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山縣公安局快速查處一起盜竊手機案

雅安日報/北緯網訊不是醫生,也不是病人,更不是病人家屬,他卻在醫院走廊上、病房外徘徊,目的竟是偷手機。近日,蘆山縣公安局依法對偷盜手機的違法行為人汪某依法進行行政拘留。

“在蘆陽街道縣醫院外科,我的手機被偷了,請出警。”今年10月14日下午,蘆山縣公安局蘆陽派出所接到市民陳某報警稱自己手機被偷。

民警到達現場瞭解得知,報案人陳某在當日13時30分左右帶著女兒下樓去取藥,將自己的一部價值778元的手機放在病房內充電。14時許,當她回到病房時發現手機不見了。瞭解情況後,辦案民警通過查看監控視頻,將違法行為人汪某鎖定。

經調查,違法行為人汪某14日下午,在蘆山縣人民醫院住院部8樓外科過道內來回走動,行蹤可疑,當看見過道沒人後,快速竄入陳某所住的病房內將手機盜走。

在經過半月的證據固定後,10月31日蘆山縣公安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汪某進行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蘆山公安

記者 李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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