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院依法強制騰退兩套房屋

竹山法院依法強制騰退兩套房屋

11月12日,竹山縣人民法院出動40餘名幹警、5輛警車,在縣公安、消防、縣水利工程移民服務中心、城關政府等多方配合下,依法強制執行一起佔有物返還糾紛案件,成功騰退兩套非法佔有房屋,並現場監督對該房屋(屬於危房)予以拆除。此次執行活動邀請縣檢察院和縣電視臺記者進行全程參與,充分發揮法律監督和媒體監督的作用,確保執行活動公開透明。

11月初,縣水利工程移民服務中心向竹山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對被申請人何某、張某、馮某等8人侵佔的房屋先予執行,責令被執行人對非法佔有的城關鎮西關社區移民樓內的兩套房屋進行騰退和返還。

法院經審查認為,竹山縣城關鎮西關社區移民樓屬於申請人縣水利工程移民服務中心所有,對此房屋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被申請人何某、張某等未經所有人同意從第三人處租賃了訴爭房屋,在租期屆滿的情況下以其他原因為由,繼續佔有該房屋,拒絕返回到自有房屋居住,其行為屬於無權佔有。被申請人馮某等已遷至公租房居住,仍繼續在侵佔房屋內放置傢俱,對申請人的所有權構成妨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作出裁定,責令被申請人何某、張某、馮某等8人立即騰退侵佔房屋,並將房屋返還給申請人縣水利工程移民服務中心。

鑑於本案的執行現場,城關鎮西關社區移民樓地處老城區,集居民區和菜市場於一體,周圍環境複雜,人車流量大。在執行過程中,法院前期已向被申請人下達執行通知和遷出公告,並對周邊商戶和居民進行宣傳勸導。11月12日一早,法院幹警到達執行現場,根據執行預案,按照統一部署、統一行動的要求,相關人員迅速到達指定路口,圍繞警戒、執行、處置、穩控、保障等環節一一就位。執行宣佈開始後,幹警拉起警戒線,宣讀有關法律文書,耐心的向被執行人及家屬講解法律法規,和拒不執行法院裁決的法律後果,對被執申請人的抗拒心理進行了疏導。考慮到被申請人的特殊狀況和家庭條件,相關部門為被申請人租好安置房,將所有生活用品轉移到位,部分執行幹警還自掏腰包為被申請人買來過冬棉鞋,解決其燃眉之急,懾於強大的執行壓力和感動於幹警的溫情執法,被申請人情緒逐漸平穩,表示將配合執行,經過兩個多小時的清場,被執申請人陸續清理完物品,搬離房屋,後續的拆遷工作平穩進行,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本次執行現場,引來大量群眾圍觀,執行幹警沒有采取疏散方式,而是藉助執行活動,釋明法理,講明原由,爭取圍觀群眾的認知理解,用實實在在的方式為群眾上好一堂“法治課”,同時法院為被申請人提供有效法律指導和人性化的執行方式,也獲得了群眾認可。

本案11月4日立案,到11月12日結案,從立案到結案僅用8天時間,高速的執行效率,是竹山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戰役打響以來工作的一個縮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