度購房、符合補助條件的,一般在當年11月,由本人填報《濱州市博士、碩士研究生到企業就業和自主創業購房補助申請表》,用人單位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提交惠民縣人社部門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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