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法院公开宣判首起涉黑案

日前,凤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宣判晁拴绪等17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高利转贷罪一案。

首要分子晁拴绪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140万元。

凤县法院公开宣判首起涉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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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16名被告人以犯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或罚金。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凤县法院首例涉黑案件,是陕西省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段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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