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鼓勵三級醫院“託管扶貧”

四川省委組織部、省衛生健康委等6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鼓勵城市三級醫院與深度貧困縣縣級綜合醫院建立緊密型醫療聯合體的實施意見》,要求按照“立足實際,自願結對,全面幫扶”的要求,鼓勵城市三級醫院託管深度貧困縣縣級綜合醫院。

《實施意見》要求,託管醫院選派中級職稱及以上人員組建“1+N”管理團隊,每屆任期原則上不少於3年;託管醫院根據當地疾病譜的變化,至少幫助被託管醫院建立兩個優勢臨床科室;實現雙方資源信息共享,醫療行為動態監測和監管;推動被託管醫院和託管醫院藥品目錄銜接,探索建立醫聯體內處方流動、藥品共享與配送機制。

《實施意見》明確,鼓勵有條件的三級醫院先行先試,採取“一對一”或“一對多”模式,將被託管醫院升級為託管醫院分院。被託管醫院所在地政府要切實落實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基本建設、人才培養、承擔公共衛生任務等補助支出。

《實施意見》提出,承擔託管任務的醫院可按隸屬關係向所屬編制部門申請人才專項編制,用於向被託管醫院派駐“1+N”管理團隊使用。託管醫院派駐人員績效工資在原單位當年科室同職級人員平均水平的基礎上上浮不低於20%。託管醫院引進的研究生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和派出的管理團隊成員,在被託管醫院工作1年及以上的,可享受被託管醫院所在地高層次人才引進相關優待政策。託管醫院幹部派駐期間享受援彝援藏幹部相關優待政策,服務滿1年且考核合格的,可提前申報上一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記者喻文蘇 特約記者範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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