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淮北6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近日

淮北市纪检监察网通报

淮北6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濉溪:通报两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一、濉溪县百善镇前营村党总支副书记陈若光、党总支委员闫正军截留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秋季,前营村研究出售村内修建高速公路工程产生的土方,陈若光和闫正军在经手出售土方的过程中,将售土款24000元予以截留私分。组织审查期间,两人如实说明问题,真诚悔过。2019年5月,陈若光、闫正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濉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孟康出警不及时问题。2019年8月16日凌晨,濉溪县城某路口发生两车剐蹭事故。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两次指令孟康出警处置,孟康无正当理由均未及时出警,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9月,孟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作出书面检查。(濉溪县纪委监委)

烈山:通报两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一、烈山区烈山镇凤凰社区原居委委员张峰帮助他人虚报冒领问题。2017年6月,张峰在协助负责征地征迁过程中,帮助他人虚报19棵果树,套取补偿款6130元。同时,张峰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张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二、烈山区古饶镇南园村党总支原书记郝宗建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4年初,郝宗建利用职务便利,将用于维修村内道路的3000元集体资金占为己有。此外,郝宗建在负责低保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将低保金分配给本村其他困难群众。2019年1月,郝宗建受到撤销党总支副书记、党总支委员职务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财政。(烈山区纪委监委)

杜集:通报两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一、杜集区段园镇财政所职员冯岩违规申领危房改造补助问题。冯岩作为国家公职人员,隐瞒家庭收入,不如实报告有关情况,致使父母违规享受低保待遇。2015年,冯岩帮助父母违规申请危房改造获得补助资金20000元。2015年5月、2016年3月,冯岩父母相继被取消低保资格。2019年10月,冯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二、杜集区矿山集街道六和社区聘用干部王学义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4月、5月,矿山集街道六和社区低保户王某某及妻子先后去世。王学义作为社区负责低保工作人员,没有将两人死亡信息及时上报,违反定期实地复查等要求,致使王某某家人违规领取低保金2560元。2019年10月,王学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多发放资金予以收缴,上交财政。(杜集区纪委监委)

通报:淮北6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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