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違規經營,清遠市區28家房產中介被查

11月13日,清遠市住房和建設局發佈了《關於專項整治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聯合執法檢查情況的通報》,檢查30家住房租賃中介機構,其中28家中介機構存在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主要存在8大突出問題

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六部門《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六部門關於印發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專項整治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實施方案的通知》(建辦房函〔2019〕511號)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的通知》文件要求,10月30日,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市發改局等部門對市區住房租賃中介機構進行聯合執法檢查。

此次檢查的範圍為清遠市區,檢查內容為經營場所信息公開內容、清遠市實施方案十一項治理重點,共檢查30家住房租賃中介機構。其中,28家中介機構存在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已發出整改通知書共28份。

根據通報,此次檢查主要存在8大突出問題:未取得備案證明文件;未在經營場所公開營業執照;未在經營場所公開12345市長熱線、12358價格舉報電話;在經營場所公開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樣本(附件、補充協議);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標明房地產經紀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以及相關房地產價格和信息;未在經營場所公開房地產經紀業務流程;未在經營場所公開交易資金專用存款賬戶;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開設立該分支機構的中介機構的經營地址及聯繫方式。

已有15家提交整改報告

市住建局在檢查過程中建立臺賬,並要求存在問題的住房租賃中介機構限期整改。目前,15家住房租賃中介機構已針對發現的問題提交整改情況報告書,但仍有13家房地產中介機構未能如期向市住建局提交整改報告。通報中,該局公佈了將未能如期提交整改報告的中介機構名單。

通報透露,下一步工作,市住建局將根據省住建廳等部門文件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繼續加強對住房租賃中介機構的監管,加大與市發改部門的聯合執法檢查力度,並對市區住房租賃中介機構開展“回頭看”監督檢查。市住建局要求,各住房租賃中介機構要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工作,做到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共同促進住房租賃中介市場的健康發展。

违法违规经营,清远市区28家房产中介被查

【記者】黃劍琴

【作者】 黃劍琴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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