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年後,突然接到法院傳票,我該怎樣處理?

盧廣奎


這種事情,依法處理就是了。

以下是給你的建議。

第一,被人起訴,不要有我有理,不用理會的想法。無論有理無理,法院說了算。要是覺得自己有理拒不應訴,反而會迫使法院缺席判決,產生對自己不利的後果。

第二,認真分析案情對方起訴自己是否有法律依據,是否還有別的責任主體沒有列入。

例如,如果自己是履行職務產生的事故,第一被告應當是單位,如果自己受僱於他人開車產生的事故,僱主應當是第一被告,如果自己是義務幫工產生的事故,被幫工人應當是第一被告,如果其他單位和個人在事故中有過錯,也應當列入被告承擔責任。如因為公路維修在路上亂設路障造成的事故,公路的管理者,路障的設置者都應當承擔責任。

第三,認真研究原告的起訴狀,看他的訴訟請求是否合法合理,計算是否有問題,有的話應當據理抗辯。例如原告主張母親的被撫養人生活費,他有四個兒子,作為被告,只應承擔其中四分之一。如果原告八級傷殘,只應當按百分之三十計算,如果原告是同等責任,只能承擔上述計算數字的百分之五十。

第四,如果法官徵求雙方是否調解的意見,應當考慮本方的底線是多少,能接受多大的讓步。是否要求對方接受分期,免息支付。

以上回答供參考。


淮北日月升


首先看你什麼事故?什麼責任?法院傳票的理由?事故當事人的情況? 大略來說,接到法院傳票根據實際情況屬於合理的情況下執行就行了看看對方的反應和訴求,如果不合理你可以到法院詢問情況闡述理由,根據實際情況法院會調查審核。所以你要想問清楚,請留言說清楚問題的,這樣方便大家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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