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孟堃副检察长带队到大桥镇开展第四季度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督查

吕孟堃副检察长带队到大桥镇开展第四季度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督查

11月7日,根据陆川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第四季度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督查的通知》精神,由陆川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孟堃担任组长的陆川县安全感和满意度第五督查组到大桥镇开展督查。

吕孟堃副检察长带队到大桥镇开展第四季度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到达大桥镇服务窗口、社保中心、司法所进行明查暗访,现场随机了解来访群众是否知道自治区每季度通过电话开展民意调查、是否知道民调电话、是否知道正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否知道正在实施“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惠民工程等情况。然后,督查组来到大桥镇党政办公室检查工作台账,了解大桥镇第四季度贯彻落实县安全感和满意度会议精神、组建治安巡防队、矛盾纠纷化解、宣传走访活动等情况。

现场督查过后,督查组在大桥镇政府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大桥镇部分干部、教师和村民代表参加了会议。第五督查组吕孟堃组长向参会人员传达了11月4日全县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会议精神,学习了县委政法委相关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文件精神,听取了大桥镇关于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的基本情况汇报。会上,督查组成员向参会人员发放了《平安建设抽查情况登记表(乡镇)》,35名参会代表根据要求填写了抽查情况登记表。

吕孟堃副检察长带队到大桥镇开展第四季度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督查

吕孟堃组长充分肯定了大桥镇开展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成绩,并就大桥镇第四季度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 首先,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宗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到有位有为、履职尽责,不断将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引向深入。

■ 其次,要强化组织实施力度,推进工作举措落地生根。坚持组织保障,紧密结合我县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有关部署精神,及时组织镇村干部围绕安全责任区开展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等方面的走访宣传,实现全镇走访宣传全覆盖。要及时组建完善治安专职巡防队,认真开展好各项巡防工作。要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排查邪教工作,切实加强网格化管理。要切实打造好“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强化镇内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防止发生脱管、漏管或违法犯罪。要从严从实抓好镇内模拟测评、问卷调查等工作,依托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优势,将社会安全工作抓紧抓牢抓实。

■ 最后,要强化工作台账完善力度,促进工作规范化建设。要认真按照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台账要求,结合第四季度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督查主要内容,逐项做好工作台账,确保全镇开展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吕孟堃副检察长带队到大桥镇开展第四季度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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